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联新材: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8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51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54)。
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经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拟将本次回购计划已回购的2,404,313股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调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将该部分回购股份进行注销,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完成通知债权人手续后按照规定办理回购股份的相关注销手续。
二、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一)2023年9月19日,公司首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并于2023年9月20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二)截至2024年2月23日,本次回购金额已达上限,公司已完成本次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404,313股,占公司总股本137,206,057股的比例为1.7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7.41元/股,最低价为29.07元/股,回购均价为33.2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993,713.18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的情况
2023年8月25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第一大股东、回购提议人在回购期间持有公司股票的变动情况如下:
公司因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归属,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数量增加,具体归属股份数量如下表所示。本次归属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1月5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序号 |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1 | 刘晓春 | 中国 | 董事长 | 1.0290 |
2 | 吕浩平 | 中国 | 董事 | 1.0290 |
3 | 刘骞峰 | 中国 | 副董事长、核心技术人员 | 0.8575 |
4 | 王小伟 | 中国 | 总经理、总工程师、核心技术人员 | 1.0290 |
5 | 袁江波 | 中国 |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0.8575 |
6 | 王银彬 | 中国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 0.8575 |
7 | 钱晓波 | 中国 | 副总经理 | 0.7546 |
8 | 胡 湛 | 中国 | 副总经理 | 0.6448 |
9 | 周 全 | 中国 | 副总经理 | 0.7477 |
10 | 胡宗学 | 中国 | 副总经理 | 0.7477 |
除上述因股权激励获得公司股份的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第一大股东、回购提议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及预计股本变化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计划累计回购股份2,404,313股,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完成通知债权人手续后按照规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注销手续。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待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37,206,057股减少至134,801,744股,预计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股份注销前 | 本次拟注销 | 回购股份注销后 |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份数(股)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总股本 | 137,206,057 | 100.00 | 2,404,313 | 134,801,744 | 100.00 |
注: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前的总股本截止日为2024年2月26日,本次注销事项不会影响限售股份变动情况。实际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办理股份注销、减少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相关备案手续等工作。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