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目星: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三年五月
目录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议案一:《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5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6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8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9
议案六:《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10
议案七:《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1
议案八:《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12
议案九:《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13
议案十:《关于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14议案十一:《关于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相互担保及担保额度的议案》 ...... 18议案十二:《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21
议案十三:《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22
附件一:《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3
附件二:《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
附件三:《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33
附件四:《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40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
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三、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9日14点00分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五路科姆龙科技园B栋三楼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
络投票平台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
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
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赵盛宇先生会议内容:
一、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二、提名并选举监票人、计票人
三、听取并审议各项议案
1.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 《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 《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0. 《关于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1. 《关于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相互担保及担保额度的议案》
12.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3.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4. 听取独立董事《2022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四、回答股东及股东代表提问
五、股东及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六、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与网络投票结果
七、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果
八、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签署会议文件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2022年年度经营状况编制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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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9日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基于对2022年度董事会各项工作和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的总结,以及对2022年董事会的主要工作重点,公司董事会拟制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内容详见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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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9日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基于对2022年度监事会各项工作的总结,公司监事会拟制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详见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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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9日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2022年度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编制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详见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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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9日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本年度经营情况以及下一年度经营发展目标,编制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详见附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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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9日
议案六:《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提议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80,401,367.98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7,176,174.06元,累计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41,410,100.1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1,726,5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0,345,3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例为10.6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利润分配方案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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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9日
议案七:《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拟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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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9日
议案八:《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生产经营、考核体系、相关岗位职责等实际情况并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2023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所任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年10万元人民币(税前),按季度发放。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9日
议案九:《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按其所任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本议案已经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9日
议案十:《关于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基于日常业务开展所需,2023年度,公司拟向深圳市腾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产品不超过50万元,向常州市长荣海目星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租赁厂房、采购商品不超过5,000万元。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本次预计金额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采购货物 | 深圳市腾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50 | 12.92 | 41.09 | 无较大差异 |
租赁厂房(出租)、采购商品 | 常州市长荣海目星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5,000 | 101.54 | 225.78 | 业务开展不及预期 |
一、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2年度预计金额 | 2022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采购货物 | 深圳市腾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30 | 41.09 | 无较大差异 |
销售商品 |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00 | 139.74 | 业务开展不及预期 |
租赁厂房(出租)、采购商品 | 常州市长荣海目星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4,000 | 225.78 | 业务开展不及预期 |
租赁设备(出租)、销售、采购商品 | 陕西蓝海秦工科技有限公司 | 3,000 | 26.89 | 业务开展不及预期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深圳市腾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关联人名称 | 深圳市腾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赖素英 |
注册资本 | 1,500万元 |
成立日期 | 2013年7月26日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山厦社区中环大道中科谷产业园6栋707 |
主营业务 | 一般经营项目是:初级农产品的销售;会务策划。预包装食品的研发。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农副产品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生产、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销售。货物进出口;互联网直播服务(不含新闻信息服务、网络表演、网络视听节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主要股东 | 赖素英、赵盛宇、张秋月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6702.39万元,净资产-1701.71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332.11万元,净利润-318.23万元。 |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赵盛宇持有深圳市腾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41%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深圳市腾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参股的法人,构成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深圳市腾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预计交易与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二)常州市长荣海目星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关联人名称 | 常州市长荣海目星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李莉 |
注册资本 | 4,200万元 |
成立日期 | 2021年8月10日 |
注册地址 | 常州市金坛区华城路1668号 |
主营业务 |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专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股东 |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2467.51万元,净资产1907.54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3.99万元,净利润-196.26万元。 |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赵盛宇担任常州市长荣海目星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构成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常州市长荣海目星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预计交易与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为向关联方租赁厂房或设备、采购关联方货物和销售公司产品。定价政策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产供销系统完整、独立,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属于正常性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交易过程在双方平等协商达成的交易协议的基础上实施,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9日
议案十一:《关于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相
互担保及担保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1、为满足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要,因申请综合授信、开展融资租赁、项目贷款等业务的需要,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之间拟相互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50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以其房产、土地、机器设备、专利、商标、存货、应收账款等资产提供抵质押担保;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相互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等。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自身或下属全资子公司,故担保对象不提供反担保。
2、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预计担保额度议案之日起至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自股东大会通过担保事项相关议案之日起,授权董事会具体组织实施,并授权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3、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共50亿元,含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和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在担保实际发生总额未突破上述授权总额度的情况下,可在内部适度调整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相关情况如下:
1、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172.65万元,主营业务:
一般经营项目是:激光设备、自动化设备、激光发生器及相关部件/元件的销售、设计及技术开发,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和销售;设备租赁及上门维修、上门安装;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
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激光设备、自动化设备、激光发生器及相关部件/元件的生产。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731,925.59万元,净资产157,921.17万元,净利润12,717.62万元。
2、海目星(江门)激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000万元,主营业务:
设计、开发、生产、销售:激光设备,自动化设备,激光发生器及部件、元件;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和销售;机械加工;激光设备、自动化设备租赁、上门维修及安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止2022年12月31日,江门海目星总资产353,014.03万元,净资产52,324.05万元,净利润12,315.52万元,公司直接持有江门海目星100%的股权。
3、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江苏)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主营业务:
激光智能设备、激光器及相关核心部件、元器件、自动化设备及相关核心零部件、工业机器人成套设备及相关核心零部件、锂电设备及相关配套设备的设计、开发、生产及销售;计算机软件及控制系统的开发和销售;机械加工;设备租赁、维修安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止2022年12月31日,江苏海目星总资产287,385.6万元,净资产64,324.12万元,净利润13,492.67万元,公司直接持有江苏海目星100%的股权。
4、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成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主营业务:
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成都海目星总资产5,169.14万元,净资产4,899.88万元,净利润-101.71万元,公司直接持有成都海目星100%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主体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新增担保总额仅为预计发生
额,上述担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项授权,公司将根据下属公司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履行相关担保事项。超出授权范围外的其他事项,公司将另行履行决策程序。以上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预计担保额度议案之日起至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四、担保的原因和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系为了确保公司及相关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开展需要并结合目前业务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扩大业务范围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相互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9日
议案十二:《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补充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储备发展所需资金,提高融资效率和资金运营能力,结合公司自身情况,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其总额度不超过70亿元,期限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实际金额、期限、币种以银行的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上述授信额度及授信产品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远期外汇买卖等授信业务,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确定。授信额度有效期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总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以上授信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各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质押、抵押等相关申请书、合同、协议书等文件),董事长可转授权。
本次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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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9日
议案十三:《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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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9日
附件一:《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全体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诚实守信,切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报告期内,董事会拟定公司发展战略,全面统筹规划,研究并审议公司各项重大事项决策,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整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公司整体经营情况
2022年,公司始终围绕既定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不断开拓市场以保证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增长,同时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经营管理,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仍然保持了快速增长。
(一)主要经营情况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0,541.55万元,比去年同期上升106.8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8,040.14万元,比去年同期上升248.45%;基本每股收益1.9元,比去年同期上升245.45%;
2022年底,公司总资产为886,949.07万元,比年初上升58.62%;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204,007.04万元,比年初上升32.6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10.11元,比年初上升31.47%。
2022年度,公司各项费用情况如下:管理费用19,942.38万元,比上年度增加9,541.43万元,增加比例为91.74%;研发费用41,244.29万元,比上年度增加25,452.13万元,增加比例为161.17%;销售费用19,828.73万元,比上年度增加7,871.61万元,增加比例为65.83%;财务费用2,663.41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439.76万元,增加比例为117.66%。由于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年度增加股份支付费用9,864.48万元。
(二)主要业务情况
1、订单情况
2022年,受益于下游动力电池厂商加大产能扩张,动力电池生产设备需求
增加,依托公司多年在激光及自动化领域的技术积累,积极响应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技术解决方案。公司年度新签订单及在手订单稳定增长。2022年全年新签订单约77亿元(含税),同比增长约35%;截至2022年12月31日,在手订单约为81亿元(含税),同比增长约59%。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一季度末,公司新签订单约13亿元(含税),较2022年一季度增长约25%,在手订单累计约84亿元(含税)。
2、新产品开发情况
近年来,公司投入大量研发费用,进行前瞻性行业、产品布局,并根据客户需求进行新产品开发。报告期内,公司动力电池激光及自动化设备推出了涂辊分制造方案、高速卷绕方案、动力电池模组/PACK方案等多款新产品,向动力电池产线前后段延伸。
另外,公司从2020年下半年关注到光伏行业及新型显示行业市场机会,开始布局该类产品开发,于报告期内推出光伏TOPCon一次掺杂设备、Micro LED芯片巨量转移设备等新产品。
(三)公司研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全年研发投入41,519.28万元,比2021年度增加投入25,727.13万元,增加比例为162.91%。2022年度完成34个项目研究,截止本报告披露日仍有56个项目在研。公司《一种在电芯极片上的激光切割方法和装置》在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评选中荣获“中国专利优秀奖”。
2022年,公司多项研发工作达到预期目标,获得丰硕的研发成果。2022年公司申请知识产权360项,其中发明专利105项、实用新型专利198项、外观设计专利6项、软件著作权51项;获得授权知识产权141项,其中实用新型专利87项、外观设计专利3项、软件著作权51项,截至2022年底,公司累计获得授权知识产权564项,其中授权发明专利32项,授权实用新型专利354项,授权外观设计专利7项,授权软件著作权171项。
(四)市场开拓情况
公司加强市场开拓,深耕激光及自动化行业,实现动力电池业务快速增长,并在光伏行业、新型显示行业取得突破。
公司不断打磨激光及自动化的核心应用技术,深度挖掘激光及自动化各行业
的应用需求,顺应市场发展,在保证3C消费类电子激光及自动化设备稳步发展的同时,抓住市场机遇,实现动力电池板块业务的快速发展,报告期内实现动力电池业务收入33.27亿元,同比增长199.13%,新签动力电池业务订单约68亿元(含税),同比增长48%。
凭借公司多年激光及自动化技术积累,公司于2022年推出TOPCon激光一次掺杂设备,TOPCon电池量产效率突破提供了技术支持。该类设备2022年内实现首批交付,并于2023年春节前实现量产。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该类设备订单已超过4亿元。
近年来,中国锂电产业快速发展,产业规模连续6年全球领先,国产锂电设备以优良性价比以及强大的交付能力获得海外客户的青睐,国内锂电设备公司积极抢滩海外市场。报告期,公司积极布局海外战略,开启海外市场新征程,全年海外订单较2021年新增约4.5亿元(含税),并获韩国头部电池客户超两亿订单。
(五)产能扩充情况
为满足订单需求,报告期公司积极扩建产能。公司生产能力主要跟研发技术人员数量、生产调试人员数量、生产场地面积等相关。生产场地方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于报告期内陆续投入使用;同时在积极筹划成都西部生产基地以及江门二期的建设,其中江门二期已使用自有资金展开建设。截至2022年12月底,公司员工人数为7,316人,报告期内新增员工3,256人,比上年末增长了80.18%,新增员工主要是工程技术人员、生产人员及研发人员。
二、2022年度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公司管理层组成的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机构及运作机制,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体系。公司及董事会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决策程序,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在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募集资金管理等方面加强制度建设并不断规范。
(一)董事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任期
为3年。公司有7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按照规定,恪尽职守,积极履行职责,发挥各自专业优势,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科学、专业的意见。
(二)董事会会议运行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规范运作,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
2022年度,董事会共召开了11次会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发展、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等方面都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全体董事对相关议案均发表了同意审议通过的意见。
(三)董事会对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大会,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4次临时股东大会,历次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召开、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充分保障各股东依法行使权利,充分尊重中小股东权益,未发生侵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股大会机构和制度的建立及执行,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公司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开展工作。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共召开10次会议,其中4次审计委员会议,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3次战略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恪尽职守、勤勉诚信的忠实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和权限,为专门委员会的规范运作和公司的持续长远发展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五)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庄任艳、章月洲、杨文杰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本
着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忠于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自己的看法及观点,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与实施、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财务状况及规范运作等情况,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的联系,就相关事项进行及时的沟通,积极关注公司的相关信息、公司经营环境及市场情况的变化,及时获悉公司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发展动态,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通过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审慎、客观的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促进公司稳健、规范、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信息披露工作水平,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公平的披露各类公告,并通过指定媒体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进行定期公告及临时公告的披露,切实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积极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投资者保护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积极拓宽与投资者沟通的渠道。公司通过投资者关系e互动平台、专用电话、电子邮箱、及投资者现场接待等方式介绍公司情况并回复投资者问询,积极保持与投资者的联络,加强信息沟通,促进与投资者的良性互动,提高公司知明度。
三、公司发展战略与经营计划
(一)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始终坚持“改变世界装备格局,推动人类智造进步”的使命,秉承“成为全球工业激光与自动化智造第一品牌”的愿景,专注于激光及自动化智能装备领域的研发与市场拓展。公司将不断增强公司的激光光学及控制技术、与激光系统相配套的自动化技术,对行业发展进行前瞻性预判,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持续开发符合下游产业的新设备,促进下游行业产业升级。
未来三至五年,公司将继续加大对激光及自动化装备研发投入,不断深耕动力电池、消费电子等行业,持续开发上述行业激光及自动化设备应用技术,进一步深挖客户潜在需求。同时,公司将积极布局光伏、新型显示、5G、氢能源、泛半导体等领域激光及自动化设备和技术储备。
(二)经营计划
1、产品技术研发规划
随着激光及自动化技术应用越来越成熟,公司设备适用的行业领域将会越来越广。公司在深入研究行业发展趋势,结合自身所在行业经验的判断,未来公司研发将以激光光学及控制技术及与激光系统相配套的自动化技术为核心导向,深耕动力电池激光及自动化应用、消费电子激光及自动化应用,布局光伏、氢能源等新能源激光及自动化应用、半导体产业激光及自动化应用、超快激光技术等领域,保持公司在激光及自动化设备行业的技术优势并为公司产品开发提供新的技术支撑。在开发新产品的过程中,进一步推进新产品研发的标准化、模块化,积极引导各行业加工设备的行业标准的制定,先一步掌握行业的话语权,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2、市场开拓规划
2023年,公司将在动力电池激光及自动化设备、消费电子激光及自动化设备方面,继续巩固与强化产品优势战略,在巩固现有市场份额的同时,进一步提升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覆盖率。同时,加码光伏、新型显示赛道。在光伏领域,持续发力TOPCon激光一次掺杂设备,以期获得光伏头部客户更多的青睐,抓取头部市场,扩大影响力;在新型显示领域,坚持创新驱动,自研的Micro LED激光巨量转移设备达50μm级应用要求,且不断强化产品优势以打开市场。
公司各行业中心设置了专业的市场服务团队,充分发掘和开拓新行业、新市场的潜在目标客户,针对不同行业不同特点的客户,为其提供定制化的激光及自动化综合解决方案。同时,公司为客户提供高质量、及时的售后服务,优化了客户的设备使用体验,从而提高了客户粘性和忠诚度。
3、产能扩充计划
近年来,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客户订单量逐年上升,截至2022年12月底公司在手订单规模已达81亿元(含税),原有的产能规模已难以适应公司的发展
节奏。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承接订单能力并分散经营风险,积极推进再融资募投扩建项目建设,开展成都西部生产基地和江门生产基地的建设,以实现公司产能的扩充。
4、人才培养规划
为保持公司的竞争优势,公司将根据既定的业务发展计划制定相应的人力资源发展计划,建立健全的人才培养体系,不断引进新的人才和调整人才结构。公司将重点选拔和引进更多适合企业标准的人才,并根据岗位标准,从生产线、管理线、技术线、营销线选拔对公司忠诚度高,业务水平过硬的人才,不断充实公司管理层,通过内部培训、委托培养、外部培训,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素养和管理水平。通过多渠道人才培养和人才引进,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并不断完善与之相适应的绩效评价体系和人才激励机制,夯实企业的管理基础,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5、公司治理方面
2023年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科学有效的决策机制和内部管理机制,充分发挥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的作用,实现决策科学化、运行规范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落实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相关决议,在公司规章制度、战略规划、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策框架内,不断优化日常管理与生产业务体系,持续加强内部管理。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9日
附件二:《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守诚信原则,认真履行监督责,通过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召开监事会会议,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等情况,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尽责情况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具体工作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会议在通知、召集、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检查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经认真审议一致认为: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列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
财务体系完善、管理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监督和核查了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认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向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双方业务发展。
(四)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核查,公司各项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运作中的各项风险基本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三、2023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勤勉尽责,做好各项议案的审议工作;对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继续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提高专业能力和履职水平;同时加强与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沟通协调,关注公司风险管理和内控体系建设,更好地发挥监
督职能,从而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5月19日
附件三:《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I10323号)。现将2022年度的主要财务情况报告如下:
一、 主要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410,541.55万元,同比增长106.89%。主要系公司订单增长,报告期验收项目增加所致。报告期公司动力电池激光及自动化装备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该类产品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99.13%。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040.14万元,同比增加
248.4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9,264.48万元,同比增加305.31%,主要系营业收入增长的同时,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优化生产流程,加强项目管理,提升内部运营效率,整体毛利率提升所致。由于公司2022年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增加股份支付费用为9,864.48万元,对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有较大的影响。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886,949.07万元,较期初增长58.6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04,007.04万元,较期初增长32.66%。总资产增长主要系公司发展规模扩大,订单增加、预收货款增加及存货增加;净资产余额增长主要是本期利润增加及本期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增加股份支付对应资本公积增加所致。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均增加,主要系2022年利润增加所致。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营业收入 | 4,105,415,522.44 | 1,984,330,736.02 | 106.89 | 1,320,590,723.6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80,401,367.98 | 109,170,795.51 | 248.45 | 77,350,479.9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 292,644,774.99 | 72,203,267.92 | 305.31 | 46,996,966.50 |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8,533,656.43 | 486,926,938.93 | 0.33 | 196,268,296.01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0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040,070,445.42 | 1,537,818,958.68 | 32.66 | 1,380,745,815.36 |
总资产 | 8,869,490,705.37 | 5,591,708,017.92 | 58.62 | 3,613,811,014.36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90 | 0.55 | 245.45 | 0.4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85 | 0.54 | 242.59 | 0.4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46 | 0.36 | 305.56 | 0.2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1.27 | 7.61 | 增加13.66个百分点 | 9.0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6.36 | 5.03 | 增加11.33个百分点 | 5.6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11 | 7.96 | 增加2.15个百分点 | 8.11 |
二、 2022年经营成果分析
(一)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4,105,415,522.44 | 1,984,330,736.02 | 106.89 |
营业成本 | 2,853,100,837.53 | 1,489,759,678.96 | 91.51 |
销售费用 | 198,287,329.98 | 119,571,245.95 | 65.83 |
管理费用 | 199,423,773.81 | 104,009,482.70 | 91.74 |
财务费用 | 26,634,062.43 | 12,236,478.99 | 117.66 |
研发费用 | 412,442,870.74 | 157,921,532.92 | 161.1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8,533,656.43 | 486,926,938.93 | 0.3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2,516,880.90 | -298,369,764.73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8,729,388.17 | -81,330,674.02 | 381.23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在手订单持续增长,报告期验收项目大幅增加。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增长,营业成本相应增加。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职工薪酬、售后服务费、招待费等增加。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职工薪酬、咨询费、股份支付增加。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年借款增加及票据贴现增加,对应利息支付增加;开具票据支付货款增加对应手续费增加;基建因本年转固对应的借款利息支出由资本化变为费用化。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加大研发投入,研发人员薪酬和研发材料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年借款增加、未到期票据贴现增加。
(二)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专用设备制造 | 3,936,218,243.32 | 2,773,600,945.32 | 29.54 | 114.38 | 95.23 | 增加6.91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动力电池激光 | 3,327,695,749.60 | 2,250,034,864.84 | 32.38 | 199.13 | 154.85 | 增加 |
及自动化设备 | 11.75个百分点 | |||||
3C消费类电子激光及自动化设备 | 439,602,614.83 | 386,873,727.88 | 11.99 | -5.87 | 11.86 | 减少13.95个百分点 |
钣金激光切割设备 | 158,378,861.19 | 127,962,963.13 | 19.20 | -38.29 | -33.33 | 减少6个百分点 |
新型显示行业激光及自动化设备 | 10,541,017.70 | 8,729,389.48 | 17.19 | / | / | /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境内 | 3,855,105,121.77 | 2,723,510,383.79 | 29.35 | 119.25 | 98.55 | 增加7.37个百分点 |
境外 | 81,113,121.55 | 50,090,561.54 | 38.25 | 4.22 | 2.35 | 增加1.13个百分点 |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营业收入较上一年度有明显提升,动力电池激光及自动化设备较上年增长199.13%,主要系受益于下游动力电池厂商加大产能扩张,动力电池生产设备需求增加,随着公司产品稳定性、可靠性提升,公司在手订单持续增长,报告期验收项目大幅增加。
三、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1,615,351,817.87 | 18.21 | 921,121,153.74 | 16.47 | 75.37 | 主要系发展规模扩大,订单增加收入增加回 |
款增多。 | ||||||
应收票据 | 116,105,043.61 | 1.31 | 48,908,120.08 | 0.87 | 137.39 | 主要系销售回款为票据增长所致。 |
应收账款 | 1,057,693,833.33 | 11.93 | 666,828,485.11 | 11.93 | 58.62 | 主要系发展规模扩大,订单增加收入增加,对应期末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
预付款项 | 157,011,895.60 | 1.77 | 300,820,567.31 | 5.38 | -47.81 | 主要系本年预付的货款减少所致。 |
存货 | 3,434,141,732.76 | 38.72 | 1,879,562,893.64 | 33.61 | 82.71 | 主要系订单增加,对应的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及在产品增加所致。 |
合同资产 | 419,220,170.47 | 4.73 | 98,773,036.84 | 1.77 | 324.43 | 主要系发展规模扩大,订单增加导致收入增加,对应期末应收质保金增加所致。 |
固定资产 | 1,066,256,195.86 | 12.02 | 633,204,145.90 | 11.32 | 68.39 | 主要系江苏,江门基地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所致。 |
在建工程 | 117,157,272.81 | 1.32 | 345,036,175.71 | 6.17 | -66.04 | 主要系江苏,江门基地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109,370,326.91 | 1.23 | 46,558,286.42 | 0.83 | 134.91 | 主要系深圳总部、江门基地新增大额长租期办公场地租赁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6,765,640.29 | 0.75 | 40,869,331.90 | 0.73 | 63.36 | 主要系本期实施 限制性股票激励增加股份支付所 致;期末存货跌价增加及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
其他非流动 | 96,368,861.09 | 1.09 | 63,166.00 | 0 | 152,464.45 | 主要系购买一 |
资产 | 年期以上的理财产品未到期赎回所致。 | |||||
短期借款 | 978,836,185.43 | 11.04 | 280,159,748.75 | 5.01 | 249.39 | 主要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票据贴现重分类到短期借款所致。 |
应付票据 | 936,518,466.48 | 10.56 | 700,572,666.37 | 12.53 | 33.68 | 主要系公司为加大对资金的利用,向供应商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
应付账款 | 1,586,097,450.89 | 17.88 | 858,135,943.26 | 15.35 | 84.83 | 主要系订单增加采购额增加所致。 |
合同负债 | 2,516,930,866.75 | 28.38 | 1,472,178,548.15 | 26.33 | 70.97 | 主要系订单增加预收款增加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147,610,303.42 | 1.66 | 64,550,973.42 | 1.15 | 128.67 | 主要系发展规模扩大人员增加对应薪酬增加所致。 |
应交税费 | 62,944,368.61 | 0.71 | 30,552,412.46 | 0.55 | 106.02 | 主要系本年收入增长,应交相关税费增长所致。 |
长期借款 | 198,811,110.55 | 2.24 | 286,789,365.42 | 5.13 | -30.68 | 主要系本年归还部分到期长期借款所致。 |
租赁负债 | 70,092,149.29 | 0.79 | 33,639,293.09 | 0.6 | 108.36 | 主要系深圳、江门新增大额长租期办公场地租赁所致。 |
预计负债 | 37,009,719.44 | 0.42 | 17,233,327.69 | 0.31 | 114.76 | 主要系收入增加对应计提售后服务费用增加所致。 |
递延收益 | 13,169,982.69 | 0.15 | 57,465,893.04 | 1.03 | -77.08 | 主要系满足结转条件的递延收益结转至其他收益所致。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555,295.11 | 0.09 | 476,716.44 | 0.01 | 1484.86 | 主要系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导 |
致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所致。 | ||||||
盈余公积 | 39,533,516.96 | 0.45 | 26,815,899.55 | 0.48 | 47.43 | 主要系本年利润增加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增加所致。 |
未分配利润 | 806,318,796.84 | 9.09 | 438,635,046.27 | 7.84 | 83.82 | 主要系发展规模扩大,订单增加收入增加利润增长所致。 |
(二) 现金流情况
单位:元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重大变动原因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8,533,656.43 | 486,926,938.93 | 0.33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2,516,880.90 | -298,369,764.7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8,729,388.17 | -81,330,674.02 | 381.23 | 主要系本年借款增加、未到期票据贴现增加 |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9日
附件四:《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本年度实际经营情况以及下一年度生产经营发展目标,现将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算编制说明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及2023年度公司战略目标、业务经营和市场拓展计划,在考虑客观经济环境、市场竞争等多种不确定因素的基础上,经过公司管理层研究讨论,编制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
二、预算编制期
本预算编制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预算编报范围
本预算与2022年决算报表合并范围一致。
四、预算编制的基本假设
1、公司遵循的法律、行政法规、政策及经济环境不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市场需求无重大变化;
3、现行主要税率、汇率、银行贷款利率不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的各项经营工作及计划能够顺利执行;
5、无其他人力不可预见及不可抗拒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2023年度主要预算指标
预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均保持稳定增长。
六、完成2023年财务预算的措施
1、加强公司内控管理,加强绩效考核,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效率;
2、有效地利用企业资源,确保企业效益最大化;
3、规范全面预算管理,有效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
4、规范预算管理的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
5、合理安排、使用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
七、特别提示
本预算报告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仅为公司经营计划,能否实现取决于经济
环境、市场需求、行业政策等诸多因素,具有不确定性。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