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测股份: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高测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高测转债”转股价格
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转股价格:60.33元/股
? 调整后转股价格:60.03元/股
? 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3年6月7日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1、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6月1日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319,105,051股变更为320,862,936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高测转债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
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
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
=P
/(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
=(P
+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
=(P
+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
=P
-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
=(P
-D+A×k)/(1+n+k)。
其中:P
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
为调整后转股价。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三、转股价格的调整计算过程
鉴于公司已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股份归属登记手续,公司以4.71元/股的价格向132名激励对象归属共1,757,885
股股份,股份来源为定向增发,本次股权激励归属登记使公司总股本由319,105,051股变更为320,862,936股。增发新股或配股:P
=(P
+A×k)/(1+k);其中:P
为调整前转股价60.33元/股,k为增发新股率0.5509%(1,757,885股/319,105,051股),A为增发新股价4.71元/股,P
为调整后转股价。P
=(60.33+4.71*0.5509%)/(1+0.5509%)=60.03元/股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60.0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6月7日开始生效。“高测转债”于2023年6月6日停止转股,2023年6月7日起恢复转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高测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32-87903188-8323
联系邮箱: zq@gaoce.cc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