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安信: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名称: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保荐代表人姓名:董军峰 | 联系方式:021-68801585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2207、北塔2203室 |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彦斌 | 联系方式:010-56052283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16号院1号楼泰康集团大厦12层 |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0]1356号),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安信”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1,941,579.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6.1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718,922,581.9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23,253,184.71元,公司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395,669,397.1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20日到位,相关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永中和XYZH/2020BJA120513号《验资报告》。根据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签署的承销协议补充协议,原发行费用中的承销费由不含税金额调整为含税金额,导致实际扣除的发行费合计变更为人民币307,067,554.76元,公司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变更为人民币5,411,855,027.14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于2020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由中信建投完成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信建投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保荐机构已与奇安信签订《持续督导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
3 |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奇安信经营情况,对奇安信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4 |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 2023年度,奇安信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
5 |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机构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 2023年度,奇安信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
6 |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奇安信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7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 保荐机构督促奇安信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
8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 保荐机构对奇安信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奇安信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
9 |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 保荐机构督促奇安信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
10 |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保荐机构对奇安信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11 |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 2023年6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出具“上证科创公监函【2023】0031号”《关于对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对奇安信,奇安信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齐向东,奇安信财务总监刘红锦因业绩快报披露不准确,未按规定披露更正公告予以监管警示。保荐机构督促奇安信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督促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认真履行忠实、勤勉义务,督促公司及时、公平、准确和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
12 |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2023年度,奇安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
13 |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2023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奇安信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
14 |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应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 2023年度,奇安信未发生相关情况 |
15 |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资金占用;(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六)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 2023年度,奇安信未发生相关情况 |
16 |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的承诺履行情况。 | 2023年度,奇安信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2023年6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出具“上证科创公监函【2023】0031号”《关于对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对奇安信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齐向东,奇安信财务总监刘红锦业绩快报披露不准确,未按规定披露更正公告予以监管警示。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已督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持续加强对于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忠实、勤勉地履行相关义务,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避免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三、重大风险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主要的风险事项如下:
(一)尚未盈利的风险
网络安全产品及技术研发以及销售和服务网络的搭建完善需要大量投入。2023年度,公司净利润为7,494.3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175.0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9,666.86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92,333.56万元。公司虽然在2023年度净利润为正,但是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仍处于亏损状态。公司持续亏损的主要原因是选择了高研发投入的发展模式并且不断建立完善公司的销售网络和服务能力。具体而言,首先,公司核心产品主要为网络安全领域产品,随着IT技术的不断发展,开发这些产品要采用大量新技术,对研发人员能力要求高,因此公司研发投入依旧保持在较高水平;此外,公司在盈利模式的建设期仍需扩充研发团队和技术支持及安全服务团队,以期夯实规模性研发底座,向客户提供高质量的安全产品和服务,增加客户粘性,产生持续性商机,因此产生大量人员费用。2023年度公司研发平台已量产,研发效率显著提升,并已加强各项费用管控,但因研发费用投入总额仍较高,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尚未盈利且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随着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增长,规模经营效益逐年提升,但未来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能否扭亏仍有不确定性,无法保证短期内公司可进行利润分配。
(二)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644,248.73万元,同比增长3.53%。但是,公司未来营收能否保持持续增长,受到宏观经济、产业政策、行业竞争态势等宏观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同时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也取决于公司技术研发,产品市场推广及销售等因素。市场规模的变化、细分领域的市场竞争加剧、产品更新换代、新市场需求的培育等因素均可能导致下游市场需求发生波动。如果未来公司现有主要产品市场需求出现持续下滑或市场竞争加剧,同时公司未能及时培育和拓展新的应用市场,将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面临下降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在产品研发、市场推广及销售等方面进行投入,如公司收入未能按计划增长,或规模效应未按预期逐步显现,则可能导致亏损进一步增加。如果上述影响公司持续成长的
因素发生不利变化,且公司未能及时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则不能保证收入按计划增长,以致于公司存在持续亏损的风险,且将导致公司存在成长性下降或者不能达到预期的风险。
(三)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风险
公司所处的网络安全行业技术发展日新月异,行业发展趋势的不确定性,可能会导致公司在新技术的研发方向、重要产品的方案制定等方面不能及时做出准确决策,从而使公司新产品无法满足未来的行业需求,存在开发失败的风险。同时,技术创新及新产品研发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员,通过不断尝试才可能成功,因此在开发过程中存在关键技术未能突破或者产品具体性能、指标、开发进度无法达到预期而研发失败的风险。此外,各种原因造成的研发创新及相应产品转化的进度拖延,也有可能造成公司未来新产品无法及时投放市场,对公司未来的市场竞争造成不利影响。
2、核心技术泄密及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当前公司多项产品和技术处于研发阶段,因此核心技术人员稳定及核心技术保密对公司的发展尤为重要。在市场竞争中,一旦出现掌握核心技术的人员流失、核心技术信息失密、专利管理疏漏,导致核心技术流失,公司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生产经营将受到不利影响。
(四)经营风险
1、收入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公司客户主要来自于政府、公检法司、能源、金融、教育、医疗卫生、运营商等领域,受上述最终客户预算管理和集中采购制度等因素影响,该部分用户大多在上半年对全年的投资和采购进行规划,下半年再进行项目招标、项目验收和项目结算,收入主要集中于第四季度,存在较为明显的季节性特征。又由于公司费用在年度内各季度较为均衡地发生,而收入主要集中在第四季度,因此可能造成公司前三季度亏损较大的情况,公司收入和盈利有一定的季节性波动。
2、公司人员规模较大,人力成本较高,可能对公司运营效率及管理效率造
成不利影响2023年度,公司销售、管理、研发费用占营收比例较高,主要原因系公司为快速完成研发体系、产品体系、服务体系、销售及渠道体系等方面的建设和完善而持续加大投入,因此造成了人力成本占营业总成本的比例较高,人员规模与收入规模短期内无法匹配的情况,对公司盈利能力、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3、知识产权等纠纷的风险
公司属于高科技行业,在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的同时亦高度重视技术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拥有大量重要的知识产权资产,包括专利、专有技术等。公司目前已形成完整的知识产权保护链条,在网络安全领域已构筑一定的知识产权壁垒,具备一定的抵抗外部风险和压力的能力。公司在经营中严格遵守国家各项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严格履行经营中签订的协议中关于知识产权的约定,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但由于相关技术的通用性和相关协议中知识产权约定的复杂性,不排除发生知识产权纠纷的可能性,这类纠纷发生后通常持续时间较长,不排除对公司品牌形象造成不利影响。
4、因最终客户发生数据泄密及其他网络安全事件时,公司承担罚款或赔偿的风险
公司作为网络产品、服务的提供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确保其提供的网络产品、服务符合相关标准并持续提供安全维护,在发现其网络产品、服务存在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履行相关告知和报告义务,涉及收集用户信息的应取得用户的同意并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规定,如公司无法履行该等义务,则有面临被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或罚款等风险。此外,当最终客户发生数据泄密及其他网络安全事件时,如主管部门认定公司在提供相应产品或服务时违反了国家与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公司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可能需根据销售合同的约定向客户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从而给公司的经营带来一定风险。
(五)财务风险
1、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较高,持续资金需求较大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网络安全行业技术发展和IT行业技术发展有密切的关系,随着IT行业新技术的不断推出,网络安全行业也需要采用大量的新技术推出新的可以匹配客户需求的产品,如泛终端、新边界、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安全防护产品,开发这些产品要采用大量新技术,因此对研发人员能力的要求高,导致公司研发支出一直处于较高的水平。此外,网络安全行业与国际形势、技术发展、威胁变化均有较强的关联性,当攻防角色、模式或技术出现重大变化时,仍然需要进行较大的研发投入。
2、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未来,在政企单位信息化改造以及新基建建设过程中,公司仍可能承接系统集成性质的网络安全项目。公司在系统集成性质的网络安全项目中向第三方采购的硬件,由于该等第三方硬件的市场较为成熟,价格相对透明,因此硬件及其他业务毛利率相对较低。此外,由于集成类项目最终客户多为政企单位,受其预算管理和集中采购制度等因素影响,付款周期较长,对公司形成营运资金占用,并使得公司应收账款增加,使得该等业务收入的增长对公司净利润贡献度较低,尽管公司产品和服务毛利率较高,但受该等业务影响使得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存在下降的风险。
3、公司现金流持续紧张的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是中大型的行业大客户,客户本身具有内部审批流程、付款流程较长的特点,因此会占用公司较多的资金。如果应收账款出现大量无法按期收回,公司业务回款出现问题,则也会对公司整体现金流运转情况会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同时,公司现金流目前尚处于持续净流出状态,公司自有资金相对紧张,如果遇到市场流动性紧缩,公司生产运营资金可能会出现不足。以上情况均可能导致公司出现现金流持续紧张的风险。
(六)行业风险
我国网络安全行业市场正处于高速发展期,网络安全政策法规持续完善,网络安全市场规范性逐步提升,政企客户在网络安全产品和服务上的投入稳步增长;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物联网建设的逐步推进,网络安全作为数字经济发展的必要保障,其投入将持续增加。网络安全市场快速增长,也带来了较多参与者,网
络安全市场快速增长,市场机遇也带来了较多参与者,竞争相对激烈。随着网络安全行业的快速发展,会吸引更多的竞争者进军政企网络安全领域,公司可能面临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的风险。
公司来自政府及关基等特定行业类客户收入占比较高,行业需求变化可能导致业绩产生波动。近年来,该等类型客户的网络安全产品及服务需求主要由信息化建设、数字化转型、安全威胁加剧、网络安全监管趋严等因素驱动。未来,如宏观经济下行、地方政府支出预算节奏调整、信息化投资力度、安全威胁程度、网络安全监管要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该等行业客户的网络安全产品及服务需求发生波动,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如与当前行业发展趋势相反的情形,例如国家信息化投资放缓、安全威胁程度降低等持续出现,公司可能面临网络安全市场逐渐饱和、收入增速放缓的风险。
(七)宏观环境风险
公司从事的网络安全等相关业务通常需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等产品认证。如果未来国家相关认证的政策、标准等发生重大变化,且公司未及时调整以适应相关政策、标准的要求,公司存在业务资质许可及产品、服务认证不能获得相关认证的风险。同时,若公司未来拓展的新业务需通过新的资质认定,且公司相关业务资质许可及产品、服务认证未能通过相关认证,将对公司开拓新市场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包括企业所得税优惠、增值税退税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如果国家相关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发生不利变化,或者公司未能如期收到增值税返还款项,将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奇安信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3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主要会计数据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644,248.73 | 622,278.82 | 3.5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175.04 | 5,763.04 | 24.5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9,666.86 | -30,557.83 |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7,787.16 | -126,120.29 | 不适用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12月末 | 2022年12月末 | 本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016,272.02 | 995,377.40 | 2.10 |
总资产 | 1,626,549.35 | 1,375,916.18 | 18.22 |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0 | 0.08 | 25.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0 | 0.08 | 25.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4 | -0.45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71 | 0.58 | 增加0.13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95 | -3.08 | 增加2.13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23.06 | 27.23 | 减少4.17个百分点 |
2023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变动的原因如下:
1、2023年度,公司完成营业收入64.42亿元,同比增长3.53%,实现毛利
42.12亿元,同比增长5.21%。从收入的行业结构上看,企业级客户继续成为2023年增长的主要引擎,企业级客户、政府客户、公检法司分别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73.14%、18.34%、8.52%。从收入的体量分布上看,百万级以上客户创收增速接近10%,占营收比重由前一年的76.60%增长至80.20%。
2、2023年度,公司净利润为7,494.3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175.0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9,666.86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92,333.56万元。公司虽然在2023年度净利润为正,但是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仍处于亏损状态。公司持续亏损的主要原因是选择了高研发投入的发展模式并且不断建立完善公司的
销售网络和服务能力。
3、2023年度,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与稀释每股收益为0.10元/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14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0.71%,增加0.13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0.95%,增加2.13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较去年同期每股增加0.31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4.83亿元,主要系2023年度,公司业务规模稳健增长,核心竞争力持续增强,经营质量进一步提升,毛利率、人均创收、费用控制等均优于去年同期,经营性现金流净额较去年同期显著提升。
4、2023年度,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3.06%,相较于上年度减少4.17个百分点,主要系2023年度冲减股权激励费用以及职工薪酬减少所致。
综上,公司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具有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2023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公司核心竞争力如下:
(一)开创性的网络安全建设理念
公司率先提出并成功实践“数据驱动安全”、“内生安全”、“数智安全,内生为本”等安全理念,这些安全理念成为引领国内安全产业发展的风向标,从而重塑了网络安全体系,从过去的“局部整改”、“事后补救”的外挂式建设模式走向“深度融合”的体系化建设模式,构建全面的“事前防控”的新一代网络安全框架,与信息化过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运行,确保安全和信息化真正形成“一体之两翼”、“双轮驱动”的效果。总结对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的网络安全保障经验,公司开创性地提出了“零事故”的网络安全建设新标准,即——业务不中断、数据不出事、合规不踩线。
(二)强大的安全对抗技术
网络安全的核心是攻防对抗,公司已建成全链条以攻防为核心的技术能力体系。从漏洞挖掘与利用,到攻击检测与响应、恶意样本分析与查杀、威胁诱捕与反制、攻击追踪与溯源,再到威胁情报、全网攻击态势感知、APT组织监控及电子取证等环节,均取得出色的成绩。
(三)强大的研发创新能力及平台能力
公司研发并推出了一系列具有技术创新优势的产品、方案和服务,在数据安全、云安全、物联网安全、移动安全、AI+安全等新兴领域全面布局,并获得业界认可。
公司逐步打造了“鲲鹏”、“诺亚”、“雷尔”、“锡安”、“川陀”、“大禹”、“玄机”、“千星”等八大核心研发平台,避免了不同产品通用性的功能或模块的重复开发,极大地提高产品研发效率,缩短产品创新周期,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产品质量,更好满足政府、企业客户持续变化的个性化需求。
(四)全面丰富的网络安全产品体系
公司丰富的产品体系能够内生于客户的各个关键信息化领域,根据安全牛2024年发布的《中国网络安全行业全景图(第十一版)》,共包含了16项一级安全分类,108项二级安全分类,公司几乎覆盖了全部的一类安全领域,在二级安全分类覆盖广度也位居领先地位,连续多年蝉联入选全景图细分领域最多的企业。
(五)强大的安全咨询规划、实战攻防、安全运营与应急响应服务能力
公司作为主要技术保障单位已先后完成了建党百年、国庆70周年、二十大等国家级网络安全保卫任务。公司通过不断升级安全托管服务组合,结合政企组织模式特点与实际情况,从客户实际需求出发,从产品导向向服务导向进行了转变,创新打造了更具中国特色的安全托管服务。
(六)优质的客户群、丰富的行业经验和完善的营销体系
公司客户范围覆盖中央部委、央企、地方政府以及众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行业客户。公司根据市场结构和不同客户群体的特点全新打造了军团、政企和渠道三大销售体系,并加强了对销售体系的流程化管理,具有客户覆盖面广和服务响应及时的优势,未来将继续成为提高和巩固公司市场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之一。
(七)网络安全行业“零事故”的全新标准和准入门槛
公司圆满完成了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的网络安全保障任务,实现“零事故”承诺,开创了“业务不中断、数据不出事、合规不踩线”的关基行业安全建设“零
事故”新标准。公司冬奥会“零事故”的实践,有助于客户构建其全新的安全建设结果评价体系,显著提升行业竞争门槛,形成了公司差异化的竞争壁垒。
(八)网络安全领域的著名品牌
经过多年的发展,奇安信已经成为网络安全领域的著名品牌。公司是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委会官方网络安全服务和杀毒软件赞助商,由此成为了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安全品牌。
(九)优秀人才团队和良好的企业文化
公司拥有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将近90%。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3,501人的研发团队,占公司总人数的37.43%,形成了技术人才壁垒。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2023年度,公司研发费用为148,562.31万元,相较于2022年度169,422.06万元下降12.31%;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为23.06%,相较于上年度下降
4.17个百分点,具体情况如下:
本年度 | 上年度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万元) | 148,562.31 | 169,422.06 | -12.31 |
研发投入合计(万元) | 148,562.31 | 169,422.06 | -12.31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23.06 | 27.23 | 减少4.17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金额下降主要系2023年度冲减股权激励费用以及职工薪酬减少所致。
(二)研发进展情况
2023年度,公司更有针对性地进行研发投入,着力进一步强化数据安全、云安全、终端安全、边界安全、威胁发现和态势感知等优势领域的领跑地位,并加大在AI+安全、网络安全保险等高增潜力市场的投入力度。
公司在创立之初就以“攻防”视角进行产品研发与技术创新,针对当前客户
的网络安全建设现状及困境,提出了基于“内生安全”理念的体系化建设方法论,收获了数十项覆盖新IT场景的核心安全技术能力,包括终端安全检测与响应、新一代安全查杀引擎、大数据智能安全分析、漏洞挖掘领域、威胁情报领域、零信任安全、云安全、高级威胁发现、网络空间安全态势感知、应用开发安全、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网络操作系统等。2023年度,公司还获得丰富的技术专利成果及软件著作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拥有981项网络安全领域的主要发明专利和1,318项主要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2023年度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如下:
本年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269 | 158 | 1,065 | 981 |
实用新型专利 | 1 | 1 | 0 | 8 |
外观设计专利 | 11 | 7 | 26 | 74 |
软件著作权 | 98 | 98 | 0 | 1,318 |
合计 | 379 | 264 | 1,091 | 2,381 |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5,718,922,581.90 |
减:发行费用 | 307,067,554.76 |
募集资金净额 | 5,411,855,027.14 |
加:存款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 | 94,241,643.98 |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 5,158,571,562.95 |
募投项目结项转出 | 347,525,108.17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0.00 |
奇安信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2023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奇安信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形。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现任及2023年度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齐向东 | 董事长 | 149,561,640 | 149,561,640 | 0 | - |
吴云坤 | 董事、总裁 | 51,020 | 102,040 | 51,020 | 限制性股票归属 |
姜军成 | 董事 | 0 | 0 | 0 | - |
杨洪鹏 | 董事、副总裁 | 5,102 | 10,204 | 5,102 | 限制性股票归属 |
孟焰 | 独立董事 | 0 | 0 | 0 | - |
徐建军 | 独立董事 | 0 | 0 | 0 | - |
赵炳弟 | 独立董事 | 0 | 0 | 0 | - |
张继冉 | 监事 | 0 | 0 | 0 | - |
赵天石 | 职工监事 | 0 | 0 | 0 | - |
王一名 | 监事 | 0 | 0 | 0 | - |
杨景岩 | 财务总监 | 0 | 15,306 | 15,306 | 限制性股票归属 |
何新飞 | 副总裁 | 17,857 | 35,714 | 17,857 | 限制性股票归属 |
姓名
姓名 | 职务(注)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徐贵斌 | 副总裁 | 20,408 | 40,816 | 20,408 | 限制性股票归属 |
徐文杰 | 董事会秘书 | 0 | 0 | 0 | - |
刘红锦 | 财务总监(离任) | 5,102 | 10,204 | 5,102 | 限制性股票归属 |
左文建 | 应用技术研发一中心总经理 | 14,031 | 0 | -14,031 | 限制性股票归属、二级市场买卖 |
马江波 | 产品学院院长 | 1,031 | 15,062 | 14,031 | 限制性股票归属 |
刘浩 | 云安全业务线总经理 | 12,531 | 14,031 | 1,500 | 限制性股票归属、二级市场买卖 |
刘岩 | 行为安全事业部总经理 | 14,031 | 28,062 | 14,031 | 限制性股票归属 |
吴勇义 | 安全监管业务线高级顾问 | 7,653 | 15,306 | 7,653 | 限制性股票归属 |
顾永翔 | 终端数据安全业务线总经理 | 5,102 | 10,204 | 5,102 | 限制性股票归属 |
樊俊诚 | 智能安全网络事业部副总经理 | 2,551 | 3,551 | 1,000 | 限制性股票归属、二级市场买卖 |
叶盛 | 安全大数据中心架构师 | 7,653 | 15,306 | 7,653 | 限制性股票归属 |
吉艳敏 | 终端安全业务线技术总监(转岗) | 2,551 | 5,102 | 2,551 | 限制性股票归属 |
合计 | 149,728,263 | 149,882,548 | 154,285 | / |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截至本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