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剑智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1-26  兰剑智能(68855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557 证券简称:兰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7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龙奥北路909号海信龙奥九号1号楼19层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9
普通股股东人数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33,042,25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33,042,25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45.259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45.259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吴耀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董新军先生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33,027,14199.954215,1090.045800.0000

2.0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暨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33,027,14199.954215,1090.045800.0000

2.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33,027,14199.954215,1090.045800.0000

2.0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33,027,14199.954215,1090.045800.0000

2.0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33,027,14199.954215,1090.045800.0000

2.0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33,027,14199.954215,1090.045800.0000

2.0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普通股33,027,14199.954215,1090.045800.0000

2.07议案名称: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33,027,14199.954215,1090.045800.0000

3、议案名称:《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33,027,14199.954215,1090.04580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4.00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4.01关于补选孙婕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33,026,14199.9512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4.01关于补选孙婕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1,80010.6452////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2.01、2.02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属于普通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议案4.00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裴礼镜 王阳光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