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目星: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3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何长涛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合伙企业成立后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预计对公司本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本次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关联监事何长涛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