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盛智科:关于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4-02-06  国盛智科(688558)公司公告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2月4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潘卫国先生《关于提议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以下简称“提议函”)。潘卫国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具体内容如下:

一、 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潘卫国先生

2、提议时间:2024年2月4日

二、 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充分激发公司员工积极性,持续建立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并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紧密结合公司利益、股东利益与员工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潘卫国先生提议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

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节余募集资金。

7、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潘卫国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截至提议函出具日,提议人潘卫国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潘卫国先生承诺:将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积极推动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对本次审议回购股份事项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