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目星: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3-23  海目星(688559)公司公告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3月22日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盛宇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如下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海目星”)拟与公司董事LIANG HOUKUN(梁厚昆)先生及监事何长涛先生共同投资设立成都市华川星光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企业)(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其中成都海目星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50%的出资份额,董事梁厚昆及监事何长涛分别持有25%的合伙份额。所有投资人均以货币形式认缴,并按照各自持股比例履行出资义务。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关联董事LIANG HOUKUN(梁厚昆)回避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19)。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自愿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自愿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