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剑智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27  兰剑智能(688557)公司公告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9月2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龙奥北路909号海信龙奥九号1号楼19层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3
普通股股东人数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26,993,04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26,993,04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37.144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37.144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吴耀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董新军先生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6,993,040100.0000.000000.000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该议案已获得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裴礼镜、杨萌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