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测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独立董事:权锡鉴、李雪、赵春旭
2023年7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