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宇制药:关于自愿披露甲氨蝶呤注射液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愿披露甲氨蝶呤注射液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品注册证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 | 甲氨蝶呤注射液 |
剂型 | 注射剂 |
规格 | 10ml:1g |
注册分类 | 化学药品4类 |
药品有效期 | 18个月 |
上市许可持有人 |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生产企业 |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受理号 | CYHS2301117 |
证书编号 | 2024S02192 |
药品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44883 |
审批结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发给药品注册证书。质量标准、说明书、标签及生产工艺照所附执行。药品生产企业应当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方可生产销售。 |
二、药品的其他相关情况
甲氨蝶呤可抑制二氢叶酸还原酶。二氢叶酸必须由这种酶还原至四氢叶酸,然后才能在嘌呤核苷酸和胸苷酸合成过程中用作一碳基团的载体。因此,甲氨蝶
呤干扰 DNA合成、修复和细胞复制。增殖活跃的组织如恶性肿瘤细胞、骨髓、胚胎细胞、口腔和肠粘膜和膀胱细胞通常对甲氨蝶呤的这种作用更为敏感。甲氨蝶呤具有广谱抗肿瘤活性,可单独使用治疗乳腺癌、妊娠性绒毛膜癌等,或与其它化疗药物联合使用治疗成骨肉瘤、急性白血病等,大剂量单独应用或与其它化疗药物联合应用治疗成骨肉瘤、急性白血病、支气管肺癌或头颈部表皮癌,以及用于银屑病化疗。原研Pfizer Australia Pty Ltd的甲氨蝶呤注射液已在国内上市。目前国内有4家企业持有甲氨蝶呤注射液的批件,其中通过或视同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共2家,包括公司和南京泽恒。
根据米内网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城市公立医院终端甲氨蝶呤注射液销售额约为1.51亿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获批的甲氨蝶呤注射液注册分类为化学药品4类,按照与参比制剂质量和疗效一致的技术要求审评并获批,批准后视同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品种在医保支付及医疗机构采购等领域将获得更大的支持力度。公司研发的甲氨蝶呤注射液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提升了自身的竞争能力,对公司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公司已开展产品上市销售的前期准备工作,同时受产品的非唯一性、同类产品竞争以及未来公司业务的推广效果、销售规模等因素影响,未来能否产生较大收入具有较大不确定性。产品注册批件的取得在短期内对公司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