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钢气体: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股票代码:688548股票简称:广钢气体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资料
2026年5月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 3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 5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 ...... 7
议案一: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议案二: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8议案三: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9
议案四: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1
议案五:关于2026年度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 15议案六: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16议案七: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 21
附件一: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2附件二: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的方案 ...... 34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议。
二、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现场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2次。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
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十、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6)。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2026年5月29日14点00分
(二)会议地点: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洞街道芳村大道东2号广钢气体大厦ACIIS报告厅
(三)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9日至2026年5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四)会议召集人: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主持人向大会报告现场出席情况;
(四)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五)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六)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A股股东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 |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2 |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
| 3 |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4 |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5 | 关于2026年度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 6 | 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A股股东 | ||
| 7 | 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 √ |
此外,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的方案》。
(七)针对股东会审议议案,与会股东及代理人发言、提问;
(八)与会股东及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九)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十)复会,会议主持人宣读股东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见证意见;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议案一: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5月29日
议案二: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要求,公司编制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5日和2026年5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25年年度报告》(更正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5月29日
议案三: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5,671,420.12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6,636,806.9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19,398,521股,扣减公司库存股371,205股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1,319,027,31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分红79,141,638.96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公司公告披露日至本次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库存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7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8,804,010.69元(含税),并于2025年10月14日实施现金红利发放。
如前述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将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7,945,649.65元(含税),占2025年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4.79%。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127,945,649.65 | 116,087,594.09 | 100,274,287.60 |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0.00 | 0.0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85,671,420.12 | 247,958,349.34 | 319,597,973.87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86,636,806.98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344,307,531.34 | ||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是否低于3000万元 | 否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C | 284,409,247.78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D | 344,307,531.34 | ||
| 现金分红比例(%)E=D/C | 121.06 | ||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元)F | 301,109,537.25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是否在3亿元以上 | 是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营业收入(元)G | 6,363,375,882.75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H=F/G | 4.73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H)是否在15%以上 | 否 | ||
| 是否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需要,并综合考虑公司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本次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经批准后实施。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3)。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5月29日
议案四: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用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潘新华,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广钢气体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爱旭股份、木林森、华利集团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晓夏,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广钢气体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广钢气体、广日股份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付劲勇,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近三年复核或签署
过广钢气体、欧普康视、伯特利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晓夏、项目质量复核人付劲勇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潘新华先生于2024年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十五条、第二十八条等有关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分别由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警示和公开谴责的自律处理、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40万(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2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含税),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2026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2026年度审计机构选聘流程以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没有违反独立性和诚信的情况。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拥有优秀的执业团队和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保障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和公允。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一致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董事会已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本次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5月29日
议案五:关于2026年度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包括但不限于营运资金贷款、贸易融资、项目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信用证、保函、套期保值相关业务、金融衍生业务等),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根据公司2026年度预计生产经营及项目投资所需资金情况,考虑适当宽松的备用额度,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的授信额度和贷款期限以各家银行最终批复为准。
为确保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计划的顺利实施及协商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及时得到解决,拟授权公司总裁办公会在不超过上述申请计划金额的前提下具体审批实际融资事项,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授信合同、借款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
上述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办理相关事宜。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5月29日
议案六: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按照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进行,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和必要的业务往来,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邓韬先生、贲志山先生、姚展帆先生、文志明先生、陈晓飞先生回避表决,本项议案获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业务的实际需要发生的,具有必要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自愿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维持了公司的持续、良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所发生的,系出于确保维持公司正常持续经营与发展之目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出具了明确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公司2025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自愿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6年预计发生的金额(万元)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初至2026年3月31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万元) | 2025年实际发生金额(万元)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 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关联方、公司董事及高管的关联方 | 5,500.00 | 3.73 | 118.40 | 4,059.80 | 2.75 | 公司业务增长 |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 9,000.00 | 3.71 | 474.36 | 7,425.86 | 3.06 | 公司业务增长 | |
| 租赁办公场所 | 600.00 | 64.60 | 46.68 | 159.22 | 17.14 | 新增办公场地租赁 |
注1:上表中2026年预计发生的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公式的分母为2025年同类业务金额。注2:本年年初至2026年3月31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未经审计。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5年预计发生的金额(万元) | 2025年实际发生金额(万元)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 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关联方、公司董事及高管的关联方 | 5,500.00 | 4,059.80 | 按照较宽口径预估 |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 9,000.00 | 7,425.86 | 按照较宽口径预估 | |
| 租赁办公场所 | 600.00 | 159.22 | 按照较宽口径预估 |
二、主要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主要关联方基本情况
1、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名称 | 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
| 成立日期 | 1978-05-26 |
| 注册资本 | 626,811.7766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景广军 |
| 注册地址 | 广州市荔湾区观海路9号1201房 |
| 经营范围 |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总部管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停车场服务;餐饮服务 |
| 截至2025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总资产:20,466,504.48万元 |
| 净资产:6,736,492.68万元 | |
| 营业收入:10,228,288.74万元 | |
| 净利润:111,439.55万元 |
2、广东越海集成技术有限公司
| 企业名称 | 广东越海集成技术有限公司 |
| 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成立日期 | 2022-01-24 |
| 注册资本 | 55,000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陈晓飞 |
| 注册地址 | 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永宁大道68号 |
| 经营范围 | 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
| 主要财务数据 | 广东越海集成技术有限公司为非公众公司,无法对外提供财务数据。 |
3、湖南越摩先进半导体有限公司
| 企业名称 | 湖南越摩先进半导体有限公司 |
| 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成立日期 | 2020-10-16 |
| 注册资本 | 51,900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何新文 |
| 注册地址 | 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云霞大道686号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集成电路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要财务数据 | 湖南越摩先进半导体有限公司为非公众公司,无法对外提供财务数据。 |
(二)关联关系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40.92%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其控制的企业与公司及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及高管的关联方企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其中公司董事陈晓飞控制或实施重大影响力的广东越海集成技术有限公司、湖南越摩先进半导体有限公司等公司与公司在2025年度发生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关联方以及公司董事、高管的关联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经营风险。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不存在交易纠纷。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关联方主要通过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方式产生关联交易,与董事及高管的部分关联方企业通过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方式产生关联交易。公司按照市场化交易原则,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交易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各方利益,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以合同或协议形式予以分别约定。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进行,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和必要的业务往来,有利于提高公司业务规模和效益,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均具有积极意义。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和合理性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按市场化方式进行,交易符合公平自愿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公司基于日常经营业务发展所需,与上述关联方保持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5月29日
议案七: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年度经营目标完成度、个人履职表现、行业薪酬水平等维度综合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2025年度董事薪酬分配方案具体如下:
| 姓名 | 报告期内职务 | 任职状态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总额(万元)(未包含企业年金) |
| 邓韬 | 董事长 | 现任 | 319.00 |
| 总裁 | |||
| 首席科学家 | |||
| 核心技术人员 | |||
| 贲志山 | 董事 | 现任 | 230.00 |
| 首席运营官 | |||
| 姚展帆 | 董事 | 现任 | 100.50 |
注1:公司内部任职的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基本薪酬参考同行水平,并结合其担任职位、工作能力等综合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与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挂钩,在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披露后,根据最终考核结果支付
注2:公司已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4年10月11日召开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或董事津贴。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人民币14万元/人/年(税前),按年度统一进行发放
注3:以上表格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总额未包含企业年金
注4:邓韬、贲志山、姚展帆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总额(包含企业年金)分别为327.10万元、238.10万元、107.54万元
公司2025年度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发生,董事在考核年度认真履职,完成了各项年度工作任务;2025年度董事未发生《公司章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禁止及处罚行为。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5月29日
附件一: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职责,全体董事尽职尽责、保障董事会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持续稳定发展。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工业气体是现代工业的基础原材料,广泛应用于集成电路制造、半导体显示、光纤通信、新能源、LED、医疗、航天航空等新兴产业领域,以及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食品、冶金、化工、机械制造等国民经济的基础行业,对国民经济的发展有着战略性的先导作用,被喻为“工业的血液”。
广钢气体自设立以来,始终致力于为电子半导体行业提供领先的电子大宗气体综合性解决方案,坚持差异化国际竞争和自主创新的发展战略,凭借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以及多年的气体生产运营经验,形成了ppb级超高纯电子大宗气体(纯度可达9N)的制备及稳定供应能力。公司自主研发的“Super-N”系列超高纯制氮装置,可以稳定生产并持续供应ppb级超高纯氮气(纯度可达9N),能够满足集成电路制造对气体供应能力的严苛要求,突破了外资气体公司的技术壁垒。
氦气是电子半导体产业不可或缺的关键材料。全球的氦气资源几乎完全被美国、卡塔尔等少数国家拥有,外资气体公司凭借对氦气资源和供应链技术的先发优势,掌握了全球的氦气供应。公司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出发,围绕氦气完整供应链形成了自主可控的技术能力,成为进入全球氦气供应链的第一家内资气体公司。长期、大批量、多气源地直接采购能力,以及近百个ISO罐箱投入运营,使公司具备较强的氦气原料供应管理与风险控制能力,形成了应对供应链波动的战略缓冲能力,可为国内氦气市场的稳定及国内一线半导体与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面板等重点企业应用需求提供坚实支撑。
公司凭借领先的综合解决方案和优质的产品服务,已发展成为国内极少数超
高纯电子大宗气体综合性服务商,产品得到众多国内外主流电子半导体厂商的认可,并取得良好的市场口碑,公司与林德气体、液化空气、空气化工三大外资气体形成“1+3”的竞争格局。
(一)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报告期内,广钢气体实现营收、利润双位数稳健增长,提质又增效,增收更增利,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242,449.56万元,同比增长15.26%;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567.14万元,同比增长15.21%;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746.93万元,同比增长12.16%;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为890,823.3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00,067.81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优化业务结构布局,聚焦电子大宗气体核心主业,业务聚焦成效显著。其中,电子大宗气体业务收入占比进一步提升至77.03%,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73,159.48万元,较2024年增长16.41%,成为公司业绩增长的核心驱动力,为整体业绩稳步增长提供了坚实支撑。盈利能力方面,电子大宗气体业务毛利率达29.97%,同比增加0.8个百分点,通过提质增效举措有效提升了运营效率,进一步降低了运营成本,核心业务盈利水平持续优化。与此同时,通用工业气体业务作为重要补充,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51,628.12万元,较上年增长6.71%,有效完善了公司工业气体业务全链条布局,形成核心主业引领、辅助业务协同的战略发展格局。
(二)报告期内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1、业务开拓方面
(1)聚焦核心业务发展,夯实国内领先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以电子大宗气体业务为核心发展突破点,追求极致ppb级纯度(纯度可达9N),充分依托自身在电子行业积累的技术优势、丰富的项目执行及运行经验,以及自有品牌Super-N、Fast-N系列核心装备的竞争力,加速推进业务布局优化,着力构建覆盖全国核心半导体产业聚集区的完善业务网络。报告期内,公司成功斩获了第10个12寸芯片配套供气项目,进一步巩固并夯实
国内电子大宗气体业务领域的领先地位。同时,持续强化存量现场制气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严格把控在建工程质量,确保项目高质量交付,陆续实现安徽广钢电材电子大宗气站项目、广州广钢电材电子超纯大宗气站项目、青岛广钢电子超纯大宗气体供应项目的商业化运行。凭借稳定可靠的供气能力,公司不断深化与现有客户的战略合作关系,为经营业绩稳步提升提供了有力支撑。依托客户对公司综合实力的长期认可,公司已与华星光电携手合作十五载,为其配套的总制氮能力超100,000Nm?/h。在半导体客户年度供应商大会上,公司多个现场凭借优异表现荣获半导体客户颁发的“金牌供应商”、“ESG社会责任奖”与“协同增效奖”等多项荣誉。
(2)推动业务多点开花,扩大市场影响力公司积极在广州、长沙、武汉、芜湖等地布局投资气体生产基地,依托自有液体生产基地及成熟供应链体系,面向全国制造业、食品、医疗、商业航天等各行业客户提供液体、管束气体等大宗气体零售供气业务。同时,持续深耕金属冶炼、能源化工、新材料等业务领域,聚焦客户应用场景与行业特点,打造标准化、模块化核心解决方案,通过优化创新设计,实现成本与效率双提升,快速实现超10个小型现场制气项目落地复制,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现场制气领域的品牌影响力。报告期内,赤峰的现场冶金制气项目顺利推进,预计2026年投产。在新兴产业领域,公司全力服务保障海南商业航天发射任务,助力实现“十战十捷”。
(3)拓展电子特气业务布局,打造新的业务增长极电子特气方面,广钢气体结合市场发展趋势,依托现场制气业务积累的客户的粘性与对下游客户需求的深刻理解,持续拓宽电子特气业务布局。目前,公司在合肥经开区、上海化工区、湖北潜江投资建设的电子特气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已基本完成机械竣工,并逐步推进生产调试及产品验证。2026年公司将持续推进特气产品深度研发及生产工艺链条的优化,提升公司在电子特气领域的技术实力,为客户提供更全面、更完善的气体产品及综合服务。
(4)完善全球氦气供应链,保障国内氦气战略资源需求公司通过持续加大投资建设、强化运营管理、拓展终端布局,逐步构建日趋
完善的全球供应链体系,切实发挥国内氦气保供“稳定器”作用,全力保障国内高端产业对氦气这一战略资源的稳定需求。在氦气气源保障上,公司是国内唯一一家同时拥有大批量、长期协议及全球多地气源采购渠道的内资气体企业,可有效抵御单一气源供应波动带来的风险,保障气源稳定供给;在运输调配能力上,公司已投资部署近百个液氦冷箱,具备全球化氦气资源调配能力,可实现全球范围内氦气资源的高效流转;公司系国内主要液氦供应企业,在超高纯氦气供应上,公司已在上海、武汉、广州等地建成集智能化充装、混配、存储、回收纯化为一体的零损耗氦气绿色工厂,业务范围全面辐射全国。同时,公司深化产学研协同,与中国科学院紧密合作,全力推进国内首个小分子深地存储项目建设,着力打造氦气储备“中华第一库”,进一步夯实国内氦气战略储备能力。
2025年,公司与卡塔尔能源签署氦气长期供应协议,成功完善全球氦气供应链布局,持续拓宽全球气源合作渠道。依托现有氦气供应链体系,公司积极推动与中东、北美等核心气源地国家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不断强化原料供应的管理和维护能力,为公司在国内外氦气业务的拓展提供了坚实保障,重点支撑国内一线半导体与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面板等高端制造企业对氦气关键材料的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氦气销售量保持稳定增长态势,推动国内及国际氦气市场的影响力持续提升。
2、科技创新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紧抓下游重点客户实际用气需求以及工业气体行业发展趋势,通过不断改进和更新核心关键技术,优化产业结构和培育新质生产力。坚持核心技术自主研发,加强技术攻关解决核心技术“卡脖子”难题,助力工业气体行业实现国产替代。
(1)研发投入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本年度研发支出累计投入11,134.81万元,同比增长10.24%。
(2)知识产权
公司注重技术创新成果的保护,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申请机制,报告期内,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共申请专利34项,已获得专利授权14项,截至2025年12月末累计获得专利授权157项。
(3)技术创新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完善以系统级制气技术、气体储运技术、数字化运行技术、气体应用技术为核心的技术研发体系,不断强化核心技术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升级。
①在核心装备与关键工艺研发方面,公司自主研发亚超临界二氧化碳输送技术,成功突破多项关键核心技术瓶颈,相关科技成果已在北京广钢、安徽广钢等项目实现产业化应用,为下游重点客户提供一体化、高品质气体综合解决方案。依托Fast?N、Super?N系列制氮机技术积累,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与技术迭代,不断优化升级核心关键技术,丰富制氮机产品序列,有效匹配市场发展需求。
②报告期内,杭州建德智能制造基地建成投产,自主研发的国内最大规模电子大宗制氮装置Super?N50K在北京完成试运营,标志着公司在电子大宗气体装备领域的技术实力与工程化能力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③公司积极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在自主研发基础上,先后与华南理工大学、浙江工业大学、中国科学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等高校及科研机构建立长效合作机制。与华南理工大学共建学生就业创业实践基地,深化人才联合培养,吸纳优秀高校毕业生加入,为公司研发创新与生产经营提供人才保障。双方合作研发的高效分离分子筛材料已完成实验室验证,可在低温吸附条件下将2N级氦气提纯至6N级超纯氦气,为高纯氦气制备技术升级奠定坚实基础。
④在数字化与智能化建设领域,公司已构建起以ROC远程控制系统、IDC大数据系统、SOD智驭引擎为核心的工厂数字化技术体系。ROC远程控制系统实现全装置集中远程控制与统一调度;IDC大数据系统实现生产运行数据深度挖掘与智能应用,保障装置安全稳定运行、生产过程可控及产品质量全程可追溯;自主研发的SOD智驭引擎于2025年完成首个应用场景验证,涵盖空分?智载恒控系统及空分在线算力中枢,工厂智能化运行取得阶段性成果,目前已进入应用场景深度开发与规模化推广阶段,为公司智能制造与高效运营提供坚实技术支撑。
⑤在前沿储备技术方面,公司积极开展小分子气体大规模存储技术攻关,围绕水密封测试、气密封测试、盐穴收缩率监测、声呐测腔、气卤界面监测、库容库存实时在线监测等关键技术开展系统性研究,相关技术已通过实验验证及部分应用场景验证。
⑥为满足高端应用领域对基础介质的严苛要求,公司在芜湖生产基地成功开发出超高纯度二氧化碳提纯装置,产品纯度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攻克SCO?提纯装置设计制造关键技术,实现核心后端纯化装备国产化、自主化;同时对超临界二氧化碳整体生产工艺进行系统性优化升级,开发模块化、撬装化集成解决方案,进一步提升技术竞争力与市场适配能力。
3、国际品牌提升方面
在巩固国内市场的基础上,公司积极响应国家“走出去”战略,持续深化国际市场连接,广钢气体工程(杭州)有限公司成功荣获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ASME认证,为公司打通全球市场、实现国际化布局奠定了坚实基础。ASME认证作为全球机械工程领域极具权威性与公信力的认证体系,被全球90多个国家采用,是进入全球主流市场的强制“入场券”,其认证标准严苛、审核流程严谨,涵盖设计、制造、检验、测试等全环节,不仅要求企业具备完善的质量管控体系、先进的生产制造能力,对于技术研发水平、合规运营能力提出了极高要求。
此次ASME认证的获取,赋予了公司明星产品Fast-N、Super-N系列制氮机进入全球市场的“通行证”,助力公司逐步拓展海外业务布局,提升“中国智造”在全球工业气体领域的影响力。
4、人才队伍建设方面
公司始终坚持人才“双培养”机制。持续深化“1+4+N”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将“担当、合作、正直、创新、进取”的核心价值观深度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着眼于长远战略发展,着力构建多层次、专业化的创新人才梯队,公司将人才成长纳入核心发展规划,畅通员工职业发展通道,以系统化培训赋能员工成长,推动人才价值提升与企业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合。公司已建立长效激励机制,通过搭建员工持股平台将管理层、核心骨干的个人成长、长远利益与公司长期发展深度
绑定,实现个人价值与企业发展同频共振,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持久动力。为了激发科技创新活力,公司制定并发布了《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科技人才引进培养培训管理办法》《科技成果考评奖励办法》等奖励、激励政策,通过多种形式对核心技术人员进行激励,增强公司对科技人才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5、内部治理方面合规体系完善公司持续构建具有广钢气体特色的全面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监事会的职权调整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行使,同时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及相关制度作出相应修订,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强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贯彻执行相关制度,及时发现风险并予以解决,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6、信息披露及防范内幕交易方面公司始终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将其作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强资本市场公信力的核心举措,严格恪守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基本原则,持续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投资者沟通机制,不断提升公司治理透明度与规范运作水平。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通过法定信息披露公告、业绩说明会、投资者交流会、上证e互动平台、电话会议及投资者邮箱等多种合规渠道,与投资者及市场各方开展常态化沟通交流。公司依托上证路演中心、全景网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2025年半年度集体投资者会议,主动向市场全面、客观披露经营成果与发展态势,保障投资者知情权与参与权。此外,公司2025年发布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系统披露绿色低碳发展、供应链管理、员工权益保障等相关工作进展与实践成效,以多元化信息披露展现公司规范运营与高质量发展成效,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与社会责任。
公司高度重视内幕交易防范工作,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规范内幕信息管理,明确内幕信息范围,落实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强化信息流转全过程管控。公司持续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员工开展内幕交易警示教育,强化保密义务
宣导,督促相关人员严格遵守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切实防范内幕交易行为发生,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有关会议的通知、召开、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 1 |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5年2月17日 |
| 2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5年3月28日 |
| 3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5年4月21日 |
| 4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5年4月25日 |
| 5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5年8月8日 |
| 6 |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5年8月28日 |
| 7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5年10月30日 |
1、2025年2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长期采购协议的议案》等2项议案;
2、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度并调整部分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等17项议案;
3、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一季度报告》;
4、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合肥晶汇创芯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等2项议案;
5、2025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等11项议案;
6、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7、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等2项议案。
三、报告期内对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了2次股东会会议,均严格按照股东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并完成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四、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公司董事会下属四个专门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各委员会严格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设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就专业事项进行研究、讨论并提出相关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和重要意见。
五、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及其薪酬情况2025年度,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履职,积极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凭借专业能力与独立判断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支持,有效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评测算,2025年度公司董事从公司领取的税前薪酬已完成确认,其中3名独立董事按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标准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其他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管理职务的薪酬待遇领取薪酬,具体薪酬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全体董事履职绩效评价结果均符合公司履职要求,薪酬发放严格遵循《公司章程》及《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六、独立董事履职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自己专业知识方面的优势,客观地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供董事会决策参考。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有效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董事会的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没有提出异议。
七、2026年董事会工作计划及目标2025年是“十四五”圆满收官之年。“十四五”期间公司规模实现跨越式增长:营收从8.7亿增至24.2亿,增长约2.8倍;总资产从23.8亿增至89.1亿,增长约3.7倍;净资产从10.9亿增至60.0亿,增长约5.5倍。2026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数字中国”建设已成为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关键力量。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打造智能经济新形态”,将“人工智能+”相关部署提升至“深化拓展”新阶段。“十五五”是国家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征程,也是广钢气体实现历史性跨越的黄金时代。
2026年,公司已搭建“诺亚计划”战略体系,统筹推进人效提升、战略性增长、出海行动等专项行动,以系统化布局驱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为企业长远稳健发展筑牢根基。公司将围绕国家“十五五”发展规划方向,坚守产业报国初心,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动力,主动融入智能经济发展大局。具体经营计划描述如下:
(1)业务增长行动:聚焦核心业务发展与产业布局优化
聚焦电子大宗气体核心业务,持续构建覆盖全国核心半导体产业聚集区的核心业务布局,提升电子大宗气体业务市场占有率;强化存量项目建设管理,推动在建项目按时交付,以稳定可靠的供气能力巩固客户信任,并探索新的业务合作机会;着力构建完善的氦气全球供应链,深化与中东、北美等主要气源地的合作,持续巩固并建设国际储运网络,进一步提升国内国际氦气市场占有率与品牌影响力;依托电子大宗气体业务发展奠定的客户群体,全力推动在建电子特气研发基地的商业化运营,通过持续的优化工艺及技术,打造符合海内外高端客户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优化液体生产基地产业布局,完善现有供应链资源配置,提升公司综合服务能力,进一步构建公司在半导体领域的产业链优势。
(2)战略拓展行动:构建产业生态与探索海外布局
充分利用上市公司资本平台与产业资源优势,积极引入具有产业协同效应的战略投资者,通过参股、合资等多元化股权合作模式,打通技术共享、市场共拓、风险共担的价值链条,深度绑定产业链核心伙伴,构建共生共长的气体产业生态圈,以“资本+产业”双轮驱动整合强化品牌影响力,为国产替代进程注入
生态动能。在夯实国内生态圈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打造海外供应链与产业链的可行方案,ASME认证赋予了公司明星产品Fast-N、Super-N系列制氮机进入全球市场的“通行证”,为海外业务拓展提供资源支撑,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国际化气体产业平台。
(3)核心竞争力提升行动:聚焦技术突破与卓越交付坚持“1+4+N”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紧密围绕半导体产业链供气需求,集中资源开展核心技术攻关,持续升级包括系统级制气技术、气体储运技术、数字化运行技术、气体应用技术等在内的核心技术体系,着力构建自主可控的技术壁垒,加快实现电子气体国产化替代与自主可控;依托产业发展平台,提升设计团队综合能力,聚焦客户应用场景,系统梳理气站标准化、模块化关键环节,形成可复用解决方案库,通过创新设计推动成本优化与效率提升,并推动施工精细化管理,加强设备系统标准化建设,实施国产替代方案,助力降本增效;全面实施质量管理体系,推进数智化质量管理系统落地,实现质量能力与运营效率的持续提升。
(4)人效提升行动:激活人才第一资源,提升组织效能持续推动人员能力升维,支撑公司战略长远发展。紧紧围绕公司发展需求,系统引进科研领军人才、创新型人才、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及特殊技能人才,持续扩大人才结构多样性;深化人才发展机制改革,完善引进、培养、评价与激励的全链条人才引育体系;加强后备干部及业务骨干队伍建设,持续推进核心价值观宣贯及通用管理培训的全覆盖,全面推行导师制与教练文化,通过轮岗学习与实践锻炼提升人才综合能力;优化生产现场人员配置和完善绩效考核体系,推动人才结构与组织效能持续改善。
(5)供应链优化行动:打造安全、高效、低成本的供应网络依托公司核心装备自主可控能力,持续培育关键设备与部件的自主开发及配套能力,积极引入并认证国内合格供应商,构建协同发展的国产替代生态圈,有效降低对境外供应链的依赖,增强供应链安全性与业务竞争力;同时全面建设并升级数字化采购系统平台,推动流程透明化与供应商管理精细化,提升采购环节的竞争性与效率,推动采购管理从成本中心向价值中心转型。
2026年广钢气体将以“中国芯”为笔,谱写气体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崭新篇章,朝着“广钢气智造中国芯,广钢气点亮中国屏”的战略目标迈进。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5月29日
附件二: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的方案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的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年度经营目标完成度、个人履职表现、行业薪酬水平等维度综合评定。
一、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拟披露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公司业绩情况及高管工作表现进行核定,具体薪酬设定参考同行水平,并结合其担任职位、工作能力等综合确定,并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核定各高管薪酬最终结果。
| 姓名 | 报告期内职务 | 任职状态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总额(万元)(未包含企业年金) |
| 1、集团管理 | |||
| 邓韬 | 董事长 | 现任 | 319.00 |
| 总裁 | |||
| 首席科学家 | |||
| 核心技术人员 | |||
| 姚展帆 | 董事 | 现任 | 100.50 |
| 凌峰 | 副总裁 | 现任 | 158.50 |
| 刘琼 | 副总裁 | 退休 | 165.25 |
| 总法律顾问 | |||
| 施海光 | 总会计师 | 现任 | 117.50 |
| (财务负责人) | |||
| 2、市场化管理 | |||
| 贲志山 | 董事 | 现任 | 230.00 |
| 首席执行官 | |||
| 董晓阳 | 资深副总裁 | 现任 | 208.50 |
| 陆岩柱 | 副总裁 | 现任 | 168.80 |
| 刘继雄 | 副总裁 | 现任 | 115.40 |
| 核心技术人员 | |||
| 梁婵 | 副总裁 | 现任 | 115.40 |
| 贺新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95.00 |
注1: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以总裁为基准,总裁岗位系数为1.0,薪酬基数为150万元,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系数区间为0.6-1.0,按薪酬基数×岗位系数计算
注2:因邓韬先生被列入国家第九批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因此其岗位系数确定为
1.5
注3:贲志山先生2025年度担任首席运营官期间取得优秀业绩,其2025年度岗位系数认定为1.0
注4:本年度申请战略任务奖奖金包255.51万元,专项奖励奖金包173.70万元,根据各高管贡献进行分配
注5: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总额未包含企业年金
注6:邓韬、贲志山、姚展帆、凌峰、刘琼、董晓阳、陆岩柱、刘继雄、梁婵、施海光、贺新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总额(包含企业年金)分别为327.10万元、238.10万元、107.54万元、166.60万元、173.35万元、216.60万元、176.13万元、122.98万元、
122.99万元、125.24万元、101.44万元。具体详见《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中“五、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之“(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薪酬情况”
注7:姚展帆先生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根据《公司章程》,视同高级管理人员
二、2025年度战略任务达成奖及专项奖励发放方式按照《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本年战略任务达成奖申请奖金包255.51万元,战略任务达成奖分三个阶段发放:
(1)投资阶段计发50%;(2)建设阶段计发30%;(3)生产阶段计发20%;专项奖励奖金包173.70万元,专项奖金发放方式参照绩效年薪发放。
三、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决策情况公司2025年度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发生,高管人员在考核年度认真履职,完成了各项年度工作任务;2025年度高管人员未发生《公司章程》及《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禁止及处罚行为。
根据《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构成=基本年薪+绩效年薪+战略任务达成奖专项奖+企业年金。《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