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宇制药:董事会决议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已于2024年3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丁兆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相关监事及高管列席。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并认可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时间、议案内容等事项,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4年3月27日为预留授予日,向135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611,261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1.39元/股。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汇宇制药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