兴福电子: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6-02-10  兴福电子(688545)公司公告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

集资金余额的核查意见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福电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兴福电子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414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6,800万元,扣除各

项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7,104.44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1月17日出具的《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勤信验字[2025]第0001号)审验确认。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保荐人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储存管理。

发行名称202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5年1月17日
募集资金总额116,800.00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107,104.44万元
超募资金总额?不适用□适用,______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名称截至2025年9月30日累计投入进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3万吨/年电子级磷酸项目(新建)81.122023年7月
4万吨/年超高纯电子化学品项目(上海)30.562026年6月
2万吨/年电子级氨水联产1万吨/年电子级氨气项目66.072024年10月
是否影响募投项目实施□是?否

注1: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将拟投入“电子化学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由30,971.23万元调减至18,799.8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18日和2025年8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项目暨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并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基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主要业务的战略布局进度,进一步抢占市场份额,资金优先保障产能扩建和业务布局的考虑,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和未来业务发展战略,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电子化学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的建设资金公司全部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投入;同时,将“4万吨/年超高纯电子化学品项目(上海)”投资总额由57,099.05万元调整至79,338.27万元,并将原计划投入“电子化学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18,799.86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途变更为用于“4万吨/年超高纯电子化学品项目(上海)”建设。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后,“电子化学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不再作为募投项目,“4万吨/年超高纯电子化学品项目(上海)”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将增加至73,830.8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项目暨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

总额并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注2:上表中截至2025年9月30日累计投入进度系未经审计数据,累计投入数据计算依据为包含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未包括2025年9月已使用承兑汇票投入但未完成置换的金额。

(四)投资方式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根据上述原则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决策权,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本金及其收益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最近12个月(2025年2月4日至2026年2月3日)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序号现金管理类型实际投入金额(万元)实际收回本金(万元)实际收益(万元)尚未收回本金金额(万元)
1普通大额存单271,800.00248,990.00384.0522,810.00
2结构性存款38,790.0038,790.00136.08-
合计520.1322,81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万元)70,00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40.02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利润(%)438.94
募集资金总投资额度(万元)70,000.00
目前已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22,810.00
尚未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47,190.00

注1:上表中“实际投入金额”、“实际收回本金”为最近12个月内滚动使用后的累计金额;

注2:上表中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按照期间单日最高余额计算;

注3:上表中最近一年净资产、最近一年净利润为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以及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注4:上表中“目前已使用的投资额度”、“尚未使用的投资额度”均为截至2026年2月8日的数据。

二、本次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协定存款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保本型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五、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