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材股份:关于收到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提议实施2024年度中期分红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7-16  航材股份(688563)公司公告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提议实施2024年度中

期分红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推动全体股东共享经营发展成果,基于对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主业的坚定信心,公司董事长杨晖、副董事长骞西昌提议公司实施2024年度中期分红。

? 公司将持续评估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和实施进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通过提升经营业绩、加大科研投入、规范公司治理、坚持可持续的股东回报机制等方面,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上市公司形象。

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杨晖、副董事长骞西昌出具的《关于提议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4年度中期现金分红的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提议情况

为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推动全体股东共享经营发展成果,基于对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主业的坚定信心,公司董事长杨晖、副董事长骞西昌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建议公司实施2024年度中期现金分红,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81,000,000.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结合自身经

营情况并报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确定。杨晖先生和骞西昌先生承诺将在董事会正式审议该分配方案时投赞成票。

二、 其他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提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将上述提议形成具体议案并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提议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