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宇制药: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2/24,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丁兆先生提议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4年2月24日~2024年5月23日 |
预计回购金额 | 3,000万元~6,000万元 |
回购价格上限 | 18.31元/股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实际回购股数 | 213.9878万股 |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505% |
实际回购金额 | 3,001.2688万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12.57元/股~14.54元/股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31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9)。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3月14日,公司首次实施股份回购,并于2024年3月15日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二)截至2024年5月23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139,8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05 %,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4.54元/股,最低价为12.57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1.268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由于回购股份后,公司特别表决权比例会相应提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需将相应数量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以保证特别表决权比例不高于原有水平。2024年5月7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丁兆先生持有的405,816份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转换后其持有的特别表决权比例与转换前一致,仍为53.9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部分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四)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内容。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五)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超募资金和部分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2月7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议公司回购股份暨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回购股份提议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 回购前 | 回购完成后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32,464,631.00 | 31.27 | 132,464,631.00 | 31.27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291,135,369.00 | 68.73 | 288,995,491.00 | 68.22 |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0 | 0 | 2,139,878.00 | 0.505 |
股份总数 | 423,600,000.00 | 100.00 | 423,600,000.00 | 100.00 |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2,139,878股,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将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如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出售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转让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上述回购股份在实施前暂时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