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目星: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五月
目录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议案一:《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5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6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8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9
议案六:《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10
议案七:《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12
议案八:《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13
议案十:《关于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14
议案十:《关于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相互担保额度的议案》 ...... 18
议案十一:《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21
议案十二:《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22
附件一:《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3
附件二:《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8
附件三:《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31
附件四:《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35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
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三、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6日14点00分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五路科姆龙科技园B栋三楼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
络投票平台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
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
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赵盛宇先生会议内容:
一、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二、提名并选举监票人、计票人
三、听取并审议各项议案
1.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 《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 《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 《关于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关于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相互担保额度的议案》
11.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2.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3. 听取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四、回答股东及股东代表提问
五、股东及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六、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与网络投票结果
七、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果
八、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签署会议文件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2023年年度经营状况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4月1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6日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基于对2023年度董事会各项工作和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的总结,以及对2023年董事会的主要工作重点,公司董事会拟制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内容详见附件一。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6日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基于对2023年度监事会各项工作的总结,公司监事会拟制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已经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详见附件二。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6日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2023年度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详见附件三。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6日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本年度经营情况以及下一年度经营发展目标,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详见附件四。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6日
议案六:《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提议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1,744,171.69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1,120,859.15元,累计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46,073,419.68元。经公司2024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03,962,000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的股份2,831,520股,以201,130,480股为基数测算,预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0,113,048.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例为6.2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在2023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416,900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5,085,768.7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
综上,2023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125,198,816.78元(含税),2023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8.9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利润分配方案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4月1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6日
议案七:《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生产经营、考核体系、相关岗位职责等实际情况并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所任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年10万元人民币(税前),按季度发放。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6日
议案八:《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
监事按其所任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监事六次会议审议,全体监事均回避表决,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6日
议案十:《关于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基于日常业务开展所需,2024年度,公司拟向常州市长荣海目星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出租厂房、销售、采购商品不超过5,000万元,向广东海高激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出租厂房、销售、采购商品不超过2,000万元。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本次预计金额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出租厂房、销售、采购商品 | 常州市长荣海目星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5,000 | 160.32 | 632.06 | 业务开展不及预期 |
出租厂房、销售、采购商品 | 广东海高激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2,000 | 1.42 | 18.9 | / |
注:
1.以上数据均不含税;
2.上年实际发生金额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发生金额。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3年度预计金额 | 2023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租赁厂房(出租)、采购商品 | 常州市长荣海目星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5,000 | 632.06 | 业务开展不及预期 |
采购货物 | 深圳市腾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50 | 46.86 | 无较大差异 |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常州市长荣海目星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关联人名称 | 常州市长荣海目星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李莉 |
注册资本 | 4,200万元 |
成立日期 | 2022年8月10日 |
注册地址 | 常州市金坛区华城路1668号 |
主营业务 |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专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股东 |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比例、公司持股49%比例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4,253.31万元,净资产3,499.85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053.14万元,净利润-507.6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赵盛宇担任常州市长荣海目星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构成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常州市长荣海目星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预计交易与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二)广东海高激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关联人名称 | 广东海高激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聂水斌 |
注册资本 | 2000万元 |
成立日期 | 2023年9月11日 |
注册地址 | 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莲塘路90号激光产业园2#厂房首层 |
主营业务 | 一般经营项目是: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专用设备修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股东 | 聂水斌持股80%比例、无锡海高汇赢激光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0%比例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1,750.64万元,净资产1,030.49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609.43万元,净利润-69.5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东海高激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为公司前任董事聂水斌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广东海高激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预计交易与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二、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为向关联方出租厂房、销售、采购商品,定价政策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产供销系统完整、独立,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三、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属于正常性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交易过程在双方平等协商达成的交易协议的基础上实施,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4月1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6日
议案十:《关于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相互
担保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1、为满足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要,拟根据申请综合授信、开展融资租赁、项目贷款等业务的需要,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之间拟相互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以其房产、土地、机器设备、专利、商标、存货、应收账款等资产提供抵质押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相互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等。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自身或下属全资子公司,故担保对象不提供反担保。
2、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提请股东大会自通过本议案之日起,授权董事会具体组织实施,并授权董事长或其他管理层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等事宜。
3、本次预计担保总额度人民币70亿元,含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和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在担保实际发生总额未突破上述授权总额度的情况下,提请股东大会自通过本议案之日起,授权董事会具体组织实施,并授权董事长或其他管理层具体调整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相互担保额度的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396.20万元,2008年4月
成立,注册地点为广东省深圳市。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激光设备、自动化设备、激光发生器及相关部件/元件的销售、设计及技术开发,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和销售;设备租赁及上门维修、上门安装;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激光设备、自动化设备、激光发生器及相关部件/元件的生产。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837,500.85万元,净资产172,823.77万元,净利润16,112.09万元。
2、海目星(江门)激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000.00万元,2017年3月成立,注册地点为广东省江门市。主营业务:设计、开发、生产、销售:激光设备,自动化设备,激光发生器及部件、元件;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和销售;机械加工;激光设备、自动化设备租赁、上门维修及安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门海目星总资产408,034.41万元,净资产59,963.42万元,净利润2,754.91万元,公司直接持有江门海目星100%的股权。
3、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江苏)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1,000.00万元,2017年7月成立,注册地点为江苏省常州市。主营业务:激光智能设备、激光器及相关核心部件、元器件、自动化设备及相关核心零部件、工业机器人成套设备及相关核心零部件、锂电设备及相关配套设备的设计、开发、生产及销售;计算机软件及控制系统的开发和销售;机械加工;设备租赁、维修安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苏海目星总资产372,297.69万元,净资产86,147.48万元,净利润11,421.40万元,公司直接持有江苏海目星100%的股权。
4、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成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2022年9月成立,注册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主营业务: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成都海目星总资产24,622.56万元,净资10,176.62万元,净利润268.49万元,公司直接持有成都海目星100%的股权。上述被担保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的财务数据均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主体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新增担保总额仅为预计发生额,上述担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项授权,公司将在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内根据下属公司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履行相关担保事项。以上担保额度的预计及相关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担保的原因和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系为了确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开展需要并结合目前业务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扩大业务范围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和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4月1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相互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6日
议案十一:《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补充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储备发展所需资金,提高融资效率和资金运营能力,结合公司自身情况,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合作银行合计申请不超过85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实际金额、期限、币种以银行的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上述授信额度及授信产品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为准,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理、保函、信用证、远期外汇买卖等授信业务,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中对资金的需求来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总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便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工作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自通过本议案之日起,授权董事会具体组织实施,授权董事长或其他管理层代表公司与各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质押、抵押等相关申请书、合同、协议书等文件)。
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4月1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6日
议案十二:《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4月1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6日
附件一:《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全体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诚实守信,切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报告期内,董事会拟定公司发展战略,全面统筹规划,研究并审议公司各项重大事项决策,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整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公司整体经营情况
2023年,公司始终围绕既定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不断开拓市场以保证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增长,同时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经营管理,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仍然保持增长。
(一)主要经营情况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04,512,316.57元,同比增长17.0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1,744,171.69元,同比下降15.42%;基本每股收益1.6元,同比下降15.79%。
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为10,884,656,995.20元,较年初增长22.7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345,035,767.33元,较年初增长14.95%。
2023年度,公司各项费用情况如下:管理费用275,120,058.91元,同比增长37.96%;研发费用540,130,003.88元,同比增长30.96%;销售费用246,911,542.50元,同比增长24.52%;财务费用952,382.93元,同比下降96.42%。
(二)主要业务情况
1、订单情况
2023年全年新签订单约48亿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在手订单约为75亿元(含税)。
2、新产品开发情况
海目星集团致力于尖端激光技术及优势产品研发,持续创新,提升公司市场
竞争力,打造品牌影响力,支撑公司持续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动力电池激光及自动化设备,推出微凹双面同步涂膜机,双层宽幅高速涂布机,高速模切机,高速激光清洗机,高速激光划线/打孔机、固态电池生产相关设备等具备行业竞争力的产品。在其它领域,如光伏、3C、医疗激光等行业,积极开拓市场,在TOPCon的新兴技术路线上推出,如TBC、双面POLY图形化技术相关设备,BC电池、钙钛矿电池等新一代激光技术设备,微晶玻璃激光开料设备,金属料带激光切焊一体机,高功率长波可调谐飞秒激光器等新设备也蓄势待发。
(三)公司研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全年研发投入543,242,241.32元,较2022年增长30.84%。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获得授权专利758件,授权软著作权300件。2023年新增获得授权专利374件,授权软著作权130件。2023年,公司的电池极耳高速高精度激光切割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项目获得机械工业科学技术科技进步三等奖。
二、2023年度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公司管理层组成的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机构及运作机制,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体系。公司及董事会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决策程序,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在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募集资金管理等方面加强制度建设并不断规范。
(一)董事会运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规范运作,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
2023年度,董事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发展、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等方面都进行了认真的审议。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大会,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4次,历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会议的记录情况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充分保障各股东依法行使权利,充分尊重中小股东权益,未发生侵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股东大会机构和制度的建立及执行,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公司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恪尽职守、勤勉诚信的忠实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和权限,为专门委员会的规范运作和公司的持续长远发展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四)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忠于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自己的观点,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与实施、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以及公司财务状况和规范运作等情况,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的联系,就相关事项进行及时沟通,积极关注公司的相关信息、公司经营环境及市场情况的变化,及时获悉公司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发展动态,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通过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审慎、客观的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促进公司稳健、规范、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信息披露工作水平,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公平的披露各类公告,并通过指定媒体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进行定期公告及临时公告的披露,切实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积极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投资者保护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积极拓宽与投资者沟通的渠道。公司通过投资者关系E互动平台、专用电话、电子邮箱及投资者现场接待等方式介绍公司情况并回复投资者问询,积极保持与投资者的联络,加强信息沟通,促进与投资者的良性互动,提高公司知明度。
三、公司发展战略与经营计划
(一)公司发展战略
“逐光而行,智引未来”,公司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激光技术创新型企业。公司以激光技术为抓手,凭借领先的技术实力和敏锐的市场洞察力,持续引领所处细分赛道的技术升级和产品创新,现已成功切入光伏、锂电、消费电子、医疗等多个应用场景,实现在产业战略布局下的穿越行业周期的能力。
在工业激光领域,公司将进一步扩大对激光以及智能自动化装备产品研发的投入,并持续推进光伏电池和组件、锂电池、3C消费电子等行业内激光及自动化技术的应用开发,以便更深入地了解和满足客户的需求。同时,在海外持续深入布局,不断提升向全球客户提供本土化产品和服务的能力。
在医疗激光领域,公司将持续对中红外飞秒激光器在医疗领域的探索,打造符合市场需求的医疗激光产品矩阵,组建优秀的市场营销团队,助推医疗激光产品的迭代升级。
(二)经营计划
1、研发方面
公司致力于紧密关注客户需求,专注于开发能够针对性解决客户问题的定制化产品。继续以激光光学及控制技术及与激光系统相配套的自动化技术为核心导向,并通过持续的创新活动来增强生产力和市场竞争力。同时,计划加快新产品开发的步骤,并对现行产品线进行改良,以进一步减少生产成本。通过密切配合
客户需求,公司将提供定制化的激光/光学智能设备,并着眼于开发更高性能和速度的激光技术,向更高功率和超快激光的研发方向迈进。
2、海外市场方面
2024年,公司在深挖国内细分销售市场之余,积极扩展海外市场,凭借过硬的产品技术能力、丰富的海外交付经验、海外供应链的布局和贴心的售后服务等,赢得海外客户的高度评价。目前公司通过与国内优秀企业合作、与日韩系电池企业合作以及为海外客户提供一体化设备解决方案的“三步走”策略,稳健推进海外市场拓展。
3、人才建设方面
致力于强化干部培育和选拔流程,不断增强干部队伍的学习和管理能力。同时,公司正在加大人才储备力度,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人才培养机制,以扩大生产能力和提高生产效率,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4、治理方面
2024年,公司将继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持续优化治理结构,确保决策和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管理团队将恪尽职守,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不断改善管理和业务运作,强化内部管理,保护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6日
附件二:《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守诚信原则,认真履行监督责,通过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召开监事会会议,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等情况,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尽责情况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具体工作如下:
一、监事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并顺利完成了换届工作,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3名成员组成,分别是时任监事会主席刘明清、监事林国栋及职工代表监事王春雨。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成员,分别是何长涛、王韫韬,与职工代表监事王春雨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何长涛任监事会主席。
上述监事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
二、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会议在通知、召集、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检查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方面进
行全面监督,经认真审议一致认为: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列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财务体系完善、管理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监督和核查了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向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双方业务发展。
2023年12月26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对公司《关于追认关联方并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审议,认为本次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追认,符合相关法规规定,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交易的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认为公司2023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核查,公司各项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运作中的各项风险基本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四、2024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勤勉尽责,做好各项议案的审议工作;对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继续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提高专业能力和履职水平;同时加强与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沟通协调,关注公司风险管理和内控体系建设,更好地发挥监督职能,从而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5月6日
附件三:《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2023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汇报如下: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0,451.23万元,同比增长17.0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174.42万元,同比下降15.4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4,850.33万元,同比下降15.08%。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088,465.70万元,较期初增长22.7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34,503.58万元,较期初增长14.95%,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4,804,512,316.57 | 4,105,415,522.44 | 17.0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21,744,171.69 | 380,401,367.98 | -15.4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48,503,250.51 | 292,644,774.99 | -15.0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93,064,982.05 | 488,533,656.43 | -303.27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345,035,767.33 | 2,040,070,445.42 | 14.95 |
总资产 | 10,884,656,995.20 | 8,869,490,705.37 | 22.72 |
二、 2023年经营成果分析
(一)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4,804,512,316.57 | 4,105,415,522.44 | 17.03 |
营业成本 | 3,400,882,362.49 | 2,853,100,837.53 | 19.20 |
销售费用 | 246,911,542.50 | 198,287,329.98 | 24.52 |
管理费用 | 275,120,058.91 | 199,423,773.81 | 37.96 |
财务费用 | 952,382.93 | 26,634,062.43 | -96.42 |
研发费用 | 540,130,003.88 | 412,442,870.74 | 30.9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93,064,982.05 | 488,533,656.43 | -303.2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3,619,074.60 | -372,516,880.90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74,390,372.44 | 228,729,388.17 | 326.00 |
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来自于动力电池激光及自动化设备行业和3C消费类电子激光及自动化设备。动力电池激光及自动化设备收入增加主要系2022年新能源市场发展,下游动力电池行业积极扩产,2022年末的在手订单大幅上升,该部分订单主要在2023年验收。3C消费类电子激光及自动化设备收入上涨主要系3C产品的需求逐渐回暖,随着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各类智能电子产品及周边设备需求增长,公司市场客户新增产线投资等因素,公司3C消费类电子激光及自动化设备业务订单增加,销量持续上升,同时报告期内公司光伏行业激光及自动化设备项目首次形成规模验收,也推动了营业收入的增长。公司2023年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较2022年明显增长,主要系公司持续加大产品开发投入,加大海外业务开拓,持续进行管理变革,职工薪酬等相关费用支出增加。2023年财务费用下降主要系当期收到的贷款贴息冲减利息支出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下游客户资金紧张,销售回款进度缓慢。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基建投入增加、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年借款增加、未到期票据贴现增加、本年利润分配。
(二)公司主要产品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产品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毛利率 变动 | ||
营业收入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 | 毛利率 | ||
动力电池激光及自动化设备 | 3,680,448,018.83 | 31.15% | 3,327,695,749.6 | 32.39% | 下降1.23个百分点 |
3C消费类电子激光及自动化设备 | 610,569,503.05 | 11.97% | 439,602,614.83 | 11.99% | 下降0.02个百分点 |
钣金激光切割设备 | 150,195,254.37 | 23.78% | 158,378,861.19 | 19.20% | 上升4.58个百分点 |
光伏行业激光及自动化设备 | 149,038,836.22 | 35.40% | - | - | - |
新型显示行业激光及自动化设备 | 8,680,331.13 | 11.52% | 10,541,017.7 | 17.19% | 下降5.67个百分点 |
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来自于动力电池激光及自动化设备行业和3C消费类电子激光及自动化设备。动力电池激光及自动化设备收入增加主要系2022年新能源市场发展,下游动力电池行业积极扩产,2022年末的在手订单大幅上升,该部分订单主要在2023年验收。3C消费类电子激光及自动化设备收入上涨主要系3C产品的需求逐渐回暖,随着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各类智能电子产品及周边设备需求增长,公司市场客户新增产线投资等因素,公司3C消费类电子激光及自动化设备业务订单增加,销量持续上升,同时报告期内公司光伏行业激光及自动化设备项目首次形成规模验收,也推动了营业收入的增长。公司2023年毛利率呈现小幅下降,主要系市场竞争的结果。
三、报告期内资产及负债项目变化情况及重大变化的原因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1,058,609,329.20 | 1,615,351,817.87 | -34.47 | 主要系报告期支付的采购款、薪酬增加,报告期实施股份回购所致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2,838,128.61 | 120,075,772.60 | -47.67 | 主要系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所致 |
应收票据 | 75,848,026.21 | 116,105,043.61 | -34.67 | 主要系部分票据到期承兑、部分票据背书支付供应商货款所致 |
应收账款 | 1,524,520,079.58 | 1,057,693,833.33 | 44.14 | 主要系收入增加,对应期末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26,517,609.82 | 118,217,414.07 | -77.57 | 主要系部分票据到期承兑、部分票据背书支付供应商货款所致 |
预付款项 | 76,524,706.86 | 157,011,895.60 | -51.26 | 主要系本年预付的货款减少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45,047,390.12 | 30,793,349.46 | 46.29 | 主要系订单增加,投标保证及履约保证金增加所致 |
存货 | 4,852,168,233.84 | 3,434,141,732.76 | 41.29 | 主要系订单增加,对应的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及在产品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369,589,592.36 | 103,640,644.14 | 256.61 | 主要系订单增加采购增加,待抵扣的进项税增加所致 |
长期股权投资 | 75,742,594.71 | 29,889,166.03 | 153.41 | 主要系联营企业权益变动所致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5,000,000.00 | - | - | 主要系战略性投资增加所致 |
在建工程 | 324,894,437.89 | 117,157,272.81 | 177.31 | 主要系江门基地和成都基地基建投入增加所致 |
无形资产 | 210,380,309.39 | 155,413,007.30 | 35.37 | 主要系成都基地购买土地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9,680,920.04 | 66,765,640.29 | 34.32 | 主要系期末存货跌价增加及坏账准备增加;未弥补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33,316,267.87 | 96,368,861.09 | 38.34 | 主要系购买一年期以上的理财产品未到期赎回、预付设备采购款增加所致 |
短期借款 | 2,000,558,944.45 | 978,836,185.43 | 104.38 | 主要系本期银行借款增加及票据贴现借款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16,009,713.46 | 12,054,219.57 | 32.81 | 主要系应付费用类款项增加 |
其他流动负债 | 137,210,240.44 | 100,091,777.53 | 37.08 | 主要系本年订单增加对应预收款项增加所致 |
长期借款 | 405,169,937.80 | 198,811,110.55 | 103.8 | 主要系本期银行借款增加所 |
租赁负债 | 41,149,538.41 | 70,092,149.29 | -41.29 | 主要系前期确认的租赁付款额本年支付所致 |
递延收益 | 60,278,090.80 | 13,169,982.69 | 357.69 | 主要系收到的政府补助未达到结转至其他收益的条件所致 |
库存股 | 105,169,161.67 | - | - | 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实施股份回购所致 |
未分配利润 | 1,071,605,428.90 | 806,318,796.84 | 32.9 | 主要系本年利润增加所致 |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6日
附件四:《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本年度实际经营情况以及下一年度生产经营发展目标,现将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算编制说明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及2024年度公司战略目标、业务经营和市场拓展计划,在考虑客观经济环境、市场竞争等多种不确定因素的基础上,经过公司管理层研究讨论,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
二、预算编制期
本预算编制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预算编报范围
本预算与2023年决算报表合并范围一致。
四、预算编制的基本假设
1、公司遵循的法律、行政法规、政策及经济环境不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市场需求无重大变化;
3、现行主要税率、汇率、银行贷款利率不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的各项经营工作及计划能够顺利执行;
5、无其他人力不可预见及不可抗拒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2024年度主要预算指标
预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新增订单、营业收入、利润较上年保持稳定增长。
六、完成2024年财务预算的措施
1、加强公司各领域业务的管理,强化绩效考核,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效率;
2、有效地利用企业各类资源,确保企业效益最大化;
3、全面预算管理,有效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
4、规范业务职责分工,持续梳理和规范流程权限和审批作业,加强内控管理;
5、合理安排、使用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
七、特别提示
本预算报告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仅为公司经营计划,能否实现取决于经济
环境、市场需求、行业政策等诸多因素,具有不确定性。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