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测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转债代码:118014 转债简称:高测转债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3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3月22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于文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年度的财务状况。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暨高送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暨高送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暨高送转方案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公司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实施了有效监督;切实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公司员工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2023年度领取的薪酬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4年度,在公司担任职务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领取监事津贴;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不领取监事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监事于文波、王宇、罗梦璐回避表决。
因参与本议案表决的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全体监事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