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安信: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0年7月22日,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奇安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奇安信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为2020年7月22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半年度,中信建投证券对奇安信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保荐机构已与奇安信签订《持续督导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
3 |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奇安信经营情况,对奇安信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4 |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 2023年半年度,奇安信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
5 |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 | 2023年半年度,奇安信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
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 ||
6 |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的各项承诺 |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奇安信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7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 保荐机构督促奇安信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
8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 保荐机构对奇安信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奇安信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
9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保荐机构督促奇安信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
10 |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保荐机构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需要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11 |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 2023年6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出具“上证科创公监函【2023】0031号”《关于对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对奇安信,奇安信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齐向东,奇安信财务总监刘红锦因业绩快报披露不准确,未按规定披露更正公告予以监管警示。保荐机构督 |
促奇安信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督促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认真履行忠实、勤勉义务,督促公司及时、公平、准确和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 ||
12 |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2023年半年度,奇安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上证科创公监函【2023】0031号”《关于对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涉及的违反承诺事项公司已经予以披露 |
13 |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2023年半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奇安信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14 |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 2023年半年度,奇安信未发生相关情况 |
15 |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5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 2023年半年度,奇安信不存在需要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2023年6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出具“上证科创公监函【2023】0031号”《关于对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对奇安信,奇安信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齐向东,奇安信财务总监刘红锦因业绩快报披露不准确,未按规定披露更正公告予以监管警示。保荐机构督促奇安信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督促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认真履行忠实、勤勉义务,督促公司及时、公平、准确和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三、重大风险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尚未盈利的风险
网络安全产品及技术研发以及销售和服务网络的搭建完善需要大量投入。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为-88,482.0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8,006.9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97,867.55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87,599.20万元。公司上半年亏损的主要原因为公司主要收入集中在下半年,但是费用四个季度相对平均,并且公司在坚持高研发投入的发展战略的同时,还在不断建立和完善公司的销售网络和服务能力。具体而言,首先,公司聚焦于核心技术能力的研发,这些核心能力的开发具有周期长、投入高的特点;其次,公司坚持网络安全领域创新产品的研发,开发这些产品要采用大量新技术,对研发人员能力要求高,增加了公司的研发费用;此外,公司在盈利模式的建设期仍需扩充研发团队和技术支持及安全服务团队,以期夯实规模性研发底座,向客户提供高质量的安全产品和服务,增加客户粘性,产生持续性商机,因此产生大量人员费用。报告期内公司研发平台已量产,研发效率显著提升,并已加强各项费用管控,但因研发费用投入总额仍较高。随着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增长,规模经营效益逐年提升,虽然公司2022年度归母净利润已经实现转正,但未来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能否扭亏仍有不确定性,无法保证短期内公司可进行利润分配。
(二)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2023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248,257.19万元,同比增长26.15%,尤其是数据安全类的相关产品的营业收入实现了高速增长。但是,公司未来营收能否保持持续增长,受到宏观经济、产业政策、行业竞争态势等宏观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同时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也取决于公司技术研发,产品市场推广及销售等因素。市场规模的变化、细分领域的市场竞争加剧、产品更新换代、新市场需求的培育等因素均可能导致下游市场需求发生波动。如果未来公司现有主要产品市场需求出现持续下滑或市场竞争加剧,同时公司未能及时培育和拓展新的应用市场,将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面临下降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在产品研发、市场推广及销售等方面进行投入,如公司收入未能按计划增长,或规模效应未按预期逐步显现,则可能导致公司盈利能力下滑。如果上述影响公司持续成长的因素发生不利变化,且公司未能及时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则不能保证收入按计划增长,以致于公司存在亏损的风险,且将导致公司存在成长性下降或者不能达到预期的风险。
(三)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风险
公司所处的网络安全行业技术发展日新月异,行业发展趋势的不确定性,可能会导致公司在新技术的研发方向、重要产品的方案制定等方面不能及时做出准确决策,从而使公司新产品无法满足未来的行业需求,存在开发失败的风险。同时,技术创新及新产品研发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员,通过不断尝试才可能成功,因此在开发过程中存在关键技术未能突破或者产品具体性能、指标、开发进度无法达到预期而研发失败的风险。此外,各种原因造成的研发创新及相应产品转化的进度拖延,也有可能造成公司未来新产品无法及时投放市场,对公司未来的市场竞争造成不利影响。
2、核心技术泄密及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当前公司多项产品和技术处于研发阶段,因此核心技术人员稳定及核心技术保密对公司的发展尤为重要。在市场竞争中,一旦出现掌握核心技术的人员流失、核心技术信息失密、专利管理疏漏,导致核心技术流失,公司技术创新、新产品
开发、生产经营将受到不利影响。
(四)经营风险
1、收入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公司客户主要来自于政府、公检法司、能源、金融、教育、医疗卫生、运营商等领域,受上述最终客户预算管理和集中采购制度等因素影响,该部分用户大多在上半年对全年的投资和采购进行规划,下半年再进行项目招标、项目验收和项目结算,收入主要集中于第四季度,存在较为明显的季节性特征。又由于公司费用在年度内各季度较为均衡地发生,而收入主要集中在第四季度,因此可能造成公司前三季度亏损较大的情况,公司收入和盈利有一定的季节性波动。
2、公司人员规模较大,人力成本较高,可能对公司运营效率及管理效率造成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管理、研发费用占营收比例较高,主要原因系公司为快速完成研发体系、产品体系、服务体系、销售及渠道体系等方面的建设和完善而持续加大投入,因此造成了人力成本占营业总成本的比例较高,人员规模与收入规模短期内无法匹配的情况,对公司盈利能力、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3、知识产权等纠纷的风险
公司属于高科技行业,在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的同时亦高度重视技术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拥有大量重要的知识产权资产,包括专利、专有技术等。公司目前已形成完整的知识产权保护链条,在网络安全领域已构筑一定的知识产权壁垒,具备一定的抵抗外部风险和压力的能力。公司在经营中严格遵守国家各项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严格履行经营中签订的协议中关于知识产权的约定,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但由于相关技术的通用性和相关协议中知识产权约定的复杂性,不排除发生知识产权纠纷的可能性,这类纠纷发生后通常持续时间较长,不排除对公司品牌形象造成不利影响。
4、因最终客户发生数据泄密及其他网络安全事件时,公司承担罚款或赔偿的风险
公司作为网络产品、服务的提供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确保其提供的网络
产品、服务符合相关标准并持续提供安全维护,在发现其网络产品、服务存在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履行相关告知和报告义务,涉及收集用户信息的应取得用户的同意并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规定,如公司无法履行该等义务,则有面临被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或罚款等风险。此外,当最终客户发生数据泄密及其他网络安全事件时,如主管部门认定公司在提供相应产品或服务时违反了国家与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公司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可能需根据销售合同的约定向客户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从而给公司的经营带来一定风险。
(五)财务风险
1、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较高,持续资金需求较大的风险
一方面,公司以“数据驱动安全”为技术理念,聚焦于核心技术能力的研发,这些核心能力的开发具有周期长、投入高的特点,导致公司研发支出较高,但是随着公司研发效率逐步提高,上述情况将会改善;另一方面,公司核心产品主要为网络安全领域的创新产品,如泛终端、新边界、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安全防护产品,开发这些产品要采用大量新技术,对研发人员能力要求高,增加了公司的研发投入。此外,网络安全行业与国际形势、技术发展、威胁变化均有较强的关联性,当攻防角色、模式或技术出现重大变化时,仍然需要进行较大的研发投入。
2、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未来,在政企单位信息化改造以及新基建建设过程中,公司仍可能承接系统集成性质的网络安全项目,公司在系统集成性质的网络安全项目中向第三方采购的硬件,由于该等第三方硬件的市场较为成熟、价格相对透明,因此硬件及其他业务毛利率相对较低,此外,由于集成类项目最终客户多为政企单位,受其预算管理和集中采购制度等因素影响,付款周期较长,对公司形成营运资金占用,并使得公司应收账款增加,使得该等业务收入的增长对公司净利润贡献度较低,尽管公司产品和服务高利率较高,但受该等业务影响使得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存在下降的风险。
3、应收账款比例较高,公司现金流持续紧张的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逐步增大,政企业务部分特性凸显,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逐渐增加,占用公司现金的比例也同步变大。如果应收账款出现大量无法按期收回,公司业务回款出现问题,则对公司整体现金流运转情况会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公司将出现现金流持续紧张的风险。
(六)行业风险
我国网络安全行业市场正处于高速发展期,网络安全政策法规持续完善,网络安全市场规范性逐步提升,政企客户在网络安全产品和服务上的投入稳步增长;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物联网建设的逐步推进,网络安全作为数字经济发展的必要保障,其投入将持续增加。网络安全市场快速增长,也带来了较多参与者,网络安全市场快速增长,市场机遇也带来了较多参与者,竞争相对激烈。随着网络安全行业的快速发展,会吸引更多的竞争者进军政企网络安全领域,公司可能面临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的风险。
公司来自政府及关基等特定行业类客户收入占比较高,行业需求变化可能导致业绩产生波动。近年来,该等类型客户的网络安全产品及服务需求主要由信息化建设、数字化转型、安全威胁加剧、网络安全监管趋严等因素驱动。未来,如宏观经济下行、地方政府支出预算节奏调整、信息化投资力度、安全威胁程度、网络安全监管要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该等行业客户的网络安全产品及服务需求发生波动,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如与当前行业发展趋势相反的情形,例如国家信息化投资放缓、安全威胁程度降低等持续出现,公司可能面临网络安全市场逐渐饱和、收入增速放缓的风险。
(七)宏观环境风险
公司从事的网络安全等相关业务通常需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等产品认证。如果未来国家相关认证的政策、标准等发生重大变化,且公司未及时调整以适应相关政策、标准的要求,公司存在业务资质许可及产品、服务认证不能获得相关认证的风险。同时,若公司未来拓展的新业务需通过新的资质认定,且公司相关业务资质许可及产品、服务认证未能通过相关认证,将对公司开拓新市场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包括企业所得税优惠、增值税退税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如果国家相关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发生不利变化,或者公司未能如期收到增值税返还款项,将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3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3年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变动幅度(%) |
营业收入 | 2,482,571,861.02 | 1,967,970,953.15 | 26.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80,069,647.56 | -909,697,110.91 | 不适用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978,675,476.56 | -1,053,357,043.00 |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99,020,236.93 | -1,488,918,491.73 | 不适用 |
项目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变动幅度(%)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9,290,348,899.57 | 9,953,154,891.33 | -6.66 |
总资产 | 13,885,001,226.72 | 13,758,541,801.57 | 0.92 |
2023年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变动幅度(%)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29 | -1.34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29 | -1.34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44 | -1.55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16 | -9.67 | 增加0.51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19 | -11.20 | 增加1.01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39.00 | 46.13 | 减少7.13个百分点 |
2023年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变动的原因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8,257.1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15%,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规模增加所致。
2、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8,006.96万元,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97,867.55万元。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9,902.0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989.83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加强了现金流管理所致。
3、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较上年度末减少6.66%,总资产较上年度末减少0.92%。
4、报告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度同期上升。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开创性的网络安全建设理念
公司率先提出并成功实践“数据驱动安全”、“内生安全”、“数智安全,内生为本”等安全理念,这些安全理念成为引领国内安全产业发展的风向标,从而重塑了网络安全体系,从过去的“局部整改”、“事后补救”的外挂式建设模式走向“深度融合”的体系化建设模式,改善网络安全体系化缺失、碎片化严重、协同能力差的旧有局面,构建全面的“事前防控”的新一代网络安全框架,与信息化过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运行,在信息化新建或改造中协助客户开展安全规划工作,扩大网络安全投入和产业规模,确保安全和信息化真正形成“一体之两翼”、“双轮驱动”的效果。
总结对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的网络安全保障经验,公司开创性地提出了“零事故”的网络安全新标准,即业务不中断、数据不出事、合规不踩线,以“数据驱动安全”的理念为指导,用自动化、智能化数据分析方法,快速发现网络攻击并溯源攻击者;以“内生安全”的工程方法建设系统,在可能产生攻击的所有网络资产上实现无死角防护监测,再通过监测数据的计算反过来驱动安全防护能力提升。
(二)强大的安全攻防对抗能力
网络安全的核心是攻防对抗,公司已建成全链条以攻防为核心的技术能力体
系。从漏洞挖掘与利用,到攻击检测与响应、恶意样本分析与查杀、威胁诱捕与反制、攻击追踪与溯源,再到威胁情报、全网攻击态势感知、APT组织监控及电子取证等环节,均取得出色的成绩。公司旗下拥有A-TEAM、代码安全实验室、羲和实验室、观星实验室等多个攻防团队,曾帮助谷歌、微软、苹果、Oracle、Cisco、Juniper、Adobe、VMware、阿里云、华为、施耐德、以太坊等知名公司和组织修复安全漏洞,并屡次获得致谢。公司应急响应部(奇安信CERT)第一时间为客户提供漏洞或网络安全事件安全风险通告、响应处置建议、相关技术和基于公司相关产品的解决方案。公司的威胁情报中心拥有大量的核心专业分析师和相应的数据运营和平台开发人员,覆盖威胁情报运营的各个环节:公开情报收集、自有数据处理、恶意代码分析、网络流量解析、线索发现挖掘拓展、追踪溯源,实现安全事件分析的全流程运营。漏洞报告和响应方面,公司拥有国内最大的补天漏洞响应平台,漏洞数据同步公安部、网信办、工信部和国家漏洞库。在国家级的年度网络攻防演习中,公司成绩均名列前茅,攻防能力得到了全行业客户的广泛认可。
(三)强大的研发创新能力及平台能力
公司在多个新安全技术领域中,研发并推出了一系列具有技术创新优势的产品、方案和服务。在数据安全、云安全、物联网安全、移动安全、AI+安全等新兴领域全面布局,并获得业界认可。当前,各类网络安全威胁与日俱增,新型攻击手段层出不穷,客户需求和场景千差万别,网络安全企业往往需要定制化开发新产品,“重复造轮子”的问题十分严重,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产业的发展。为有效解决上述问题,公司逐步打造了“鲲鹏”、“诺亚”、“雷尔”、“锡安”、“川陀”、“大禹”、“玄机”、“千星”等八大核心研发平台,助力整个行业走出开发成本高、周期长、扩展性差、盈利能力弱的怪圈,避免了不同产品通用性的功能或模块的重复开发,极大地提高产品研发效率,缩短产品创新周期,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产品质量,更好满足政府、企业客户持续变化的个性化需求。
(四)全面丰富的网络安全产品体系
公司丰富的产品体系能够内生于客户的各个关键信息化领域,根据安全牛
2023年发布的《中国网络安全行业全景图(第十版)》,公司的产品线覆盖全部14个一级安全领域和85个二级细分领域,几乎覆盖了全部一类安全领域和大部分二级细分领域,多年稳居入选全景图细分领域最多企业榜首。公司自研的安全产品摆脱了传统的单点防御,转而帮助客户实现以安全大数据为核心,威胁情报驱动的多品类协同联动的主动防御体系。主动防御体系更具备实战化效果,因此攻防实战化演习让公司的实战化产品及方案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
(五)强大的安全咨询规划、安全运营与应急响应服务能力
公司针对“十四五”规划、新基建与数字化转型,以系统工程方法,结合政企大型机构的业务战略与信息化战略,为政企机构梳理网络安全战略目标。公司以“内生安全框架”体系规划设计方法与工具,从技术、管理和运行等多个视角,为政企机构进行网路安全能力体系的梳理。同时,公司秉承着“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营”与网络安全“关口前移”的思想,在客户信息化、数字化的体系规划设计阶段,就同步进行网络安全体系规划,向客户输出网络安全中长期规划设计,帮助政企构建动态综合的网络安全防御体系及实战化运行体系,为政企数字化业务发展保驾护航。
公司作为主要技术保障单位已先后完成了建党百年、国庆70周年、二十大等国家级网络安全保卫任务。公司作为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官方网络安全服务和杀毒软件赞助商,兑现了冬奥会网络安全“零事故”的承诺,创造了网络安全的“中国方案”,建立了三级实战化态势感知体系,打造了全维度管控、全网络防护、全天候运行、全领域覆盖、全兵种协同、全线索闭环的“六全防护体系”。公司通过不断升级安全托管服务组合,结合政企组织模式特点与实际情况,从客户实际需求出发,从产品导向向服务导向进行了转变,创新打造了更具中国特色的安全托管服务。
(六)优质的客户群、丰富的行业经验和完善的营销体系
公司客户范围覆盖中央部委、央企、地方政府以及众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行业客户。公司在长期为政企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的过程中,深入了解客户的需求演变、不同行业的需求差异,积累了大量成熟的产品、服务和交付经验。伴随着公司攻防技术、大数据分析技术及AI技术的不断提升,可为客户提供契合度高
的网络安全解决方案,高质量的满足客户需求。同时,广泛而优质的客户群也为公司新产品、新方案、新服务的推广和既有产品及服务向其他客户和领域的推广覆盖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是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力保证。公司根据市场结构和不同客户群体的特点全新打造了军团、政企和渠道三大销售体系,并加强了对销售体系的流程化管理,具有客户覆盖面广和服务响应及时的优势,未来将继续成为提高和巩固公司市场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之一。
(七)网络安全行业“零事故”的全新标准和准入门槛
公司圆满完成了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的网络安全保障任务,实现“零事故”承诺,开创了“业务不中断、数据不出事、合规不踩线”的关基行业安全建设“零事故”新标准。公司冬奥会“零事故”的实践,有助于客户构建其全新的安全建设结果评价体系,显著提升行业竞争门槛,形成了公司差异化的竞争壁垒。
(八)网络安全领域的著名品牌
经过多年的发展,奇安信已经成为网络安全领域的著名品牌。公司是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委会官方网络安全服务和杀毒软件赞助商,由此成为了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安全品牌;公司每年举办的“北京网络安全大会”已成为亚太地区最专业的、规模最大的网络安全盛会之一;公司旗下“补天漏洞响应平台”已成为国内第一、全球最知名的网络安全社区之一;“奇安信威胁情报中心”专注于APT攻击类高级威胁的研究,已成为全球最知名的APT研究组织之一。
(九)优秀人才团队和良好的企业文化
人才是网络安全企业竞争的立身之本。网络安全的本质在于攻防对抗,对抗的本质在于攻防两端能力和技术实力的较量,实质上是人与人之间的对抗。公司拥有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将近90%。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拥有3,642人的研发团队,占公司总人数的37.22%,形成了技术人才壁垒。
公司把人才培养和组织能力建设作为重要的战略目标,通过一系列有效的聘用、培养和激励机制来保障团队稳定。公司落实优秀校招人才战略,确保形成自己的人才供应链,保障优秀校招生在中长期成为公司人才梯队的中坚力量,培养
生力军。同时也注重管理干部的规划和建设,建立干部资源池,不断优化各层干部群体的知识结构和综合管理能力。公司还进一步健全了长效激励机制,分别制定了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以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2023年1-6月,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为了保证公司能够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保持产品和服务的技术领先水平,维持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2023年半年度,公司研发费用投入金额为9.68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6.65%,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研发人员薪酬增加所致,研发费用占公司营收比重由2022年半年度的46.13%降至2023年半年度的39.00%,减少7.13个百分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含存款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为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5,718,922,581.90 |
减:发行费用 | 307,067,554.76 |
募集资金净额 | 5,411,855,027.14 |
加:存款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 | 94,241,643.98 |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 5,158,571,562.95 |
募投项目结项转出 | 347,525,108.17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 | 0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银行账户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备注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 | 20000030270500035408338 | 0.00 | 已销户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 | 20000030270500035408779 | 0.00 | 已销户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建外大街支行 | 110911702610606 | 0.00 | 已销户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建外大街支行 | 110911702610668 | 0.00 | 已销户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 | 20000030270500035408538 | 0.00 | 已销户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建外大街支行 | 110911702610999 | 0.00 | 已销户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建外大街支行 | 110911702610623 | 0.00 | 已销户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 | 20000030270500039611300 | 0.00 | 已销户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 | 20000030270500039613934 | 0.00 | 已销户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 | 20000003465100036343295 | 0.00 | 已销户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建外大街支行 | 110902261210708 | 0.00 | 已销户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建外大街支行 | 110902261210711 | 0.00 | 已销户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 | 20000003465100036344740 | 0.00 | 已销户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建外大街支行 | 110902261210907 | 0.00 | 已销户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建外大街支行 | 110902261210910 | 0.00 | 已销户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 | 20000003465100039605361 | 0.00 | 已销户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 | 20000003465100039600248 | 0.00 | 已销户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建外大街支行 | 110902563710202 | 0.00 | 已销户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建外大街支行 | 110902563710111 | 0.00 | 已销户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 20000015801100039596884 | 0.00 | 已销户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户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备注 |
关村海淀园支行
关村海淀园支行 |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 | 20000049609400047623019 | 0.00 | 已销户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建外大街支行 | 121924147610848 | 0.00 | 已销户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建外大街支行 | 121924147610908 | 0.00 | 已销户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建外大街支行 | 110915332910605 | 0.00 | 已销户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建外大街支行 | 110915332910909 | 0.00 | 已销户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建外大街支行 | 110914804510602 | 0.00 | 已销户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建外大街支行 | 656900092510708 | 0.00 | 已销户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 | 20000034777500047590070 | 0.00 | 已销户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建外大街支行 | 110935479510306 | 0.00 | 已销户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建外大街支行 | 110935479510903 | 0.00 | 已销户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建外大街支行 | 110935479510505 | 0.00 | 已销户 |
合计 | 0.00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奇安信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
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奇安信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情形。
截至2023年6月30日,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奇安信股票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 职务(注) | 期初持股数 | 期末持股数 | 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齐向东 | 董事长 | 149,561,640 | 149,561,640 | - | - |
吴云坤 | 董事、总裁 | 51,020 | 102,040 | 51,020 | 限制性股票归属 |
姜军成 | 董事 | - | - | - | - |
杨洪鹏 | 董事、副总裁 | 5,102 | 10,204 | 5,102 | 限制性股票归属 |
孟焰 | 独立董事 | - | - | - | - |
徐建军 | 独立董事 | - | - | - | - |
赵炳弟 | 独立董事 | - | - | - | - |
张继冉 | 监事 | - | - | - | - |
赵天石 | 职工监事 | - | - | - | - |
王一名 | 监事 | - | - | - | - |
刘红锦 | 财务总监(离任) | 5,102 | 10,204 | 5,102 | 限制性股票归属 |
何新飞 | 副总裁 | 17,857 | 35,714 | 17,857 | 限制性股票归属 |
徐贵斌 | 副总裁 | 20,408 | 40,816 | 20,408 | 限制性股票归属 |
杨景岩 | 财务总监 | - | 15,306 | 15,306 | 限制性股票归属 |
徐文杰 | 董事会秘书 | - | - | - | - |
左文建 | 应用技术研发一中心总经理 | 14,031 | - | -14,031 | 限制性股票归属、二级市场买卖 |
马江波 | 大数据与安全运营业务线总经理 | 1,031 | 15,062 | 14,031 | 限制性股票归属 |
刘浩 | 云安全业务线总经理 | 12,531 | 14,031 | 1,500 | 限制性股票归属、二级市场买卖 |
刘岩 | 行为安全事业部总经理 | 14,031 | 28,062 | 14,031 | 限制性股票归属 |
姓名 | 职务(注) | 期初持股数 | 期末持股数 | 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吴勇义 | 大数据与态势感知业务线技术总监 | 7,653 | 15,306 | 7,653 | 限制性股票归属 |
顾永翔 | 终端安全业务线副总经理 | 5,102 | 10,204 | 5,102 | 限制性股票归属 |
吉艳敏 | 终端安全业务线技术总监 | 2,551 | 5,102 | 2,551 | 限制性股票归属 |
樊俊诚 | 智能安全网络事业部副总经理 | 2,551 | 3,551 | 1,000 | 限制性股票归属、二级市场买卖 |
叶盛 | 安全大数据中心架构师 | 7,653 | 15,306 | 7,653 | 限制性股票归属 |
合计 | 149,728,263 | 149,882,548 | - | - |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