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钢气体: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股票代码:688548股票简称:广钢气体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资料
2025年5月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 3
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 5
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 ...... 7
议案一: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议案二: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8
议案三: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9
议案四: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10
议案五: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2
议案六:关于2025年度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 16议案七: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17附件一: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1
附件二: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1
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议。
二、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现场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2次。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
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十、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4)。
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2025年5月20日14点00分
(二)会议地点: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洞街道芳村大道东2号广钢气体大厦岭南报告厅
(三)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四)会议召集人: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主持人向大会报告现场出席情况;
(四)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五)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六)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2 | 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 |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
4 |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5 |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6 | 关于2025年度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7 | 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 | √ |
此外,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针对股东会审议议案,与会股东及代理人发言、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复会,会议主持人宣读股东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见证意见;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20日
议案二: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二。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5月20日
议案三: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要求,公司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20日
议案四: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518Z0703号),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7,958,349.3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7,954,234.7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6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19,398,521股,扣减公司库存股371,205股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1,319,027,31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分红60,675,256.54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公司公告披露日至本次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召开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库存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420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5,412,337.55元(含税),并于2024年11月11日实施现金红利发放。
如前述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将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6,089,994.42元(含税),占2024年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6.82%。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现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116,087,594.09 | 100,274,287.6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47,958,349.34 | 319,597,973.87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77,954,234.75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216,361,881.69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是否低于3000万元 | 否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C | 283,778,161.61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D | 216,361,881.69 |
现金分红比例(%)E=D/C | 76.24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元)F | 189,761,406.21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是否在3亿元以上 | 否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营业收入(元)G | 3,938,880,286.88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H=F/G | 4.82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H)是否在15%以上 | 否 |
是否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注: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上市,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相关数据以公司上市后的首个完整会计年度2023年作为首个起算年度。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需要,并综合考虑公司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0)》。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20日
议案五: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用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潘新华先生,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爱旭股份、通宇通讯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晓夏,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广钢气体、和胜股份、迪生力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付劲勇,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近三年复核或
签署过继峰股份、广钢气体、欧普康视和伯特利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潘新华于2024年5月因执业程序原因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详见下表。
序号 |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1 | 潘新华 | 2024年5月14号 | 监管警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执业程序原因 |
除此之外,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40万(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2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含税)。2025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审计机构选聘流程以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没有违反独立性和诚信的情况。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拥有优秀的执业团队和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保障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和公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已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20日
议案六:关于2025年度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包括但不限于营运资金贷款、贸易融资、项目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信用证、保函、套期保值相关业务、金融衍生业务等),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根据公司2025年度预计生产经营及项目投资所需资金情况,考虑适当宽松的备用额度,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的授信额度和贷款期限以各家银行最终批复为准。
为确保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计划的顺利实施及协商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及时得到解决,拟授权公司总裁办公会在不超过上述申请计划金额的前提下具体审批实际融资事项,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授信合同、借款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
上述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办理相关事宜。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20日
议案七: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按照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进行,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和必要的业务往来,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5年预计发生的金额(万元)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初至2025年2月28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万元) | 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万元)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 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关联方、董监高的关联方 | 5,500.00 | 1.17 | 169.90 | 2,475.32 | 0.53 | 公司业务增长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 9,000.00 | 2.67 | 593.98 | 2,972.50 | 0.88 | 公司业务增长 | |
租赁办公场所 | 600.00 | 77.04 | 157.37 | 348.00 | 44.68 | 新增办公场地租赁 |
注:上表中2025年预计发生的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公式的分母为2024年同类业务金额。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4年预计发生的金额(万元) | 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万元)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 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关联方、董监高的关联方 | 5,500.00 | 2,475.32 | 按照较宽口径预估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 3,200.00 | 2,972.50 | 不适用 | |
租赁办公场所 | 450.00 | 348.00 | 不适用 |
二、主要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主要关联方基本情况
1、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
成立日期 | 1978-05-26 |
注册资本 | 626,811.7766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景广军 |
注册地址 | 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洞 |
经营范围 | 医院管理;企业自有资金投资;企业总部管理;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停车场经营;新材料技术开发服务。 |
截至2024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总资产:16,556,854.33万元 |
净资产:5,824,852.42万元 | |
营业收入:9,038,016.98万元 | |
净利润:169,497.02万元 |
2、广东越海集成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广东越海集成技术有限公司 |
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22-01-24 |
注册资本 | 55,0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陈晓飞 |
注册地址 | 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永宁大道68号 |
经营范围 | 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
主要财务数据 | 广东越海集成技术有限公司为非公众公司,无法对外提供财务数据。 |
3、湖南越摩先进半导体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湖南越摩先进半导体有限公司 |
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日期 | 2020-10-16 |
注册资本 | 46,65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何新文 |
注册地址 | 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云霞大道686号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集成电路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财务数据 | 湖南越摩先进半导体有限公司为非公众公司,无法对外提供财务数据。 |
(二)关联关系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40.92%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其控制的企业与公司及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公司董监高的关联方企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其中公司董事陈晓飞控制或实施重大影响力的广东越海集成技术有限公司、湖南越摩先进半导体有限公司等公司与公司在2024年度发生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关联方以及董监高的关联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经营风险。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不存在交易纠纷。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关联方主要通过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方式产生关联交易,与董监高的部分关联方企业通过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方式产生关联交易。公司按照市场化交易原则,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交易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各方利益,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以合同或协议形式予以分别约定。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进行,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和必要的业务往来,有利于提高公司业务规模和效益,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均具有积极意义。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按市场化方式进行,交易符合公平自愿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基于日常经营业务发展所需,与上述关联方保持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20日
附件一: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职责,全体董事尽职尽责、保障董事会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持续稳定发展。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工业气体是现代工业的基础原材料,广泛应用于集成电路制造、半导体显示、光纤通信、光伏、新能源、LED等电子半导体领域,以及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食品、冶金、化工、机械制造等国民经济的基础行业,对国民经济的发展有着战略性的先导作用,被喻为“工业的血液”。
长期以来,工业气体行业市场份额较为集中,外资气体公司凭借技术壁垒、资本和人才优势主导了国内集成电路制造、半导体显示等领域的电子大宗气体供应。广钢气体自设立以来,始终致力于为电子半导体行业提供领先的电子大宗气体综合性解决方案,坚持差异化国际竞争和自主创新的发展战略,凭借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以及多年的气体生产运营经验,形成了ppb级超高纯电子大宗气体的制备及稳定供应能力。公司自主研发的“Super-N”系列超高纯制氮装置,可以稳定生产并持续供应ppb级超高纯氮气,能够满足集成电路制造对气体供应能力的严苛要求,突破了外资气体公司的技术壁垒。
氦气是电子半导体产业不可或缺的关键材料。全球的氦气资源几乎完全被美国、卡塔尔等少数国家拥有,外资气体公司凭借对氦气资源和供应链技术的先发优势,掌握了全球的氦气供应。公司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出发,围绕氦气完整供应链形成了自主可控的技术能力,成为进入全球氦气供应链的第一家内资气体公司,并持续推动核心供应链建设,进一步增强氦气全球供应链能力。报告期内,公司氦气进口量占全国总进口量比例达到13.4%,公司作为国内最大的内资氦气供应商,重点支撑国内一线半导体与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面板等企业关键物
资氦气的需求。公司凭借领先的综合解决方案和优质的产品服务,已发展成为国内极少数超高纯电子大宗气体综合性服务商,产品得到众多国内外主流电子半导体厂商的认可,并取得良好的市场口碑,与林德气体、液化空气、空气化工三大外资气体公司形成“1+3”的竞争格局。
(一)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报告期内,面对新兴产业变革、技术迭代加速、行业竞争加剧等复杂因素,公司积极推动业务建设发展,多个新建项目分阶段实现商业化,为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增长提供保障。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0,346.56万元,同比增长
14.60%;受到氦气市场波动影响,导致公司氦气业务销售收入及毛利同比下降,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795.83万元,同比减少22.42%;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956.09万元,同比减少25.69%;2024年末公司总资产为794,396.0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82,398.82万元。
(二)报告期内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1、业务开拓方面
(1)聚焦核心业务发展,夯实国内领先地位报告期内,公司紧跟国家芯片自主发展战略,深度参与国家半导体产业发展规划,持续以电子大宗业务为核心开拓市场。公司成功获取多个电子大宗气体项目,根据卓创资讯数据显示,公司在国内集成电路制造和半导体显示领域的新建现场制气项目中,中标产能占比达到41%,排名第一。公司在电子大宗气体领域的市场占有率持续提高,同时公司加强存量项目建设进度管理,陆续推动多个项目实现商业化,为公司经营业绩稳步提升作出积极贡献。
(2)推动业务多点开花,扩大市场影响力在通用工业气体业务领域,公司深化与现有客户合作,在客户扩产项目上寻求新的合作机会。报告期内,公司在通用工业气体领域取得突破,成功获取通用工业现场制气项目,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在国内大型管道供气市场占比,扩大公司
在大型空分领域的品牌影响力。针对零售客户,通过合资公司新途流体自动充装技术优势来推动国内瓶气业务变革,瓶装气体业务客户持续增加,产能逐步释放。同时,基于长期共同发展目标,公司充分考虑客户实际用气需求,成功推动包括多个优质瓶气客户的供气模式从零售供气到现场制气的转变,降低客户整体用气成本,客户认可度不断提升。
(3)拓展电子特气业务布局,打造新的业务增长极电子特气方面,广钢气体基于对市场环境的研判,依托现场制气业务中客户的粘性以及客户需求的深入了解,进一步拓宽电子特气业务领域。公司处于产业化过程中的电子特气产品包括电子级NF3、C4F6、HCl、HBr及烷类混配气等多种产品。报告期内,公司合肥经开区、内蒙古赤峰电子特气研发生产基地项目的正式落地实施,在湖北潜江投资建设的电子级C4F6项目一阶段产线已实现机械竣工,预计在2025年度全面竣工进入试生产阶段,进一步完善公司在电子特气领域的业务版图,不断增强公司在电子气体方面的技术、产品优势,为客户提供更加全面的气体产品服务。
(4)完善全球氦气供应链,保障国内氦气战略资源需求公司通过持续投资建设、强化运营、拓展终端建立日趋完善的全球供应链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依托现有氦气供应链,推动与核心气源地国家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加强对原料供应的管理和维护能力;推动核心全球供应链及液氦战略储备中心建设,公司液氦储运能力实现大幅提升。公司作为国内主要液氦供应企业,业务范围辐射全国,重点支撑国内一线半导体与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面板等企业关键材料氦气的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氦气销售量保持增长趋势,推动国内国际氦气市场影响力持续提升。
(5)打造高端装备制造基地,提升核心竞争力
为逐步建立和掌握自有装备核心设计技术研发能力、制造能力,在报告期内,广钢气体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在杭州建德奠基开工。核心装备的自主制造,将
有效提升公司气体产品的稳定性、可靠性,将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巩固广钢气体在电子大宗气体行业以及现场制气领域的优势地位,为公司长期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2、科技创新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紧抓下游重点客户实际用气需求以及工业气体行业发展趋势,通过不断改进和更新核心关键技术,优化产业结构和培育新质生产力。坚持核心技术自主研发,加强技术攻关解决核心技术“卡脖子”难题,助力工业气体行业实现国产替代。
(1)研发投入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本年度研发支出累计投入10,100.19万元,同比增长13.79%。
(2)知识产权公司注重技术创新成果的保护,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申请机制,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共申请专利34项,获得专利授权32项,截至2024年12月末累计获得专利授权143项,同比增长28.83%。
(3)技术创新报告期内,公司围绕系统级制气技术、气体储运技术、数字化运行技术、气体应用技术等在内的核心技术体系持续开展研发。一是自主开发的亚超临界二氧化碳输送技术,成功解决了多项“卡脖子”难题,在北京广钢、安徽广钢等项目公司实现科技成果的商业化,成功为下游重点客户提供更加全面的气体解决方案。二是在前期已经研发的核心装备FastN、SuperN系列制氮机基础上,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改进和迭代核心关键技术,进一步升级和扩充制氮机产品系列,满足市场发展需求。三是通过自主研发、合作研发多种路径,加快建设电子特种气体产品生产基地,扩大主业赛道,从而实现规模和效益的同步增长,带动广钢气体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4)产学研合作公司坚持产学研深度融合,立足于自身研发,陆续与华南理工大学、浙江工
业大学、中科院武汉岩土所建立合作体系,与华南理工大学共建学生就业创业实践基地,吸纳高校优才生来公司历练,为企业生产、研发注入新鲜血液。
(5)数字化赋能公司自主研发了ROC远程控制系统、ROM数据采集分析系统、APC先进过程控制系统,并组建了行业先进的DOC数字化运行中心。另外,公司在工业大数据基础上利用大数据分析进行运行优化、流程设计研发、设计工具开发、模拟培训系统开发等,提高生产运行的安全性、可靠性,有效降低能耗、产品损耗。
3、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优化招聘流程、加强内部培训和完善激励机制,团队整体素质得到明显提升。公司成功引进了多名各类高层次人才,包括外籍技术专家、市场销售精英、高级管理人员等,为公司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同时公司注重内部人才的培养与晋升,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归属感,搭建了良好的人才梯队。此外,通过定期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和团队建设活动,员工的专业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进一步增强。未来,公司将继续完善人才发展体系,确保人才队伍的持续优化,为组织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4、内部治理方面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内控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报告期内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强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贯彻执行相关制度,及时发现风险并予以解决,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5、信息披露及防范内幕交易方面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监管机构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通过上市公司公告、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平台、电话会议、电子邮件等多种渠道,全方位、多角度地保持公司的运营透明度,保障广大投资者和市场参与者能够全面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动态。针对内幕交易防范工作,公司高度重视并扎实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明确内幕信息范围,落实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强化内部信息流转管控。公司定期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员工进行禁止内幕交易的警示与教育活动,强调保密义务的重要性,并敦促相关人员严格遵守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严防内幕交易行为的发生。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0次会议,有关会议的通知、召开、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1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24年1月4日 |
2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2024年3月15日 |
3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2024年3月25日 |
4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2024年4月19日 |
5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2024年7月30日 |
6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2024年8月29日 |
7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 2024年9月20日 |
8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4年10月11日 |
9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4年10月18日 |
10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4年10月28日 |
1、2024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首席科学家的议案》等10项议案;
2、2024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等2项议案;
3、2024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合肥经开区电子特气研发生产项目的议案》等22项议案;
4、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5、2024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等4项议案;
6、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7、2024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等9项议案;
8、2024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董事会通知时限要求的议案》等3项议案;
9、2024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邓韬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总裁)的议案》等14项议案;
10、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等2项议案。
三、报告期内对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了3次股东会会议,均严格按照股东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并完成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四、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属四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各委员会严格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及《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设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就专业事项进行研究、讨论并提出相关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和重要意见。
五、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自己专业知识方面的优势,客观地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供董事会决策参考。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有效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董事会的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没有提出异议。
六、2025年董事会工作计划及目标“改革启元年,升维创新篇”。2024年,公司在技术创新、市场开拓、团队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为公司可持续性发展奠定了扎实基础。
展望2025年,随着公司持续全面升维,在认真审视公司经营的优势和劣势、明确公司战略目标和策略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年度主要任务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创新升维强化科技赋能,完善创新研发活动体系。坚持“1+4+N”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大力引进高端科技人才,构建完善科技创新研发体系,为产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实施技术攻关,创新驱动产业升级。聚焦电子大宗气体核心业务发展,加大创新研发投入力度,不断改进和迭代核心关键技术。紧抓半导体与集成电路领域供气需求,实现电子大宗气体、稀有气体、特种气体等高端气体产品多元化相融合,助力国产替代。加强空分数字化中心建设,加速布局工业大数据平台,数字化赋能产业升级。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加大推动产学研创新工作,持续与科研院所形成良好合作关系,充分利用高校教育资源及理论优势,通过联合开发及在制产品难题攻克等方式展开科研合作,探索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新途径,加快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的中间环节,促进科技产业市场化。
(2)产业升维
聚焦核心业务发展,夯实国内领先地位。聚焦电子大宗气体核心业务发展,加强存量项目建设管理,推动在建项目按时按质交付,保障客户用气需求,并深化与现有客户合作,探索新的业务合作机会;另一方面,公司将坚持差异化竞争策略,以粤港澳大湾区为核心,围绕长三角地区、京津冀地区以及中西部地区等产业聚集区持续开拓业务,夯实公司在国内电子大宗气体业务的领先地位。
优化气体产业布局,提升核心竞争力。推动建设自主可控的核心装备制造基地,逐步建立和掌握自有装备核心设计技术研发能力、制造能力,有效提升公司气体产品的稳定性、可靠性;依托电子大宗气体业务发展奠定的客户群体,持续在战略新兴产业聚集区布局电子特气业务,丰富公司产品线,提升公司综合服务能力,加快构建公司在电子半导体领域的产业链优势;优化液体生产基地产业
布局,提升数据集成支持,完善现有供应链配置,为全国制造业以及食品医疗等各行业客户提供液体、管束车等零售供气业务。构建完善海外供应链,探索海外发展新机遇。持续完善氦气供应链全球布局,推动核心供应链以及液氦战略储备中心的建设工作,扩大公司氦气市场占有率及品牌影响力;依托现有氦气供应链,与美国、卡塔尔、俄罗斯等主要气源地国家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持续进行国际运输网络、罐箱维护网络的巩固建设,加强对原料供应的管理和维护能力,为开拓国际市场打好基础。
构建气体产业生态圈,深化行业合作。充分利用产业资源,并依托上市公司平台,通过可参可控的多元化股权合作方式,深入绑定产业上下游战略合作伙伴,进一步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并借鉴优质上市公司的管理经验,逐步优化公司管理机制,提升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关注度。
(3)人才升维
搭建人才平台,拓宽引智渠道。进一步完善人才引进机制,紧紧围绕产业发展需求,积极引进科研领军人才、创新型人才、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和特殊技能人才,持续扩大人才结构多样性。
优化人才土壤,健全培养机制。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破除不利于人才培育、成长和使用的制度性障碍,健全有利于人才培养、评价、流动、激励、引进、保障的机制,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4)管理升维
梳理管理维度,优化管理机制。严格执行上市公司治理要求,与先进企业对标,逐步建立起同时满足公司发展要求和上市公司治理需要的组织结构、管理体制和相应的制度体系,并持续完善新的架构逻辑,确保管理框架的科学性与合规性。
基于新架构逻辑,推动流程再造。聚焦端到端业务链路的标准化与精益化改造,消除冗余环节,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依托数字化管理工具,将制度规范与流程标准转化为可量化、可追踪的线上节点,最终形成“制度约束-流程驱动-数字赋能”的闭环管理模式,推动组织管理效能向更高维度跃升。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20日
附件二: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监事会成员认真履行自身职责,监事会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履行了监事会的决策关联职责,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1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4年1月4日 |
2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4年3月25日 |
3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4年4月19日 |
4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4年7月30日 |
5 |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4年8月29日 |
6 |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4年9月20日 |
7 |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4年10月11日 |
8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4年10月28日 |
1、2024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等5项议案;
2、2024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等10项议案;
3、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4、2024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等3项议案;
5、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6、2024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等4项议案;
7、2024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林敏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8、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24年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或出席了历次有关会议,对公司会议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进行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在公司的生产经营运作过程中严格遵守了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各项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了职责,有效的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二)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基本建全,内控制度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报告期内,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年度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管理交易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交易公平合理,履行了法定的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侵害为己任,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四)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的实际运作情况和对公司的日常监督,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较好的执行,各种内外部风险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立、建全以及执行监督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勤勉尽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三、监事会2025年度工作计划
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继续忠实勤勉地行职责积极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不断加强自身的学习,严格诚信原则,加大监督力度,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侵害为已任,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