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南湖: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按计划实施完毕,为便于账户管理,公司拟注销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83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4,312,70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1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84,899,880.17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8,276,144.65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56,623,735.52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5月1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110C000219 号)。
根据《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募集资金投入额 |
1 | 生产智能化改造项目 | 48,600.00 | 48,600.00 |
2 | 研发测试基地建设项目 | 23,800.00 | 23,80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募集资金投入额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18,600.00 | 18,600.00 |
合计 | 91,000.00 | 91,000.00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专款专用,并与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状态 |
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荆州分行 | 1813021229200293087 | 存续 |
中信银行荆州分行 | 8111501012401084836 | 存续 | |
建设银行荆州塔桥路支行 | 42050162170800000845 | 本次注销 | |
招商银行荆州分行 | 716900408010501 | 存续 |
三、本次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按照计划实施完毕,为便于账户管理,公司拟将该项目资金专户(账号:
42050162170800000845,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塔桥路支行)注销,并将专户剩余利息资金364.92元(最终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转入自有资金账户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塔桥路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