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测股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转债代码:118014 转债简称:高测转债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年4月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7
议案1:《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8
议案2:《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9议案3:《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 10
议案4:《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2
议案5:《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3议案6:《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4议案7:《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6议案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18
议案9:《关于公司为部分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提供回购担保的议案》 ...... 20
议案10:《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21
议案11:《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22
议案12:《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 23
附件一: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25附件二: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1附件三: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6听取报告: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52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参会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公司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二、为确认本次股东大会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参会人员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被核对者应给予配合。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出席者须准时到达会场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或提问的,应在大会开始前在签到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将根据登记信息的先后顺序安排发言。现场发言或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3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其他股东
或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会议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及未投票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参会人员应遵守会场秩序,不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公司不向参会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4月24日14:30
2、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崇盛路66号高测股份A栋培训教室
3、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24日
至2023年4月24日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 参会人员签到,参会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 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 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 推举计票人(1名股东代表、1名监事)、监票人(1名股东代表、1名律师)。
(五) 审议会议议案。
议案1:《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2:《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3:《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议案4:《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5:《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6:《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议案7:《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议案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议案9:《关于公司为部分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提供回购担保的议案》议案10:《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议案11:《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12:《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六)听取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七)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
(八)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九)统计表决结果。
(十)宣读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1: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2: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决算报告,详情请参见附件一《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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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议案3: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年度经营和利润情况,公司拟定了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59,423,947.11元,期末资本公积为人民币607,505,084.31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公司不送红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7,931,76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9,776,116.00元(含税),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合计91,172,70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预计增加至319,104,464股。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0.12%。
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股份归属/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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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议案4: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总结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的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情请参见附件二《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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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议案5:
《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总结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的工作情况,公司监事会编制了《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情请参见附件三《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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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
议案6:
《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确认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2022年薪酬 |
张顼
张顼 | 董事长 | 现任 | 130.52 |
张秀涛
张秀涛 | 董事、总经理 | 现任 | 418.16 |
王目亚
王目亚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128.32 |
李学于
李学于 | 董事、财务总监 | 现任 | 137.27 |
蒋树明
蒋树明 | 董事 | 现任 | - |
臧强
臧强 | 董事 | 现任 | - |
赵春旭
赵春旭 | 独立董事 | 现任 | 7.20 |
李雪
李雪 | 独立董事 | 现任 | 7.20 |
权锡鉴
权锡鉴 | 独立董事 | 现任 | 7.20 |
合计
合计 | - | - | 835.87 |
注:1、以上董事从公司获得的报酬均不含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获得的激励股份对应收益部分。
2、以上合计数与明细数相加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
(二)适用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薪酬、津贴标准
1、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7.2万元/年(含税),按月发放。
2、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公司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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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议案7:
《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确认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2022年薪酬 |
于文波
于文波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 |
王宇
王宇 | 监事 | 现任 | 31.80 |
罗梦璐
罗梦璐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18.30 |
赵雪艳
赵雪艳 | 职工代表监事 | 离任 | 9.17 |
合计
合计 | - | - | 59.27 |
注:1、2022年12月,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发生变动,在公司持续任职人员的报酬按报告期内获得的全部报酬计算,未扣除非任职期间的报酬。
2、以上合计数与明细数相加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公司监事
(二)适用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薪酬、津贴标准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公司监事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领取监事津贴;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不领取监事津贴。
(四)其他规定
1、公司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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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
议案8: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包括7家现有全资子公司乐山高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盐城高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长治高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壶关高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洛阳高测精密机械有限公司、青岛高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安阳高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及未来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等)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上述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同时,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为3家现有全资子公司乐山高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盐城高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壶关高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及未来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为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提供担保的灵活性,公司及子公司可在授权期限和额度内针对上述被担保对象的实际业务发展需求,在为其提供担保的总额度内调剂使用。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信和担保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全权办理相关事宜,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授信和担保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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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议案9:
《关于公司为部分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提供回购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解决部分信誉良好、业务发展迅速但需融资支付货款的客户的融资所需提供担保的问题,公司拟为部分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青岛华通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等)融资提供回购担保;若上述客户不能按照相关协议的约定向融资租赁公司偿还借款,公司将根据相关担保协议的约定承担回购担保责任;公司将要求客户或客户指定的第三方就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必要的反担保措施;上述客户应为通过融资租赁公司审核符合融资条件且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客户。上述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本数,不含之前已审议通过的额度); 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单笔担保期限不超过5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担保相关事宜,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担保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部分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提供回购担保的公告》。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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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议案10: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同时,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回避表决。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11: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保证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同时,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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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议案12: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
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与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同时,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回避表决。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一: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安永华明(2023)审字第61838360_J0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财务决算情况汇报如下:
一、经营成果及主要财务指标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70,559,499.71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127.9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8,612,023.43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56.66%。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数据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 3,570,559,499.71 | 1,566,596,736.29 | 127.9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88,612,023.43 | 172,692,086.09 | 356.6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750,231,728.20 | 173,248,919.37 | 333.04 |
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财务数据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资产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067,005,110.87 | 1,154,114,381.10 | 79.10 |
总资产
总资产 | 5,646,364,871.32 | 3,234,930,803.06 | 74.54 |
二、财务报表主要数据及经营情况分析:
(一) 资产负债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5,646,364,871.32元,较上年期末增加74.54%;负债总额为3,579,359,760.45元, 较上年期末增加72.02%,资产负债主要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变动比率(%) | 情况说明 |
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10,898,222.22 | 100,285,541.67 | 509.16 | 本期购买理财产品增加 |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 | 986,312,468.27 | 479,623,243.34 | 105.64 | 本期销售收入增加,应收票据相应增加 |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 | 1,091,999,957.26 | 693,833,025.09 | 57.39 | 本期销售收入增加,应收账款相应增加 |
应收款项融资
应收款项融资 | 172,645,484.47 | 50,337,121.42 | 242.98 | 本期归属于应收款项融资的票据增加 |
预付款项
预付款项 | 110,760,051.94 | 73,538,771.65 | 50.61 | 本期订单增加,采购类预付款增加 |
存货
存货 | 1,049,717,674.57 | 557,592,079.88 | 88.26 | 本期新签销售订单增加,备货相应增加 |
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 50,701,888.99 | 37,026,744.18 | 36.93 | 本期增值税留抵税额增加 |
其他权益工具投
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8,100,000.00 | - | - | 本期参股厚泽锦业 |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 | 822,997,805.75 | 369,926,506.59 | 122.48 | 新建项目部分转为固定资产 |
在建工程 | 62,493,757.07 | 168,708,243.25 | -62.96 | 在建项目陆续转固 |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 | 62,445,876.54 | 36,697,291.43 | 70.16 | 厂房装修款项增加 |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2,382,959.41 | 29,616,930.65 | 144.40 | 本期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增加、收到与资本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股份支付费用增加导致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 |
其他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6,925,400.17 | 57,820,467.10 | -70.73 | 新建项目资本性预付款项减少 |
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 | - | 28,463,617.62 | -100.00 | 本期无银行贷款 |
应付票据
应付票据 | 1,061,856,546.94 | 771,189,149.29 | 37.69 | 本期订单增加,采购类应付款项增加 |
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 | 946,807,468.27 | 629,626,601.99 | 50.38 | 本期订单增加,采购类应付款项增加 |
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 | 143,049,474.05 | 54,627,807.67 | 161.86 | 员工人数及薪酬增加 |
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 | 117,380,945.96 | 14,054,619.90 | 735.18 | 本期销售收入增加 |
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 | 12,278,146.62 | 5,169,271.41 | 137.52 | 工程类供应商质保金增加 |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0,298,961.04 | 17,191,242.37 | 76.25 | 新增生产基地租赁厂房 |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 410,089,881.15 | 172,751,266.64 | 137.39 | 已背书未到期的不终止确认银行承兑汇票增加 |
应付债券
应付债券 | 340,356,262.55 | - | - | 本期发行可转债 |
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 | 15,132,095.89 | 8,650,205.16 | 74.93 | 本期售后费用计提增加 |
递延收益 | 58,322,443.74 | 200,000.00 | 29,061.22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 |
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96,186.36 | 1,396,537.16 | -85.95 | 本年递延所得税资产与负债抵消列示 |
实收资本(或股
本)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27,931,760.00 | 161,851,400.00 | 40.83 | 本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其他权益工具 | 122,668,051.66 | - | - | 本期发行可转债 |
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 | 89,595,233.67 | 38,392,449.68 | 133.37 | 本期实现净利润增加 |
未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 | 1,019,304,981.23 | 311,028,993.79 | 227.72 | 本期实现净利润增加 |
(二) 利润实现情况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70,559,499.71元,同比上升127.9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8,612,023.43元,比去年同期上升356.66%。损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变动率(%) | 情况说明 |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 3,570,559,499.71 | 1,566,596,736.29 | 127.92 | 切割设备销售增加;金刚线产能及出货量大幅提升;硅片及切割加工服务业务产能释放;创新业务领域切割设备及切割耗材产品竞争力持续领先,订单稳步增长 |
营业成本 | 2,088,505,047.75 | 1,037,895,861.31 | 101.22 | 本期销售的商品增加,营业成本相应增加 |
税金及附加
税金及附加 | 16,976,550.86 | 6,238,545.30 | 172.12 | 订单量增加,销售收入增加 |
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 | 93,109,882.20 | 62,582,795.26 | 48.78 | 销售规模增长,销售人工成本增加,售后费用增加 |
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 | 239,041,251.78 | 131,375,704.37 | 81.95 | 经营规模增加,管理人工成本增加 |
研发费用
研发费用 | 225,281,680.97 | 117,185,699.10 | 92.24 | 研发活动增加,研发人员及人工成本增加 |
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 | 11,101,212.91 | 6,738,437.10 | 64.74 | 本期计提可转债利息增加 |
其他收益
其他收益 | 76,483,952.39 | 40,271,473.66 | 89.92 | 政府补助增加 |
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 | 28,837,407.11 | 5,082,790.48 | 467.35 | 轮胎检测业务转让收益 |
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898,222.22 | 285,541.67 | 214.57 | 本期持有未到期理财产品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 |
信用减值损
失
信用减值损失 | -32,596,740.25 | -5,570,980.01 | 485.12 | 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增加 |
资产减值损
失
资产减值损失 | -71,405,789.46 | -32,992,879.90 | 116.43 |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增加 |
营业外支出
营业外支出 | 14,555,010.06 | 24,813,961.56 | -41.34 | 本期技改报废物料损失减少 |
所得税费用 | 95,670,409.22 | 14,384,276.31 | 565.10 |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利润增加 |
(三) 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变动比率(%) | 情况说明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3,995,332.49 | 76,496,570.07 | 192.82 | 业务结构变化,销售回款力度加大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82,089,108.94 | 151,235,519.99 | -551.01 | 本期投资项目建设支出增加及购买理财产品增加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0,927,577.39 | -100,667,584.42 | 不适用 | 本期收到可转债募集资金 |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二: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公司董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围绕公司总体发展战略目标,以回报股东为宗旨,依法履行董事会职责,依规召开董事会,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有力地保障了公司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为公司2022年度的业绩增长提供了重要支持。现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公司整体发展情况
2022年,在全球双碳目标的推动下能源结构加速向清洁能源转型,虽然受到国际经济形势、地缘政治冲突等因素的冲击,光伏行业仍保持了快速增长,全球光伏新增装机量实现稳步增长,中国2022年新增和累计光伏装机量持续保持全球第一。与此同时,报告期内硅料价格持续高涨后急剧下跌震荡带动产业链各环节价格波动、硅片大尺寸及薄片化进程加快、电池技术路线继续分化,传统企业及新进入者扩产节奏加快,新旧产能迭代加速,市场竞争更加激烈,行业竞争格局有望加速重构。公司始终秉持以技术创新为客户创造最大价值的理念,通过不断优化和迭代公司产品提升竞争力,助力客户降本增效,推动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加速提升,实现了经营业绩的快速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71亿元,同比增长127.9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89亿元,同比增长356.66%;实现扣非后净利润7.50亿元,同比增长333.04%;基本每股收益3.47元/股,同比增长356.58%。2022年公司主要完成工作情况如下:
(一)业务开发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聚焦光伏主业,充分发挥“切割设备+切割工艺+切割耗材”技术闭环优势,不断推动切割设备的更新迭代、切割耗材持续细线化及切割良率不断提升,实现光伏切割设备、光伏切割耗材、硅片切割加工服务、创新业务四大业务板块快速发展,经营业绩大幅增长。同时,为进一步聚焦核心主业,优化业务结构及资源配置,报告期内公司将轮胎检测业务整体转让给厚泽锦业,实现非核心资产剥离,有助于进一步提升运营效率。
1、持续强化研发创新能力、推动切割设备更新迭代,产品竞争力持续领先,产销大幅增长,市占率稳居第一,行业龙头地位稳固。
报告期内,光伏行业景气度持续提升,下游硅片企业扩产项目顺利推进,切割设备需求旺盛。公司推出的GC700X切片机、GC-MK202R双根环线开方机及GC-GP950L磨抛一体机等光伏设备以其持续领先的技术优势不断获得客户认可,龙头效应显著,多产品共同发力,市占率稳居第一。报告期内,公司与晶澳、晶科、高景、天合光能等光伏企业均签订了大额设备销售订单,并克服了芯片紧缺、原材料价格上涨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实现了订单的顺利交付并保持了较为稳定的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光伏切割设备类产品共实现营业收入147,425.37万元,同比增长50.41%。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光伏切割设备类产品在手订单合计金额14.74亿元(含税),同比增长74.03%。
2、技术闭环加速切割耗材细线化迭代,技改带来产能持续提升及毛利率大幅改善,市占率稳步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依托技术闭环研发优势不断引领行业推动金刚线细线化迭代,公司已经实现40μm、38μm、36μm及34μm线型金刚线批量销售,并实现33μm线型金刚线批量测试,同时积极开展更细线型及钨丝金刚线的研发测试,推动行业切割工艺持续进步。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单机十二线”的技改活动并叠加生产工艺的不断进步,实现金刚线产能大幅提升、效率提升及产品品质改善。2022年公司金刚线全年产量约3,392.77万千米,同比增加257.02%,全年销量(不含自用)约2,539.73万千米,同比增加206.23%,市占率稳步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克服金刚线母线、微粉、镍豆等原材料涨价不利因素的影响,通过技术进步及成本管控仍实现了毛利率的大幅改善。报告期内,公司光伏切割
耗材实现收入84,020.93万元,同比增长188.15%。
3、深耕光伏硅片切割环节,技术闭环放大专业化切割技术领先优势,硅片切割加工服务产能持续释放,规模效益显现。公司充分发挥“切割设备+切割耗材+切割工艺”融合发展及技术闭环优势快速建立低成本切片产能,并与客户充分分享技术红利,实现产能和订单快速释放。报告期内,“乐山 6GW光伏大硅片及配套项目”、“乐山12GW机加及配套项目”及“建湖(一期)10GW光伏大硅片项目”均已达产,全年有效产能约10GW。报告期末,硅片切割加工服务产能规模已达21GW。公司在短时期内迅速实现多工厂业务模式成功复制升级,实现切割良率领先行业。凭借更低的切割成本、更高的出片率及更优质的产品质量助力客户降本增效,公司已经与通威股份、美科股份、京运通、双良节能、润阳光伏、英发睿能、亿晶光电、华耀光电等光伏企业建立了长期硅片切割加工服务业务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公司还启动了“建湖(二期)12GW光伏大硅片项目”的建设,并签署滑县5GW光伏大硅片项目的投资协议。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规划的硅片切割加工服务产能规模已达52GW,预计2023年各项目将顺利实施,持续释放产能。报告期内,硅片切割加工服务业务共实现收入92,901.27万元,同比增长
778.15%。
4、发挥“多场景高硬脆材料切割”协同研发优势,成功拓展碳化硅切割场景,半导体、蓝宝石及磁材创新业务设备及耗材产品竞争力持续领先,订单稳步增长。
依托公司在高硬脆材料切割领域积累的技术优势和管理经验,公司持续拓展新的切割场景并前瞻性布局新品,报告期内公司成功拓展碳化硅金刚线切割场景,在行业内独家实现碳化硅金刚线切片机批量销售,实现碳化硅领域金刚线切割技术的快速渗透,基本覆盖行业新增金刚线切片产能需求。报告期内,公司实现
0.20mm蓝宝石金刚线批量销售,助力客户端实现金刚线切割技术替代。
半导体、蓝宝石及磁材领域虽然受到电子消费市场整体低迷的影响,但凭借公司创新业务设备及耗材产品竞争力的领先性,以及“切割设备+切割耗材”双轮驱动业务模式带来的协同销售优势,借助公司技术优势助推销售规模不断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创新业务仍保持了稳步增长态势。
报告期内,创新业务共实现营业收入15,674.85万元,同比增长48.93%。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创新业务设备类产品在手订单合计金额7,279.38万元(含税),同比增长68.72%。
(二)技术研发
公司致力于为高硬脆特性材料加工环节提供集成了“切割设备、切割耗材、切割工艺”的系统切割解决方案,采用联合研发模式,充分发挥“切割设备+切割耗材+切割工艺”融合发展及技术闭环优势,面向多类高硬脆材料应用场景提供创新型、升级迭代型和优化型产品。公司始终秉持技术创新创造价值的理念,并始终保持高比例研发投入,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引进人才充实研发队伍并新建成都研发中心进一步聚焦切片环节全面自主研发。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研发费用约22,528.17万元,同比增长92.24%。
光伏切割设备方面:第五代金刚线晶硅切片机GC700X不断模块化升级,持续保持领先市场竞争优势,客户多次复购,报告期内市场份额超50%,市占率稳居第一;GC-GP950L磨抛一体机凭借高精度、大产能等技术优势深受客户认可,市占率稳步上升;GC-MK202R双根环线开方机采用“环线+立式”设计,具备高精度、大产能、自动化水平高等技术优势,报告期内首次推出市场后竞争优势突显,市占率迅速跃居第一。以上市占率信息为公司根据市场信息自行统计结果。
金刚线方面:依托“切割设备+切割耗材+切割工艺”技术闭环优势,公司领先行业不断推动金刚线细线化迭代进程,致力于解决切割端细线化带来的断线率高、切割能力弱、切割时间长等技术难点,报告期内快速推动金刚线从40μm向38μm、36μm、34μm及33μm迭代,并积极储备更细线型及钨丝金刚线的研发测试,占据行业领先地位。“单机十二线”技改完成后公司持续进行工艺升级,金刚线产能大幅提升,助推金刚线市占率稳步提升。
硅片切割方面:公司快速推进大尺寸、薄片化及细线化切割进程,引领行业主导半棒半片切割技术路线,实现更薄硅片更高良率。充分发挥技术闭环专业化切割优势,不断推动182mm、210mm大尺寸硅片厚度从170μm向150μm及130μm迭代并实现良率的持续提升,快速推动大尺寸硅片切割细线化导入节奏,创新性推出适配更薄硅片切割的半棒半片切割技术路线,已批量为客户提供210mm规格130μm硅片半片,并已具备210mm规格120μm硅片半片的量产能力,同时在行
业内首次推出80μm超薄硅片半片样片。
创新业务方面:公司推出的国内首款高线速碳化硅金刚线切片机GC-SCDW6500可获得和砂浆切割相同的晶片质量,同时大幅提升切割效率,显著降低生产成本,行业内独家实现批量销售,实现国产替代,同时公司已推出适用于8寸碳化硅衬底切割的碳化硅金刚线切片机;8英寸半导体切片机已在客户端量产并已推出12英寸半导体切片机样机;报告期内公司首次推出磁材厚片-瓦片多线切割机GC-MADW1280R及磁材厚片-直片多线切割机GC-MADW1880,领先行业适配高线速及细线化,大幅提高切割精度和材料利用率,竞争优势显著;GC-SADW6670蓝宝石切片机持续保持技术领先地位,报告期内维持高市场份额。依托公司深厚的研发积累,公司荣获国家企业技术中心、2022年度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多项荣誉称号,其中长治高测荣获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和山西民营瞪羚企业等荣誉称号。
(三)产能建设
1、募投项目“高精密数控装备产业化项目”:已于2022年10月完成建设并已投入使用,切割设备产能规模大幅提升,已实现公司各业务板块设备制造的有效整合,精益生产效果明显。
2、募投项目“金刚线产业化项目”:已于2021年12月完成建设并于2022年4月18日结项,20条金刚线生产线已具备年产320万千米金刚线产能条件。2022年一季度“单机十二线”技改活动已全部完成,全年金刚线产能大幅提升,2022年年末产能规模已达4,000万千米。“壶关(一期)年产4000万千米金刚线项目”顺利推进,预计2023年达产,预计2023年年末公司金刚线产能规模可达9,000万千米以上,对未来金刚线市占率的进一步提升将会起到积极作用。
3、募投项目“光伏大硅片研发中心及智能制造示范基地项目”:已于2021年达产并于2022年7月8日结项,该项目满产后可实现年产能约5GW。募投项目“乐山6GW光伏大硅片及配套项目”及“乐山12GW机加及配套项目”已于2022年12月完成建设并完全达产。“建湖(一期)10GW光伏大硅片项目”已于报告期内完成建设并达产,2022年年末公司硅片切割加工服务产能规模已达21GW。
报告期内公司还启动了“建湖(二期)12GW光伏大硅片项目”的投资建设,
并签署了“滑县5GW光伏大硅片项目”的投资协议,上述项目预计2023年均可达产,预计2023年年末公司硅片切割加工服务产能规模可达38GW。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规划的硅片切割加工服务产能规模共计52GW。
(四)内部管理能力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以经营效益为导向,深入强化业务管理,加强精益生产,提升整体运营效率。持续深化供应链体系建设,加强供应链协同,保障供应链安全;完善质量体系建设,全面提升产品品质;加快流程化建设,推动数字化转型落地执行建设;践行“诚实、平等、进取、价值”核心价值观,加强内部文化建设和领导力建设,为员工赋能,实现多基地企业文化融合,提升团队凝聚力和领导力;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股票归属,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公司多措并举,持续增强经营决策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及时性,助力经营管理稳步推进,实现股东、员工及公司共同发展。
(五)再融资事项
公司于2022年7月1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483.3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8,330.00万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乐山6GW光伏大硅片及配套项目”及“乐山12GW机加及配套项目”的建设,上述募投项目已于2022年12月建设完成并达产。公司于2022年启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再融资项目,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公司将在批复有效期内择机完成发行。
二、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将充分发挥“切割设备+切割耗材+切割工艺”融合发展及技术闭环优势,持续保持高强度研发投入,不断提升公司在高硬脆材料切割加工环节的核心竞争力,快速推动切割设备及切割耗材产品的升级迭代及市占率的快速提升,打造专业化切片能力,构建并夯实切片环节技术壁垒,为客户提供切割设备、切割耗材及硅片切割加工服务多元化解决方案,与客户共享技术红利,助推光伏行业降本增效及国家双碳目标的实现。
未来,公司将充分把握市场机遇,在公司自主核心技术的支撑下,以高硬脆材料系统切割解决方案在光伏行业的应用为重点,持续推进高硬脆材料系统切割
解决方案在光伏行业、半导体行业、蓝宝石行业、磁性材料行业等多场景应用,加速推进产品和业务的创新。
公司将力争成长为全球范围内金刚线切割技术应用的创新者和领跑者,力争成长为具备全球竞争力的高硬脆材料系统切割解决方案提供商。
三、公司治理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已建立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公司管理层组成的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及运作机制,已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体系。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日常决策机构,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向公司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或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管理层的行为及公司的财务进行监督。公司总经理由公司董事会聘任,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
公司董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参考其他上市公司的优秀经验,持续、深入地研究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等公司管理制度以及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总经理的权责范围和工作程序的优化完善事宜。报告期内,为了更好地保障公司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整合资源配置,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与优化。公司董事会相信,随着公司管理制度及治理体系的持续优化完善,公司的运营效率和规范化运作水平也必将会持续提升。
(一)公司股东大会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集和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3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充分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依法行使权利,充分尊重中小股东权益,未发生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会议召开的简要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召开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的议案名称 |
1 | 2022年5月19日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1.《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1年度薪酬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8.《关于公司为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提供回购担保的议案》 |
2 | 2022年7月29日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1.《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3.《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
3 | 2022年9月7日 |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1.《关于聘请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4 | 2022年9月29日 |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2.0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0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5发行数量
2.06限售期
2.07上市地点
2.08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09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2.10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3.《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
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
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
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
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7.《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
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8.《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
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0.《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
划(2022-2024年)的议案》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
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2.《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
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二)董事会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各位董事均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职责。会议召开的简要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召开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的议案名称 |
1 | 2022年4月28日 | 第三届董 | 1.《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 |
事会第七次会议 | 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1年度薪酬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关于公司为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提供回购担保的议案》 12.《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13.《关于取消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标准的议案》 14.《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5.《关于投资建设建湖(二期)12GW光伏大硅片项目的议案》 16.《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2 | 2022年6月10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1.《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 2.《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
3 | 2022年7月13日 | 第三届董 |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 |
事会第九次会议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1.01发行规模及数量 1.02债券利率 1.03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1.04到期赎回条款 1.0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06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3.《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4.《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5.《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6.《关于投资建设壶关(一期)年产4000万千米金刚线项目的议案》 7.《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4 | 2022年7月29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3.《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4.《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5 | 2022年8月22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聘请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
议案》 4.《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6 | 2022年8月23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0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0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5发行数量 2.06限售期 2.07上市地点 2.08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09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2.10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3.《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7.《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8.《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0.《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2-2024年)的议案》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12.《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13.《关于公司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 |||
7 | 2022年9月13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1.《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8 | 2022年10月27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3.《关于转让轮胎检测业务的议案》 4.《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
9 | 2022年11月22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01发行数量 1.02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2.《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5.《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6.《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7.《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8.《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的议案》 |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了4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3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召开了6次会议。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均积极地出席了委员会会议,恪尽职守、勤勉诚信地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和权限,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长远发展提出了诸多宝贵的指导性意见,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议案发表了严谨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股权激励计划、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利润分配、再融资等事项予以重点审核,从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以及维护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对增强公司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重要作用。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未对董事会及所任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五)信息披露情况及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的原则,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电话、邮件、现场接待、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切实地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内控制度的有效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管理层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切实地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重点
2023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角度出发,恪尽职守、勤勉诚信地履行董事会的职责和权限,持续优化产品结构、拓宽业务范围、提高公司竞争力,进一步推动公司业务及盈利能力的增长,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在日常工作方面,董事会将继续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公司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做好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经营风险控制,科学合理决策,持续提升公司的规范化运作水平。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三: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依法独立履行职责,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活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和检查,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讨论和决策,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现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9次会议,会议召开的简要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召开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的议案名称 |
1 | 2022年4月28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1年度薪酬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9.《关于公司为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
提供回购担保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
案》
2 | 2022年6月10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1.《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 2.《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
3 | 2022年7月13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1.01发行规模及数量 1.02债券利率 1.03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1.04到期赎回条款 1.0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06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3.《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4 | 2022年7月29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
3.《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
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4.《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
5 | 2022年8月22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聘请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6 | 2022年8月23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0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0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5发行数量 2.06限售期 2.07上市地点 2.08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09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2.10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3.《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7.《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
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8.《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0.《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
(2022-2024年)的议案》
11.《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
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7 | 2022年9月13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1.《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8 | 2022年10月27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
9 | 2022年11月22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01发行数量 1.02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2.《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
2022年度,公司监事均积极出席监事会会议,并通过查阅相关资料、与公司管理层沟通等方式对会议审议事项进行充分讨论和审慎表决,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权益。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和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为规范公司运作,保证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合理,公司监事会着重就以下事项加强了监督和检查。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的监督和检查情况
2022年度,监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情况、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和运行情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得到了有效执行;公司已建立了比较健全的内控制度和内控体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勤勉尽责,未发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形。
(二)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工作情况的监督和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持续检查公司的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定期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
为。
(三)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持续跟踪检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和使用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有效执行。
三、2023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3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忠实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自身履职能力建设,切实提高监督工作水平,积极维护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听取报告: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作为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和职责,积极地参加了公司2022年度召开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相关会议;积极地参与了公司的各项重大经营决策;积极地发挥了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通过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审慎、客观的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持;努力维护并有效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共有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分别为权锡鉴先生、李雪先生、赵春旭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权锡鉴先生,男,196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7月毕业于曲阜师范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本科学历;2005年7月毕业于中国海洋大学渔业资源专业,博士学历。1983年7月至1987年5月,任曲阜师范大学教师;1987年5月至今,就职于中国海洋大学,历任讲师、副教授,现任教授;2021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李雪先生,男,196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7月毕业于山东经济学院工业会计系,本科学历;1998年1月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财政学专业,硕士学历。曾任山东省临沂财政学校讲师;1995年11月至1997年2月,任烟台大学讲师;1997年2月至今就职于中国海洋大学,历任副教授,现任教授;2021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赵春旭先生,男,1976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8年7月毕业于青岛大学法律系,本科学历。1998年7月至2003年9月,任交通部
烟台海上救助打捞局企业法律顾问;2003年9月至2006年7月,烟台大学法学院攻读硕士学位;2006年7月至今,历任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职员,现为高级合伙人;2019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没有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我们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保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2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我们均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
独立董事 | 任职情况 | 本年度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含通讯方式) | 委托其他董事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本年度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
权锡鉴
权锡鉴 | 现任 | 9 | 9 | 0 | 0 | 4 | 4 |
李雪
李雪 | 现任 | 9 | 9 | 0 | 0 | 4 | 4 |
赵春旭
赵春旭 | 现任 | 9 | 9 | 0 | 0 | 4 | 4 |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了4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3次会议,我们均亲自出席了相应的专门委员会会议。
独立董事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任职情况 |
权锡鉴
权锡鉴 |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
李雪
李雪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
赵春旭
赵春旭 |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
报告期内,我们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
案及其他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最大限度发挥各自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优势,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我们未对董事会及所任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二)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同时,通过电话、会谈等多种形式与公司、会计师保持沟通,积极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信息披露工作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征求意见,听取建议,对我们提出的问题能够做到及时落实和纠正,为我们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的事项
报告期内,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股权激励计划、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利润分配、再融资等事项予以重点审核,从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以及维护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重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为解决部分信誉良好、业务发展迅速但需融资支付货款的客户融资需要提供担保的问题,为部分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提供的回购担保,其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已严格遵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对外担保审批手续。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
我们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议案发
表了独立意见,并对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储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
(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我们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1年度薪酬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有利于其勤勉尽责地履行义务,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我们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请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应的执业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专业的审计服务。鉴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和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我们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股权激励情况
我们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调整、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上述事项均符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决议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完成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161,851,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9,133,252.00元,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6.87%;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64,740,560股,不送红股。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决策程序合法,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盈利能力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切实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在给予股东合理回报的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大股东套利等明显不合理情形及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权益分派方案。
(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报告期内,我们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地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进一步明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申请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等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我们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综合考虑了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融资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充分论证分析了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可行性、必要性,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本次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本次发行对原股东权益或者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及填补的具体措施等。本次发行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均严格履行各项承诺,我们未发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十)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开展信息披露工作管理;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能够确保向投资者及时、准确、完整、公平地反映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我们认为,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开展了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已建立有相对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框架。报告期内,我们持续地监督公司严格遵守、执行各项制度规范,保障了公司内控体系的良好运行,有效地提升了公司的法人治理水平和规范化运作水平。
(十二)董事会及下属各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9次、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3次、战略委员会会议6次。公司董事会及下属各专门委员会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管理制度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尽职尽责地开展工作;各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各委员的专长,对重大事项的讨论提供了有效的专业建议,协助公司董事会作出了科学、高效的决策,有效提升了公司的治理水平。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年,我们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本着对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各项重大决策提供了专业支持和独立判断,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今后,我们亦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管理制度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权锡鉴、李雪、赵春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