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威尔: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51 证券简称:科威尔 公告编号:2023-037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6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合肥市高新区大龙山路8号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1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21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60,692,333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60,692,333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75.5789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75.5789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由董事长傅仕涛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以现场结合通讯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以现场结合通讯出席5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葛彭胜先生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60,692,333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60,692,333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60,692,333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4、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半导体测试及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项目建设规划和投资规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60,692,333 | 1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8,388,018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2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8,388,018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3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8,388,018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4 | 《关于变更半导体测试及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项目建设规划和投资规模的议案》 | 8,388,018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1、议案2、议案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4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3、本次会议议案1至议案4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兵、陈昕媛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认为:科威尔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特此公告。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