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宇制药: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宇制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汇宇制药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8月3日出具《关于同意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6号),同意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63,600,000股,并于2021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423,6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73,907,046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9,692,954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1名,系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该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1,908,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45%,该部分股票将于2023年10月26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所作承诺如下: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承诺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908,000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
比例为0.45%,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0月26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限售股数量(股) |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中信建投投资
有限公司
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 ||
1,908,000 0.45 1,908,000 0
1,908,000 0.45 1,908,000 0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合计序号
序号 | 限售股类型 |
战略配售股1,908,000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合计
/ 1,908,000
合计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认为:汇宇制药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时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汇宇制药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汇宇制药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中信建投证券对汇宇制药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