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宇制药: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宇制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汇宇欧盟标准注射剂产业化基地(二期)项目”、“汇宇创新药物研究院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将其予以结项,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2021年5月26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8月3日《关于同意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6号)同意注册,汇宇制药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63,600,000 股,发行价格38.87元/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247,213.2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1,145.72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6,067.48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0月19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天健验〔2021〕11-44号的《验资报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到账后已全部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历次募投项目变更公告以及超募资金使用公告,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向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投资总额190,731.50万元,超募资金使用金额为
45,335.98万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募集资金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 总额 |
1 | 汇宇欧盟标准注射剂产业化基地(二期)项目 | 67,941.00 | 35,941.00 |
2 | 汇宇创新药物研究院建设项目 | 42,790.50 | 40,790.50 |
3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80,000.00 | 80,000.00 |
4 | 创新药物(HY-0002a)项目 | - | 20,000.00 |
5 | 创新药物(HY-0006)项目 | - | 14,000.00 |
小 计 | 190,731.50 | 190,731.50 | |
超募资金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6 | 高端绿色药物产业延链项目 | 28,861.00 | 28,861.00 |
7 | 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13,500.00 | 13,500.00 |
8 | 使用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 2,974.98 | 2,974.98 |
小 计 | 45,335.98 | 45,335.98 | |
募集资金与超募资金合计 | 236,067.48 | 236,067.48 |
三、本次结项的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汇宇欧盟标准注射剂产业化基地(二期)项目”“汇宇创新药物研究院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截至2024年7月20日,上述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募投项目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A) |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B) | 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C)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D=A-B+C) |
汇宇欧盟标准注射剂产业化基地(二期)项目 | 67,941.00 | 35,941.00 | 33,301.39 | 2,401.23 | 5,040.84 |
汇宇创新药物研究院建设项目 | 42,790.50 | 40,790.50 | 37,154.73 | 1,217.14 | 4,852.91 |
合计 | 110,731.50 | 76,731.50 | 70,456.12 | 3,618.37 | 9,893.75 |
注1: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形成了上述资金余额。上述资金余额将用于支付募投项目相关尾款、保证金等。
注2: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公司募投项目“汇宇欧盟标准注射剂产业化基地(二期)项目”、“汇宇创新药物研究院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予以结项。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将保留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尚未支付的募投项目尾款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在满足付款条件时,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项目尾款等款项。待付款项全部结清后,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