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联新材:关于离任高级管理人员超比例减持公司股票暨致歉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2-09  瑞联新材(688550)公司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离任高级管理人员超比例减持公司股票

暨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离任高级管理人员乔木先生出具的《关于超比例减持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说明及致歉函》,乔木先生为公司原副总经理,于2022年1月提前离任,其原定任期至2024年8月2日结束。乔木先生因对减持规则理解有误,于2023年2月1日-2023年12月4日期间超比例减持了本公司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及致歉说明公告如下:

一、关于超比例减持情况的说明

乔木先生为公司原副总经理,因其个人原因于2022年1月提前离任,其原定任期至2024年8月2日结束。乔木先生因对减持规则理解有误,于2023年2月1日-2023年12月4日期间超比例减持了本公司股票,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减持时间减持数量(股)减持价格(元/股)成交总额(元)
乔木2023年2月1日2,00052.2500104,500.00
2023年12月4日2,36236.261185,648.72
合计\4,362\190,148.72

乔木先生2023年初持有本公司股票8,750股,于2023年2月1日减持2,000股,剩余股票数量6,750股经公司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后增加2,700股,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年修订)》之相关规定:“因上市公司进

行权益分派导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增加的,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故乔木先生本年度可减持公司股票数量合计为8,750*25%+2,700*25%=2,862股。乔木先生于2023年2月1日-2023年12月4日期间合计减持本公司股票4,362股,较其本年度可减持公司股票数量超出1,500股,超额减持的金额为54,391.65元。上述减持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减持细则》)第十二条之规定:“董监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一)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构成了超比例减持。

二、乔木先生关于超比例减持的致歉说明

乔木先生表示,此次超比例减持并非主观故意行为,主要系其本人对减持相关规定理解不充分、对减持要求缺乏清晰认知,减持股票前未及时与公司再次沟通确认,导致违规减持行为发生。

本人承诺将尽快购回超比例减持部分股票,并承诺将超额减持的股份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本人承诺自本说明出具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在剩余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严格遵守减持规定。

本人已对此次减持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并就此行为可能给公司及市场造成的不良影响表示诚挚歉意。今后将全面认真地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乔木先生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亦不是公司现任高管,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部门已多次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进行股份减持事项培训。公司将进一步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重申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