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剑智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25  兰剑智能(688557)公司公告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3日以邮件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孙东云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该报告真实披露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等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9)。

特此公告。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