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宇制药:关于自愿披露米力农注射液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愿披露米力农注射液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宇制药”或“公司”)于2023年5月6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药品注册证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 | 米力农注射液 |
剂型 | 注射剂 |
规格 | 5ml:5mg;10ml:10mg; |
注册分类 | 化学药品3类 |
药品有效期 | 18个月 |
上市许可持有人 |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生产企业 |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受理号 | CYHS2101701国;CYHS2101702国; |
证书编号 | 2023S00600;2023S00601; |
药品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33500;国药准字H20233501; |
审批结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发给药品注册证书。质量标准、说明书、标签及生产工艺照所附执行。药品生产企业应当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方可生产销售。 |
二、药品的其他相关情况
米力农注射液是一种正性肌力药物和血管扩张剂,在产生正性肌力作用和扩血管作用的浓度下,米力农注射液为心肌和血管平滑肌cAMP磷酸二酯酶第三峰同功酶的选择性抑制剂,适用于急性失代偿性心力衰竭患者的短期静脉治疗。根据米内网数据显示,2021年中国城市公立医院、县级公立医院、城市社区中心以及乡镇卫生院(简称中国公立医疗机构)终端米力农注射液销售额超过6亿元,2022年上半年其销售额超过4亿元。原研赛诺菲制药的米力农注射液尚未在国内上市,目前国内有多家批件持有人分别为鲁南贝特制药、扬子江药业集团上海海尼、朗天药业(湖北)、南京正大天晴制药、北大医药等等。米力农注射液注册分类为化学药品3类,按照与参比制剂质量和疗效一致的技术要求审评并获批,批准后视同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品种在医保支付及医疗机构采购等领域将获得更大的支持力度。公司的米力农注射液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提升了自身的竞争能力,有利于上市销售后取得更大的市场份额。
公司已开展产品上市销售的前期准备工作,同时受产品的非唯一性、同类产品竞争以及未来公司业务的推广效果、销售规模等因素影响,未来能否产生较大收入具有较大不确定性。产品注册批件的取得在短期内对公司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