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安信: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股网  2023-12-01  奇安信(68856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561 证券简称:奇安信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年12月

目录

一、会议须知 ...... 3

二、会议基本情况 ...... 5

三、会议议程 ...... 5

四、会议议案 ...... 7

议案一: 《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7

一、会议须知

为保障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确保本次股东大会如期、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 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 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股权证明文件、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四)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行使、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 要求现场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提前到大会签到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大会签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现场提问的,应当按照会议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

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发言或提问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相关,简明扼要,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六)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

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或提问。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的,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 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 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该项表决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票,填完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九) 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会议,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十一) 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十二) 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奇安信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67)。

二、会议基本情况

(一) 召开时间:2023年12月8日 14:00

(二)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26号院奇安信安全中心多功能厅

(三)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8日

至2023年12月8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四)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1、《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五)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

(六)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投票表决

(七) 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八) 复会,宣读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九)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 签署会议文件

(十一) 会议结束

四、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及《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日常经营活动需要,拟增加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原2023年度预计金额本次拟增加2023年度预计金额增加后2023年度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2023年1-10月实际发生金额2024年度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产品及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3,000.0003,000.001.071,587.493,000.001.07/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产品及提供服务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50,000.0040,000.0090,000.0014.465,905.48100,000.0016.07预计业务量增加
合计53,000.0040,000.0093,000.00/7,492.97103,000.00//

注1:上述“2023年1-10月实际发生金额”仅为初步统计数据,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审计为准,2023年度实际发生金额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注2: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所造成。

注3:占同类业务比例=该类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或实际发生金额/2022年度经审计同

类业务的发生额。

注4:关联交易在总额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进行内部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奇安信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

该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部三名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