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联新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划转过户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7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划转过户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联新材”或“公司”)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划转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第一大股东海南卓世恒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卓世合伙”)持有公司股份34,900,6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28%,其中13,734,327股股份已被司法冻结;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第二大股东宁波国富永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富永钰”)持有公司股份20,249,2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1.77%,其中5,939,651股股份已被司法冻结。
? 2025年3月19日,卓世合伙与国富永钰分别持有的公司13,734,327股、5,939,651股无限售流通股份解除司法冻结并被司法划转至青岛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投集团”)名下。本次权益变动后,开投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9,673,9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3%。同时根据卓世合伙与开投集团于2024年5月10日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卓世合伙拟将其持有的剩余全部瑞联新材股份的表决权独家、无偿地委托给开投集团行使,双方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自卓世合伙持有的瑞联新材任何股份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生效,故开投集团拥有本公司表决权股份数量合计40,840,340股,占公司总表决权股份数量的23.73%。卓世合伙持有的剩余公司股份为21,166,3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30%,其拥有公司表决权股份的数量为0股。国富永钰持有的剩余公司股份为14,309,5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31%。因此,本次权益变动后,直接持有公司
股份的第一大股东仍为卓世合伙不变,但拥有公司表决权股份的第一大股东从卓世合伙变更为开投集团。
2025年3月20日,公司通过中登公司系统获悉公司股东卓世合伙、国富永钰持有的部分股份于2025年3月19日被司法划转至开投集团名下,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被司法划转的基本情况
2025年3月17日,公司收到开投集团发来的《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协助执行以下事项:1、将被执行人卓世合伙所持有的瑞联新材共13,734,327股扣划至开投集团名下,每股折价42.69元;办理司法扣划的同时一并解除以上的司法冻结。2、将被执行人国富永钰所持有的瑞联新材共5,939,651股扣划至开投集团名下,每股折价42.69元;办理司法扣划的同时一并解除以上的司法冻结。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制权变更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2025年3月20日,公司通过中登公司系统获悉卓世合伙、国富永钰分别持有的公司13,734,327股、5,939,651股无限售流通股份于2025年3月19日解除司法冻结并被司法划转至开投集团名下。本次权益变动后,开投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9,673,9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3%。同时根据卓世合伙与开投集团于2024年5月10日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卓世合伙拟将其持有的剩余全部瑞联新材股份的表决权独家、无偿地委托给开投集团行使,双方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自卓世合伙持有的瑞联新材任何股份经中登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生效,故开投集团拥有本公司表决权股份的数量合计40,840,340股,占公司总表决权股份数量的23.73%。卓世合伙持有的剩余公司股份为21,166,3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30%,其拥有公司表决权股份的数量为0股。国富永钰持有的剩余公司股份为14,309,5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31%。因此,本次权益变动后,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第一大股东仍为卓世合伙不变,但拥有公司表决权股份的第一大股东从卓世合伙变更为开投集团。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海南卓世恒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注册地址 |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新英湾区保税港区2号办公楼J262室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吕浩平 |
注册资本 | 75,000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10804693930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经营期限 | 2013-10-28至2033-10-27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主要股东信息 |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卓世合伙)》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
企业名称 | 宁波国富永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C区F0195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宁波国富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 | 10731.8924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20658398459XJ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经营期限 | 2011-11-15至2026-11-14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股东信息 |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国富永钰)》 |
3、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三
企业名称 | 青岛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庐山路57号办公2715 |
法定代表人 | 姜伟波 |
注册资本 | 200,000.00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211MA3DML8A4B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期限 | 2017-5-11至无固定期限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土地整治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物业管理;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文艺创作;建筑材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木材销售;软木制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股东信息 |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开投集团)》 |
(二)本次权益变动明细
股东名称 | 变动方式 | 变动日期 | 股份种类 | 变动数量(股) | 变动比例(%) |
卓世合伙 | 司法划转转出 | 2025/3/19 | 人民币普通股 | 13,734,327 | 7.98 |
国富永钰 | 司法划转转出 | 2025/3/19 | 人民币普通股 | 5,939,651 | 3.45 |
开投集团 | 司法划转受让 | 2025/3/19 | 人民币普通股 | 19,673,978 | 11.43 |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及表决权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表决权数量 | 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数量 | 表决权比例(%) | ||
卓世合伙 | 无限售流通股 | 34,900,689 | 20.28 | 21,166,362 | 12.30 | - | - |
国富永钰 | 无限售流通股 | 20,249,216 | 11.77 | 14,309,565 | 8.31 | 14,309,565 | 8.31 |
开投集团 | 无限售流通股 | - | - | 19,673,978 | 11.43 | 40,840,340 | 23.73 |
注:1、本次权益变动前为截至2025年3月18日的持股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后为截至2025年3月19日的持股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后,卓世合伙与开投集团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已同时生效。
3、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的情况。
4、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划转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和《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的相关规定,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需要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权益变动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