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钢气体: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48 证券简称:广钢气体 公告编号:2024-024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
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且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 本次事项已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钢气体”或“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邓韬先生、范胜标先生、黄晓先生、陈晓飞先生回避了表决,本项议案获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独立
董事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业务的实际需要发生的,具有必要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自愿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维持了公司的持续、良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所发生的,系出于确保维持公司正常持续经营与发展之目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广钢气体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因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监事会无法对该议案形成决议,因此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4年预计发生的金额(万元)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初至2024年2月29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万元) | 2023年实际发生金额(万元)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 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关联方、董监高的关联方 | 5,500.00 | 5.91 | 488.98 | 1,990.54 | 2.14 | 公司业务增长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 3,200.00 | 1.74 | 131.92 | 1,166.25 | 0.64 | 公司业务增长 | |
租赁办公场所 | 450.00 | 86.57 | 26.53 | 199.83 | 35.49 | 新增办公场地租赁 |
注:上表中2024年预计发生的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公式的分母为2023年同类业务金额。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3年预计发生的金额(万元) | 2023年实际发生金额(万元)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 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关联方、董监高的关联方 | 5,500.00 | 1,990.54 | 按照较宽口径预估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 2,000.00 | 1,166.25 | 按照较宽口径预估 | |
租赁办公场所 | 500.00 | 199.83 | 按照较宽口径预估 |
二、 主要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主要关联方基本情况
1、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
成立日期 | 1978-05-26 |
注册资本 | 626,811.7766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景广军 |
注册地址 | 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洞 |
经营范围 | 医院管理;企业自有资金投资;企业总部管理;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停车场经营;新材料技术开发服务。 |
截至2023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总资产:16,061,638.24万元 |
净资产:5,595,981.52万元 | |
营业收入:8,771,048.43万元 | |
净利润:204,203.42万元 |
2、广东越海集成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广东越海集成技术有限公司 |
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22-01-24 |
注册资本 | 55,0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陈晓飞 |
注册地址 | 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永宁大道68号 |
经营范围 | 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
主要财务数据 | 广东越海集成技术有限公司为非公众公司,无法对外提供财务数据。 |
3、湖南越摩先进半导体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湖南越摩先进半导体有限公司 |
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日期 | 2020-10-16 |
注册资本 | 41,0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何新文 |
注册地址 | 株洲云龙示范区云龙大道1288号创客大厦四楼A151室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集成电路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财务数据 | 湖南越摩先进半导体有限公司为非公众公司,无法对外提供财务数据。 |
(二)关联关系
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40.92%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其控制的企业与公司及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公司董监高的关联方企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其中公司董事陈晓飞控制或实施重大影响力的广东越海集成技术有限公司、湖南越摩先进半导体有限公司与公司在2023年度发生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关联方以及董监高的关联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经营风险。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不存在交易纠纷。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关联方主要通过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方式产生关联交易,与董监高的部分关联方企业通过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方式产生关联交易。公司按照市场化交易原则,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交易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各方利益,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以合同或协议形式予以分别约定。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进行,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和必要的业务往来,有利于提高公司业务规模和效益,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均具有积极意义。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按市场化方式进行,交易符合公平自愿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基于日常经营业务发展所需,与上述关联方保持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广钢气体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回避了表决,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广钢气体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计划与正常业务经营需要相符合,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