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盛智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所成立于2011年7月,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健所合伙人数量为241人,注册会计师2,356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04人。天健所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为人民币34.8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30.9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客户共计707家,收费总额人民币7.20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44家。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
认为其符合《证券法》的规定且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因此一致同意将续聘天健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后该议案于2024年5月13日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所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天健所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所对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鉴证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天健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从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方面对天健所进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要求。2024年4月18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
议。
(三)2025年2月25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专门委员会关注事项等进行了沟通。
(四)2025年4月17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所在公司2024年度各项审计工作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