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宇制药:董事会决议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2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汉阳路333号3幢公司4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已于2024年2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丁兆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相关监事及高管列席。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并认可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时间、议案内容等事项,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