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巨芯: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巨芯”或“公司”)股东衢州恒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恒芯企业”或“员工持股平台)持有公司股份107,95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1%。本次质押后,员工持股平台累计质押股份数为87,269,201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80.84%,占公司总股本的5.91%。
? 恒芯企业本次股权质押是为履行并购贷款协议约定,本次股权质押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或控股股东发生变更,对公司生产经营、股权结构、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接到股东恒芯企业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权被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 股股东及 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股数(股)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
恒芯企业 | 否 | 87,269,201 | 是 | 否 | 2023/12/7 | 2028/3/7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 | 80.84% | 5.91% | 并购贷款 |
(二)本次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担保,且相关股份不存在潜在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三)本次质押的原因
公司在上市前设立了初芯(衢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丽水朴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丽水朴芯”)、丽水淳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丽水善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四个间接员工持股平台,通过恒芯企业的合伙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其中丽水朴芯设立之初出资总额为10,786.4731万元,占员工持股平台的总出资额的比例为 80.8370%,由于出资金额较大,该持股平台的有限合伙人部分入股资金来源于招商银行衢州分行申请的并购贷款(丽水朴芯有限合伙人通过个人担保对并购贷款提供增信),并购贷款金额为4,842.00万元。根据招商银行的合规要求及招商银行衢州分行对此的授信方案规定,丽水朴芯通过恒芯企业应享有的中巨芯股权,待中巨芯上市完成后3个月内应办妥股票质押。
二、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恒芯企业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 | 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
恒芯企业 | 107,957,000 | 7.31% | 0 | 87,269,201 | 80.84% | 5.91% | 87,269,201 | 0 | 20,687,799 | 0 |
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