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南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09  C南湖(688552)公司公告

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2年,作为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公司治理、关联交易、人事任免、财务监督等各方面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独立董事2022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分别为许明君先生、王春飞先生、王勇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1)许明君,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清华大学民商法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1992年7月至2006年1月,历任潍坊市边境贸易合作公司职员、潍坊市人民政府法制局公务员、北京市中润律师事务所律师;2006年1月至今,任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主任;2019年11月至今,任航天南湖独立董事。

(2)王春飞,198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大学会计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审计署审计科研所、中共中央党校理论经济学博士后,注册会计师。2012年7月至今,历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副教授;2019年11月至今,任航天南湖独立董事。

(3)王勇,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5月至今,历任哈尔滨工业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2013年4月至今,任哈尔滨工业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博士生导师;2019年11月至今,任航天南湖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人及直系亲属等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

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公司共计召开5次股东大会和11次董事会,我们均按规定出席,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同时,我们积极组织参加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包括战略委员会2次、审计委员会6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次、提名委员会3次、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委员会3次。我们充分运用各自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核,提出专业合理的建议和意见,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和发表独立意见,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2022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

(二)现场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2022年,我们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对公司日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情况进行了解,听取公司相关汇报,并对相关事项提出专业的建议和想法,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同时,我们加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外聘注册会计师的沟通,为公司提供独立、专业的建议和意见,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2022年,公司对我们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给予了积极的配合和支持,并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电话、邮件等多种途径及时沟通和反馈公司有关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情况,并根据工作开展需要及时提供了相关资料,使我们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对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

2022年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业务需要开展,具有商业必要性和合理性,遵循了公允的市场价格、条件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相关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

2022年,公司除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外,没有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亦不存在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三)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

2022年,我们对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背景、履职经历等进行审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选聘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确定及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的管理规定。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2022年,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聘任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现金分红

2022年,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52,935,29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49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7,889,708.00元。上述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内部控制

2022年,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内控制度,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年度内部控制建设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七)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运作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以规范董事会的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1次会议,各位董事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委员会五个专门委员会,并且制定了工作细则及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管理办法,明确了其权责、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以保证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和

科学性。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工作原则,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工作态度,按照各项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保持专业审慎态度并发表独立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2023年,我们会持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继续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与合作,充分发挥我们的专业优势和独立地位,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维护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独立董事:许明君、王春飞、王勇

2023年6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