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安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561 证券简称:奇安信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年11月
目录
一、会议须知 ...... 3
二、会议基本情况 ...... 5
三、会议议程 ...... 5
四、会议议案 ...... 7议案一:《关于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7
一、会议须知
为保障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确保本次股东大会如期、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 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 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股权证明文件、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四)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行使、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 要求现场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提前到大会签到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大会签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现场提问的,应当按照会议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
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发言或提问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相关,简明扼要,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六)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
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或提问。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的,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 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 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该项表决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票,填完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九) 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会议,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十一) 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十二) 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奇安信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4)。
二、会议基本情况
(一) 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2日 14:00
(二)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26号院奇安信安全中心多功能厅
(三)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2日
至2024年11月12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四)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1、《关于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
(六)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投票表决
(七) 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八) 复会,宣读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九)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 签署会议文件
(十一) 会议结束
四、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落实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对奇安信集团的战略支持,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公司控股子公司奇安信网神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神”)拟向关联方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电财务”)
注
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公司拟在前述综合授信额度内为网神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前述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并同意董事长在取得股东大会授权的同时进一步转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具体担保相关事宜,包括签署担保合同等文件。
注:中电财务为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属于公司的关联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奇安信关于为子公司向中电财务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该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