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钢气体: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548 证券简称:广钢气体 公告编号:2024-033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钢气体”或“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编制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52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984.963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9.87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55,615,848.1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87,801,211.38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67,814,636.7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8月10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518Z0120号)。
(二)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812,761,258.58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3,255,615,848.10 |
减:保荐承销费 | 165,530,792.41 |
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 | 3,090,085,055.69 |
减:其他发行费用 | 21,503,273.51 |
减:印花税 | 767,145.46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3,067,814,636.72 |
减:募投项目支出金额 | 897,259,928.96 |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400,000,000.00 |
减:补流资金利息转出 | 18,744.39 |
加:利息收入及相关手续费、税费支出净额 | 42,225,295.21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结余金额 | 1,812,761,258.58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严格按照其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确保专款专用。
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依据上述监管协议的规定进行,不存在违反监管协议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的要求,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
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 | 银行账户账号 | 存款方式 | 余额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 | 441162375013002449211 | 活期存款 | 12,814,224.71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127907952610707 | 活期存款 | 38,321,859.20 |
结构性存款 | 400,000,000.00 | ||
定期存款 | 100,000,000.0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鹤洞支行 | 3602001429200371957 | 活期存款 | 46,799,411.08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鹤洞支行 | 3602001429200372185 | 活期存款 | 1,567,876.38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鹤洞支行 | 3602001419200372253 | 活期存款 | 88,848.54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北京路支行 | 8110901012101629627 | 活期存款 | 98,654.85 |
结构性存款 | 400,000,000.0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鹤洞支行 | 3602001429200371833 | 活期存款 | 199,226,317.36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鹤洞支行 | 3602001429200382517 | 活期存款 | 1,013.78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 | 688678294138 | 活期存款 | 87,498.82 |
结构性存款 | 600,000,000.0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鹤洞支行 | 3602001429200390193 | 活期存款 | 4,422,769.44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鹤洞支行 | 3602001429200390069 | 活期存款 | 668,366.99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鹤洞支行 | 3602001429200388603 | 活期存款 | 406,088.42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鹤洞支行 | 3602001429200388576 | 活期存款 | 180,077.5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鹤洞支行 | 3602001429200392148 | 活期存款 | 1,016,702.02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鹤洞支行 | 3602001429200391246 | 活期存款 | 5,370,770.58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鹤洞支行 | 3602001429200391122 | 活期存款 | 1,690,778.91 |
合计 | - | - | 1,812,761,258.58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40,000.00万元(含40,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400,000,000.00元。
(四)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8月3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截至2024年6月30日,未到期的定期存款及结构性存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 | 产品类型 | 到期日 | 存款期限 | 余额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定期存款 | 2024年8月31日 | 3个月 | 100,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2024年7月31日 | 1个月 | 400,000,000.00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北京路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4年8月30日 | 3个月 | 400,000,000.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4年7月1日 | 27天 | 49,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2024年7月3日 | 29天 | 51,000,000.00 | |
结构性存款 | 2024年8月27日 | 84天 | 245,000,000.00 | |
结构性存款 | 2024年8月29日 | 86天 | 255,000,000.00 | |
合计: | - | - | - | 1,500,000,000.00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情况
2024年1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10,000万元超募资金实施“粤芯集成电路电子超纯大宗气站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一”)、“广钢气体(南通)冷能综合利用空分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二”)、“北京长鑫集电二期电子超纯大宗气站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三”)、“芯恩(青岛)二期电子超纯大宗气体供应项目(F3阶段)”(以下简称“项目四”)。其中项目一拟使用超募资金8,000.00万元,项目二拟使用超募资金25,000.00万元,项目三拟使用超募资金45,000.00万元,项目四拟使用超募资金32,000.00万元。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2024年1月2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公司2024年半年度超募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其他情况
2024年1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广钢气体工程(杭州)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新途流体控制技术有限公司、四川省新途众达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为募投项目“合肥长鑫二期电子大宗气站项目”和“合肥综保区电子级超高纯大宗气体供应项目”的实施主体。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2024年1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存款账户、银行电汇及银行承兑汇票
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定期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存款账户、银行电汇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定期等额置换。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存款账户、银行电汇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定期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用款需求(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原材料等采购支出),通过存款账户、银行电汇及银行承兑汇票等结算方式以自有资金进行支付4,679.41万元,履行相应募集资金置换审批程序后用募集资金进行置换。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相关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31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067,814,636.72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70,082,614.8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97,259,928.9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合肥长鑫二期电子大宗气站项目 | 不适用 | 200,000,000.00 | 不适用 | 200,000,000.00 | 31,206,271.00 | 140,276,325.01 | -59,723,674.99 | 70.14 | 2025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肥综保区电子级超高纯大宗气体供应项目 | 不适用 | 250,000,000.00 | 不适用 | 250,000,000.00 | 5,059,618.71 | 111,041,507.08 | -138,958,492.92 | 44.42 | 2026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氦气及氦基混合气智能化充装建设项目(存储系统) | 不适用 | 400,000,000.00 | 不适用 | 400,000,000.00 | 136,073,699.35 | 148,199,071.10 | -251,800,928.90 | 37.05 | 2026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300,000,000.00 | 不适用 | 300,000,000.00 | 0.00 | 300,000,000.00 | 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粤芯集成电路电子超纯大宗气站项目 | 不适用 | 80,000,000.00 | 不适用 | 80,000,000.00 | 23,078,681.09 | 23,078,681.09 | -56,921,318.91 | 28.85 | 2025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广钢气体(南通)冷能综合利用空分项目 | 不适用 | 250,000,000.00 | 不适用 | 250,000,000.00 | 12,842,039.44 | 12,842,039.44 | -237,157,960.56 | 5.14 | 2025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北京长鑫集电二期电子超纯 | 不适用 | 450,000,000.00 | 不适用 | 450,000,000.00 | 104,560,315.51 | 104,560,315.51 | -345,439,684.49 | 23.24 | 2025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大宗气站项目 | ||||||||||||
芯恩(青岛)二期电子超纯大宗气体供应项目(F3阶段) | 不适用 | 320,000,000.00 | 不适用 | 320,000,000.00 | 57,261,989.73 | 57,261,989.73 | -262,738,010.27 | 17.89 | 2025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超募资金 | 不适用 | 817,814,636.72 | 不适用 | 817,814,636.72 | 0.00 | 0.00 | -817,814,636.72 | 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3,067,814,636.72 | 3,067,814,636.72 | 370,082,614.83 | 897,259,928.96 | -2,170,554,707.76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分具体募投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
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3年9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40,000.00万元(含40,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40,000.00万元。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2023年8月3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150,000万元。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2024年1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广钢气体工程(杭州)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新途流体控制技术有限公司、四川省新途众达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为募投项目“合肥长鑫二期电子大宗气站项目”和“合肥综保区电子级超高纯大宗气体供应项目”的实施主体。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2024年1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存款账户、银行电汇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定期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存款账户、银行电汇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定期等额置换。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存款账户、银行电汇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定期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用款需求(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原材料等采购支出),通过存款账户、银行电汇及银行承兑汇票等结算方式以自有资金进行支付4,679.41万元,履行相应募集资金置换审批程序后用募集资金进行置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