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安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561 证券简称:奇安信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年5月
目录
一、会议须知 ...... 3
二、会议基本情况 ...... 5
三、会议议程 ...... 5
四、会议议案 ...... 7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7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8
议案三: 《关于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2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29
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32
议案六: 《关于2024年度对外捐赠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33
一、会议须知
为保障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确保本次股东大会如期、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 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 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股权证明文件、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四)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行使、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 要求现场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提前到大会签到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大会签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现场提问的,应当按照会议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
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发言或提问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相关,简明扼要,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六)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
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或提问。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的,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 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 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该项表决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票,填完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九) 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会议,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十一) 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十二) 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奇安信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5)。
二、会议基本情况
(一) 召开时间:2024年5月20日 14:00
(二)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26号院奇安信安全中心多功能厅
(三)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0日
至2024年5月20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四)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2024年度对外捐赠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
(六)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投票表决
(七) 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八) 复会,宣读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九)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 签署会议文件
(十一) 会议结束
四、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编制了《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以下合称“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该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五月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情况,编制了《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切实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具体内容详见附件。附件:《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五月
附件: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切实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现将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董事会总体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1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45项议案,会议的通知、召集、议事、表决、决议等方面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1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3年1月4日 | 审议通过: |
1、《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2、《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2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3年2月8日 | 审议通过: |
1、《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2、《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部分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 |||
3、《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
3 |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3年4月25日 | 审议通过: |
1、《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2、《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3、《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
4、《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5、《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6、《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
7、《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 |||
8、《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9、《关于公司<2022年环境、社会、治理报告>的议案》 | |||
10、《关于2023年度对外捐赠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1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 |||
12、《关于修订<关于在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 |||
13、《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 |||
14、《关于对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 |||
1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 |||
16、《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17、《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4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3年5月18日 | 审议通过: |
1、《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2、《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部分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 |||
3、《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5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3年6月16日 | 审议通过: |
1、《关于控股子公司持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期间相关承诺事项的议案》 | |||
6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3年8月4日 | 审议通过: |
1、《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 | |||
2、《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 |||
3、《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 |||
4、《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5、《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
7、《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 |||
7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3年8月29日 | 审议通过: |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3、《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 |||
4、《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8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3年9月19日 | 审议通过: |
1、《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 |||
2、《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 |||
9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3年10月9日 | 审议通过: |
1、《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
10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3年10月25日 | 审议通过: |
1、《关于聘任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2、《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
3、《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11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3年11月22日 | 审议通过: |
1、《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2、《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共召开了5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15项议案。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等方面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董事会均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并完成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1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1月20日 | 审议通过: |
1、《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2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6月16日 | 审议通过: |
1、《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2、《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3、《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4、《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6、《关于2023年度对外捐赠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 |||
3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9月19日 | 审议通过: |
1、《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 |||
2、《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 |||
3、《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4、《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
4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11月14日 | 审议通过: |
1、《关于聘任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5 |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12月8日 | 审议通过: |
1、《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三)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与薪酬委员会3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协助董事会对需决策事项提供建议和咨询。报告期内,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共召开15次会议,其中2次战略委员会会议,9次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会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职责,对相关工作提出了意见与建议,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
(四)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出席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客观地发表自己的意见,
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确保及时获悉公司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判断。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担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股权激励等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为公司的重大决策提供了宝贵的专业性建议和意见,提高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五)加强信息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定期报告、临时公告披露工作,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了所披露信息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用性。
(六)多项举措维护股东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投资者热线、投资者互动平台、公司邮箱等渠道积极回答投资者关心的相关问题。
二、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网络安全建设是“新质生产力”的坚实保障和底板工程。我国政企行业的网络安全建设正在经历“三大转变”:从关注IT到关注业务的转变、从关注设备到关注“人”的转变、从关注建设到关注运营的转变。公司积极结合这些重要的变化趋势,加速网络安全体系化创新,在新模式、新架构和新服务方面重点发力。
报告期内,公司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开源与节流两手抓,实现了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双增长。受国内宏观经济环境影响,部分地方政府客户预算紧张,部分行业客户采购流程有所变长,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全年收入端的增速。公司相应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以销售回款与毛利作为主要考核指标。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稳健增长,核心竞争力持续增强,经营质量进一步提升,毛利率、人均创收、费用控制等均优于去年同期,经营性现金流净额较去年同期显著提升。2023年,公司完成营业收入64.42亿元,同比增长3.53%,实现毛利42.12亿元,同比增长5.21%;归母净利润7,175.04万元,同比增长24.50%;扣非归母净利润-9,666.86万元,同比减亏约2.10亿元;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同比增加4.83亿元;人均创收68.88万元,同比增长10.21%。
从收入的行业结构上看,企业级客户继续成为2023年增长的主要引擎,企业级客户、政府客户、公检法司分别占主营业务收入比:73.14%、18.34%、8.52%。企业级客户收入增速超17%,重点关基行业客户营收增长尤为显著:能源、金融和运营商三大行业合计创收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超30%,能源行业及运营商行业收入同比增长超过15%,特种行业收入同比增长超过20%,显示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行业客户对网络安全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强劲。从收入的体量分布上看,百万级以上客户创收增速接近10%,占营收比重由前一年的76.60%增长至80.20%,体现了公司在大客户市场拓展方面成果显著。2023年公司客户复购率近40%,反映了客户对公司产品和服务的认可,这种认可和深度合作关系又进一步转化新的商机。在拓展新客户方面公司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公司新客户单客产出较去年同期提升了34%。参考CCIA发布的《2023年中国网络安全市场与企业竞争力分析报告》,公司最新的市场份额达到9.83%,继续实现规模领跑网络安全市场。产品体系方面,数据安全、终端安全、态势感知、威胁情报和云安全等多个重要细分领域排名第一。公司逐渐形成了基于市场份额界定的阶梯清晰、逐级跃升的产品体系,和以此为基础的产品发展战略。2023年全年,公司参加已发布的网络安全国家标准10项,行业标准5项。
1、销售端推进“分而治之”的策略,海外市场获得重大突破
市场销售方面,公司针对关基行业客户、区域客户、中小客户在业务需求侧和产品供给侧的显著区别,采取分而治之的市场策略,为不同类型客户提供能切实满足其需求的产品与服务。报告期内,运营商、特种、非银金融、能源、制造等行业收入增速高于公司平均增速。
1)以军团作战模式,深耕重点大客户。公司将军团制改革成果推广、复制并放大,聚焦关基等重点行业和重要大客户,集中输出生产力,致力于满足重点大客户日益复杂的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需求。
2)以一体化组织模式,深挖区域市场。公司加强了区域市场拓展,深挖地方政府客户,利用行业和区域网格化模式加强对区域行业客户的覆盖。
3)通过九大变革策略,重构渠道体系。在渠道建设方面,公司优化了渠道布局、渠道架构和渠道策略,重新梳理了渠道发展战略体系,构建了“江河数字
化平台”,实现“渠道营销组织”独立运营以及渠道客户商机共享,通过渠道增加对长尾客户覆盖。此外,在海外业务方面,2023年10月,公司正式签下中国网络安全出海最大一单,为海外某国建设网安指挥系统,涵盖网络安全能力和服务的整体解决方案,签约金额近3亿元人民币,此次参与竞标的共有来自海内外的23家厂商。该项目有望成为“一带一路”国家标杆项目,推动中国网络安全产业进一步走向世界,对于公司自身乃至对整个中国网络安全产业,都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2023年12月,公司与香港科学园签署合作备忘录,正式入驻科学园,在香港设立国际研发中心和国际业务总部,并与华润创业、中国联通国际、德勤中国、香港电讯四家在港企业签署合作协议,未来将在创新研发、数据安全、服务保障、生态合作、市场营销等领域展开全面深入的合作。
2、数据安全、终端安全继续引领行业,边界安全屡次斩获千万级大单报告期内,在产品研发方面,公司进一步深耕技术研发与产品打磨,伴随公司研发平台与产品线的整合,整个产品线的研发能力和团队规模进一步增强,对已量产化的研发平台应用深度也更上了一层楼,基于市场份额界定的四层产品阶梯得到不断强化。公司依此形成了阶梯清晰+逐级跃升的产品体系,和以此为基础的产品发展战略:
绝对优势产品:终端安全、威胁发现与态势感知、代码安全等市场第一产品:数据安全、云安全、威胁情报等市场龙头产品:零信任、边界安全、工业安全等高增潜力产品:AI+安全、网络安全保险、车联网安全、托管服务和SASE等未来的“绝对优势产品”,将从“市场第一产品”中产生、培育并升级。目前的“市场龙头产品”,也将争取跃升进入“市场第一产品”的行列。目前的“高增潜力产品”,则是未来“市场龙头产品”的储备。报告期内,公司的数据安全、终端安全、边界安全等品类竞争优势进一步提升,收入增速均高于公司平均增速,具体而言:
1)数据安全品类数智时代,数据作为关键生产要素,正在发生由“虚”到“实”、由“死”到“活”、由“贱”到“贵”的三大新变化。数据安全乘数据要素化的东风快速
崛起,一体化解决方案、零信任、数据安全管理平台正在成为客户的核心需求。参考IDC最新排名,公司数据安全产品在市场中份额位列第一。报告期内,公司数据安全品类实现收入18.09亿元,同比增长超过20%。2023年5月,在2023贵州数博会上,奇安信集团数据安全分公司正式揭牌成立,并由集团董事长齐向东出任总经理。2023年12月,公司凭借在数据安全服务领域的综合实力,获得由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国内首批数据安全服务一级资质。
市场方面,2023年3月,公司与上海数据交易所、大数据流通与交易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等单位共同完成了国内首个数据交易链的一期建设工作。同月,公司凭借数据安全态势感知平台成功中标2022-2023年某运营商数据安全及业务管控软件研发项目。2023年5月,公司中标某核电集团数据安全技术开发服务项目。2023年9月,公司中标某头部股份制银行2023-2025年数据安全加固项目。2023年10月,公司中标某头部互联网企业的数据安全项目,验证了以行为分析技术解决数据安全问题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具有积极的行业推广意义。新产品发布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奇安天盾”数据安全保护系统正式发布,针对数据要素流动的各种场景,构建数据安全保障体系。该系统以“数据资产”为核心,将“事件监测、风险分析、策略调整、访问控制”融为一套完整闭环体系,从客户切身的需求视角实现数据安全“风险能看清、内部威胁能管好、外部攻击能防住”的核心诉求和最终目标。此外,公司发布了“奇安天信”零信任工作系统,通过“一站式访问、一站式工作、一站式保护”,解决数字化过程中的“访问流程繁重 、工作协同凌乱、数据资产风险高”等问题,实现业务安全与工作效率并举,构建数字化工作新范式,“一站式”解决企业数字化工作难题。
2)终端安全品类
公司的终端安全业务凭借新产品的推出和天擎新版本的推广,以及信创产业需求的驱动,实现较快增长。报告期内,公司终端安全品类共实现营收9.62亿元,同比增速接近20%。
市场方面,2023年4月,公司成功中标某头部国有银行国产化可信浏览器项目。2023年10月,公司凭借终端准入产品中标2023年中国联通某省公司项目。2023年11月,公司中标全国海关企业浏览器采购项目,该项目覆盖海关总署及40多个直属单位,部署包含终端总数超过18万点。
新产品发布方面,报告期内,奇安信天擎终端安全管理系统V10.0正式上市。此外,公司还发布了天擎终端安全管理系统EDR先锋版,作为专为中小企业打造的轻量化终端安全解决方案,具备高级威胁防御等全面能力、性能极致且资源占用少、部署简单轻松上手等显著特点。在2024年3月春季新品发布会上,公司正式推出帮助广大中小企业防勒索攻击的安全产品——“奇安天合”安全融合机,将终端防御、网络防护、网络接入三种能力融为一体,同时还通过联合多家头部保险公司推出的防勒索保障险,为中小企业提供安全服务。
3)边界安全品类
报告期内,公司边界安全业务多次斩获行业标杆性大单。依托公司八大研发平台之一的“鲲鹏”平台,奇安信新一代边界安全产品可在客户大流量、复杂场景、多安全功能开启的情况下保持高性能和平稳运行,收到了良好的市场反馈。
市场方面,2023年5月,在中国移动2023-2024年硬件防火墙产品集中采购项目中,全部采用中国芯的奇安信旗下网神智慧防火墙,在需求数量最多的防火墙品类中高价中标,连续三年作为唯一专业网络安全供应商,入围中国移动硬件防火墙集采项目。同月,公司凭借流量解密编排器产品成功中标某头部政策性银行的征信系统安全网关项目,在国密改造背景下,具有行业推广意义。2023年6月,公司中标国家电网旗下南瑞集团信息安全设备框架项目,中标金额超过千万。2023年11月,公司中标某头部电网企业的数字化项目集采,金额达千万级,再次巩固了双方的深入合作关系。同月,公司中标某头部电网企业的变电站集中管控系统项目,实现与能源企业设备部门合作的新突破。
新产品发布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发布了奇安信发布流量解密编排器2.0版本,通过更多的流量可视化能力,提高了混合基础架构下的安全和网络管理效率,降低客户安全基础设施总拥有成本。
4)态势感知品类
报告期内,公司态势感知品类屡次中标能源、金融、制造等关基行业的大型项目,其中不乏客户业务范围遍及全球的标杆大单。
市场方面,2023年3月,公司中标国内某头部能源企业智能网络安全综合管控平台建设项目,首次将电力生产控制大区与管理信息大区的安全监测预警技术融为一体化态势感知和综合管控能力,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在电力行业的品牌价值
和技术影响力。同月,公司成功中标国内某头部电网企业网络安全全域感知与自动化管理平台项目一期工程,体现了公司在大型央企集团复杂安全项目方面具备显著的竞争优势,公司八大研发平台之一的“大禹”在本项目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23年8月,公司签单某头部国有银行在全球范围内的信息安全事件集中管理系统自主可控改造项目,这是头部国有银行的首个SOC平台案例,巩固了公司在态势感知领域的绝对领先地位。2023年9月,公司中标某头部新能源企业态势感知项目,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新能源及智能制造领域网络安全市场的领导地位,也为同类行业用户安全运营建设提供很好的标杆示范。2023年10月,公司中标某头部股份制银行攻击面管理系统项目,为金融资产安全运营管理的实施与建设提供了全新的方案。2023年12月,公司中标某大型有色金属集团态势感知平台项目,为有色金属及非金属产业树立了新的标杆案例。
新产品发布方面,报告期内,在2023华为鲲鹏昇腾开发者峰会上,公司作为首批华为鲲鹏一体化解决方案的核心合作伙伴,与华为联合发布“奇安信天眼鲲鹏一体化”解决方案,共同打造安全可靠、性能卓越的网络威胁监测与分析平台。在2023数博会上公司正式发布“零事故”城市安全运营中心2.0,该中心以内生安全为核心,以零事故为目标,构建全方位、全域性、多层级、协同化的城市安全管理和防护体系,实现城市网络安全运营的可观、可管、可控。5)云安全公司的云安全业务在市场排名第一的基础上不断推出新产品,持续稳固的市场领先地位。市场方面,2023年3月,椒图容器安全产品成功中标国内某头部运营商下属研究院的容器安全采购项目,再次体现了公司在云安全及云原生安全领域的产品竞争力和市场领先地位,树立了运营商行业新标杆。2023年5月,公司中标某头部全国性股份制银行2023-2024年科技安全管理服务平台升级项目中的云原生安全管理模块部分,实现对云原生应用全生命周期的安全防护、风险评估和全流程安全管理能力,为该银行客户新技术架构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护,成为银行业云原生安全建设的标杆案例,中标金额接近500万。2023年12月,客户案例“中国广核集团-全生命周期云原生安全项目”成功入选2023 IDC中国20大杰出安全项目(CSO20)。
新产品发布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正式发布CNAPP云原生安全保护平台,该产品是公司在云安全及云原生安全领域深厚技术积累的最新体现,以云原生应用为核心保护目标,能力覆盖整个云原生架构以及云原生应用的全生命周期。此外,公司还发布了椒图云锁服务器安全管理系统Lite 2.0版,该系统构建针对勒索病毒的全链路防护策略,为客户打造精准、高效、易部署的服务器端勒索病毒防护体系。6)AI+安全公司在2022年获国家科技部批准建设“软件安全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跻身“人工智能国家队”。报告期内,公司正式发布工业级QAX-GPT安全机器人和大模型卫士。QAX-GPT安全机器人是基于奇安信大模型的“虚拟安全专家”,重点解决网络安全防护告警疲劳、专家稀缺、效率瓶颈等三大痛点难题,极大提升了生产力。大模型卫士针对业内各种大模型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进行管控,集安全风险发现、大模型访问控制、数据泄露管控、违法违规行为溯源、大模型应用分析等为一体,帮助企业更安全的向大模型要生产力。在2024年3月春季新品发布会上,新版本的QAX-GPT安全机器人面向全行业正式发售,对智能研判、智能问答进行了升级,还推出四项全新功能,包括智能驾驶舱、智能调查、智能任务和智能报告。其告警研判效率达到人工研判的60多倍,研判误报率接近人工的一半,漏报率仅仅为人工的5%,研判能力已接近中级安全专家水平。安全事件平均调查响应时间也从小时级缩短至分钟级,单一威胁事件处理时间减少了98%。2024年2月,公司发布了全国首份《2024人工智能安全报告》,预判人工智能技术的恶意使用将快速增长,在政治安全、网络安全、物理安全和军事安全等方面构成严重威胁。2024年3月,公司正式对外发布AI安全整体应对方案,包括AI安全框架,以及基于安全框架下的AI安全解决方案、AI评估服务和安全检测工具等。这是继发布QAX-GPT安全机器人、大模型卫士之后,公司在AI领域的又一次重要战略布局,可以帮助政企客户看清AI安全全貌,提前洞察风险并采取应对措施,为其抢占人工智能战略制高点筑牢安全底座。
7)技术赋能网络安全“零事故”保障险
2023年7月,工信部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网络安
全保险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该意见从政策标准、行业、生态、技术等层面,推动网络安全产业和保险产业的融合发展。2023年12月,工信部发布《关于组织开展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要加快推进网络安全保险新模式落地应用,组织开展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工作。报告期内,公司联合国内头部保险公司、保险科技公司共同推出“零事故”网络安全保障险。其中,由公司为客户提供网络安全防护能力,保险公司为客户提供产品防护能力外的网络安全保障险,保险科技公司负责风险评估和核保理赔支持。通过这一闭环方案,提升了客户的网络安全风险应对能力,对安全防护结果负责,形成了一套完整的“零事故”网络安全风险管理解决方案。
3、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精细化管理降本增效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产品力的不断提升,高毛利产品在公司营收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2023年,公司毛利率为65.38%,高于去年同期。在费用端,公司进一步通过预算、资源配置、考核三位一体的精细化管理,持续实现降本增效。报告期内,三费的合计金额、同比增速以及占营收比例均低于去年同期。销售费用增速下降6.45个百分点,管理费用增速下降20.73个百分点,研发费用增速下降9.21个百分点,三费合计增速-6.91%,较去年同期下降9.59个百分点。三大费用占营收比例也稳步下降,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下降
0.70个百分点、2.06个百分点和4.17个百分点,三大费用合计占营收比为61.74%,较去年同期下降6.93个百分点。人效方面,公司人均创收超6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超10%。
三、2024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持为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董事会决策机制,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科学高效地决策公司重大事项。重视信息披露规范,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持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水平。加强公司价值管理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日
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情况,编制了《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切实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监事会的各项职责,具体内容详见附件。附件:《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四年五月
附件: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遵守诚信原则,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方案、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现将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总体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31项议案,会议的通知、召集、议事、表决、决议等方面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1 |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3年1月4日 | 审议通过: |
1、《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2 |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3年2月8日 | 审议通过: |
1、《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2、《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部分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 |||
3 |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3年4月25日 | 审议通过: |
1、《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2、《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
4、《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5、《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6、《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7、《关于2023年度对外捐赠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8、《关于修订<关于在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 |||
9、《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 |||
10、《关于对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 |||
1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4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3年5月18日 | 审议通过: |
1、《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2、《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部分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 |||
3、《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5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3年8月4日 | 审议通过: |
1、《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 | |||
2、《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 |||
3、《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 |||
4、《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5、《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6、《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
6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3年8月29日 | 审议通过: |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3、《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
7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3年9月19日 | 审议通过: |
1、《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 |||
2、《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 |||
8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3年10月25日 | 审议通过: |
1、《关于聘任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2、《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
9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3年11月22日 | 审议通过: |
1、《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股权激励、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经认真审议一致认为: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出席了报告期内的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忠于职守、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高级管理人员认真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依法经营,内控制度能够满足企业运营的控制与监督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检查了公司财务状况,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财务会计核算,财务制度健全、财务内控机制完善、财务状况良好,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情况。
(三)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子公司奇安信网神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神”)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报告期内的担保是为满足网神
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战略布局,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文件,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上述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股权激励的实施情况
2023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部分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部分激励对象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部分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部分激励对象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3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023年8月3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奇安信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6)和《奇安信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赵炳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和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2023年8月7日到2023年8月18日,公司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9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奇安信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49)。2023年9月1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3年9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奇安信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2023-051)。
2023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奇安信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9)。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3年10月13日,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数量为1,025.7600万份,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数为916人。
(七)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三、2024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的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做好各项议案的审议工作,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继续加强相关专业知识的积累,提高专业能力和履职水平;同时加强与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沟通协调,关注公司风险管理和内控体系建设,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日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基于对2023年度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的总结,编制了《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五月
附件: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已完成2023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营业收入 | 6,442,487,305.41 | 6,222,788,172.46 | 6,222,788,172.46 | 3.53 | 5,809,075,572.53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6,414,767,276.46 | 6,211,607,818.97 | 6,211,607,818.97 | 3.27 | 5,781,087,273.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1,750,440.44 | 57,630,364.80 | 57,011,214.96 | 24.50 | -554,749,572.4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96,668,595.61 | -305,578,250.26 | -306,197,400.10 | 不适用 | -788,162,456.4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77,871,646.77 | -1,261,202,932.68 | -1,261,202,932.68 | 不适用 | -1,301,961,129.80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1年末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 10,162,720,175.15 | 9,953,774,041.17 | 9,953,154,891.33 | 2.10 | 9,896,102,939.90 |
产 | |||||
总资产 | 16,265,493,461.40 | 13,759,161,754.97 | 13,758,541,801.57 | 18.22 | 13,482,919,295.32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0 | 0.08 | 0.08 | 25.00 | -0.8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0 | 0.08 | 0.08 | 25.00 | -0.8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4 | -0.45 | -0.45 | 不适用 | -1.1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71 | 0.58 | 0.57 | 增加0.13个百分点 | -5.6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95 | -3.08 | -3.09 | 增加2.13个百分点 | -8.00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23.06 | 27.23 | 27.23 | 减少4.17个百分点 | 30.10 |
三、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日
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1,750,440.44元(合并报表),母公司净利润为-67,775,707.17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478,225,103.48元。
因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为保障和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需要,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五月
议案六:
《关于2024年度对外捐赠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响应国家号召,更加切实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回馈社会,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社会形象和影响力,2024年度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对外捐赠不超过人民币1,200万元(其中拟向北京奇安信公益基金会捐赠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用于乡村振兴支持、西藏地区儿童盲及低视力诊疗能力提升、高校助学基金和重大灾害的救助等社会公益事业,本次捐赠资金来源于公司的自有资金,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授权的同时,进一步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奇安信关于2024年度对外捐赠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1)。
该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