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钢气体: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查股网  2024-11-16  广钢气体(688548)公司公告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近日,公司在相关金融机构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序号账户名称开户机构账号
1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5510683
2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2686743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

关规定,上述账户将专项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将在现金管理产品到期且无后续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以上账户。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并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时,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