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南湖: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7-22  航天南湖(688552)公司公告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的会议资料和文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过对被提名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 、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进行充分了解,我们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提名罗辉华先生、丁柏先生、付晓先生、赵耀升先生、刘捷先生、钱昊萌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过对被提名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 、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进行充分了解,我们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提名许明君先生、王春飞先生、胡作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许明君、王春飞、王勇

2023年7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