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源科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http://ddx.gubit.cn  2023-05-13  力源科技(688565)公司公告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简称:力源科技股票代码:688565

二〇二三年五月

目 录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一、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 4

二、

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5

三、

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6

四、

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7

五、

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8

六、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9

七、

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10

八、

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 11

九、

关于确认2022年度关联交易并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12

十、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14

十一、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15

十二、

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17

十三、

关于向银行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19

附件一: ...... 20

附件二: ...... 32

附件三: ...... 38

附件四: ...... 42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须知。

一、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中介机构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

三、股东到达会场后,请在签到处签到。股东签到时,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五、本次大会现场会议于2023年5月22日9点30分正式开始,要求发言的股东应在会议开始前向大会登记处登记。大会登记处按股东持股数排序发言,股东发言时应向大会报告所持股数和姓名,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大会的主要议题,并请简短扼要,对于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无关的发言及质询,本次股东大会

主持人有权要求股东停止发言。

六、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投票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请与会股东认真填写表决票,大会表决期间,股东不得再进行发言。

七、本次大会表决票清点工作由四人参加,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推选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和一名律师组成,负责计票、监票。

八、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九、本公司将严格执行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以维护其他广大股东的利益。

十、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二、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等有关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9)。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2023年5月22日9点30分

(二)会议地点:上海市嘉定区胜辛南路1968弄1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2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3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登记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人员宣读议案

(四)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提问

(五)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六)推举股东代表和监事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

(七)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八)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九)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现场会议结束

一、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公司董事会2022年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以及对2023年公司经营、发展的规划和部署。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一:《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 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的规定及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行使职权。根据监事会2022年度总体工作情况,公司编制了《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二。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附件二:《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 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三。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三:《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 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为:中汇会审[2023]5291号),公司编制了《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四。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四:《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994,921.88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128,397,195.30元。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七、 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经营团队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基于2022年度及历年已经发生需要延续的工作情况,结合公司2023年度经营管理目标,制定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目标。现将2023年度财务预算向各位汇报如下:

一、预算编制说明

1.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是根据公司2022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结合公司目前业务、经营能力以及年度经营计划,编制而成。

2.本预算包括公司及下属的子公司。

3.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及市场行情无重大变化。

4. 无其他不可抗拒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二、2023年度预算指标

根据2023年度公司战略目标、生产经营和市场拓展计划,在考虑经济环境、市场竞争等多种不确定因素的基础上,公司将紧抓机遇,拓展市场,加强管理与成本控制,实现2023年营业收入、净利润稳步增长。

重点提示:本预算报告仅为公司经营计划预测,并不代表公司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需求状况、国家产业政策调整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八、 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体负责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公司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满足公司审计要求。故公司拟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0)。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九、 关于确认2022年度关联交易并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关联交易 类别关联方预计金额实际发生 金额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方采购设备浙江嘉诚动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0万元674.02万元/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担保沈万中、许海珍、浙江嘉诚动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嘉顺金属结构有限公司16,000万元8,456.98万元/

二、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经研究,公司预计2022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如下,请董事会审议和确认。

(一)关联方担保(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关联担保方债权人担保形式预计担保金额
沈万中、许海珍、 浙江嘉诚动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嘉顺金属结构有限公司公司申请授信额度、贷款、开立保函的银行保证、抵押或质押15,000万元

注:关联担保方将在预计担保金额的额度内,就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贷款、开立保函等事项,为公司提供保证、资产抵押或质押等形式的担保。

(二)关联方采购(本公司作为采购方)

采购方供货方交易内容交易金额(元)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嘉诚动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设备1,000万元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沈万中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2年度关联交易并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十、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2)。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十一、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确认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

2022年度,公司董事的薪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2022年度薪酬合计(万元)
1沈万中董事长、总经理42.00
2曹洋董事、副总经理24.34
3金史羿董事24.08
4杨建平董事24.00
5林虹辰董事21.61
6黄瑾董事12.00
7柴斌锋董事6.00
8李彬董事6.00
9张学斌董事6.00

二、确认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

现提请各位董事对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进行审议。

1. 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

2. 方案适用期限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 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长、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发放津贴等其他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人民币12万元/人/年(税前),按月发放。

以上人员薪酬包括固定工资和绩效奖金两部分,绩效奖金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以及个人绩效评价相挂钩,其实际支付金额可能会有所浮动。

4. 其他说明

4.1. 公司发放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薪酬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

4.2. 董事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监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十二、 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确认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

2022年度,公司监事的薪酬发放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2022年度工资合计(万元)
1危波监事会主席21.61
2周浙川监事24.03
3康婉莹职工监事6.00

二、确认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

现提请各位监事对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进行审议。

1. 方案适用对象

监事

2. 方案适用期限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 薪酬方案

3.1. 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均根据其各自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以上人员薪酬包括固定工资和绩效奖金两部分,绩效奖金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以及个人绩效评价相挂钩,其实际支付金额可能会有所浮动。

4. 其他说明

4.1. 公司发放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薪酬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

4.2. 监事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十三、 关于向银行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与战略发展所需资金,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发展需要以及国家金融政策,结合公司投融资计划,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新增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贷款、开立信用证、承兑汇票、保函等,担保方式为信用,最终授信金额、期限、利率等以银行审批为准,具体使用金额公司将根据自身运营的实际需求确定。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一: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源科技”或“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积极有效的行使职权,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不断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现将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度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1)主要经营情况:2022年,因不可抗力、原材料价格浮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以坚定主业发展战略为基础,以规范运营、防控风险为前提,以完成经营目标为导向,加大市场开发力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治理,深入推进精细化管理措施,持续健康发展主营业务。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3,153,854.95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35.79%;实现净利润-36,321,775.04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366.5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2,694,733.04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66.49%;资产总额960,565,681.70元,较上年末增长9.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80,951,483.93元,较上年末减少7.85%。

报告期内,按产品分类,其中: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除盐水处理系统设备、引水工程系统、污水处理系统设备和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设备分别实现收入100,403,842.00元、40,901,728.69元、46,001,748.90元、782,831.88元和3,716,814.16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49.63%、20.22%、22.74%、0.39%和1.84%,系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

(2)加强新产品和新技术的开发力度

公司一直高度重视研发工作,坚持技术创新的经营理念,顺应行业技术发展趋势,不断加强技术研究和开发。公司紧跟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以及节能减排相关

的政策,以技术创新为驱动力,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在巩固国内现有的核电、火电行业水处理细分市场的领先地位的同时,重点发展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业务,进一步拓展其他环保水处理领域的业务范围,力争成为国际一流的科技型环保企业之一。

公司已成功掌握高性能车用膜电极、高耐腐蚀性金属双极板、车用燃料电池电堆以及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相关技术,2022年度,公司生产制造的燃料电池系统产品已实现商业化应用并完成订单交付实现收入。氢燃料发动机系统业务已成为公司主营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3)加强内部管理和人才建设

2022年,公司进一步完善管理团队,搭建人力资源团队的同时继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增加招聘渠道、利于人才选择面的扩充、为公司发展储备人才,公司员工学历水平和综合素质进一步得到提升。

(4)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2022年3月18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共计5,815,000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本次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12,765,000股。

根据《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原授予的激励对象时洪辉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因此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5.91元/股。2022年11月,公司完成了回购注销上述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4,000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57,857,000股。

根据《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原授予的激励对象聂明、吕芳、吴德君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董事会决定按照调整后的回购价格5.91元/股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2,000股、14,000股、14,000股(共计7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2022年业绩水平未达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222,800股,

按照调整后的回购价格5.91元/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5)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作出《关于同意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25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75万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39元,此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118.2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277.7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840.52万元。2022年度,公司共计使用募集资金448.8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计使用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14,528.88万元,收到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人民币272.43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计人民币3,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4,522.80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编制单位: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9,840.5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40.8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2,590.2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水处理系统集成中心及PTFE膜生产项目5,000.005,000.005,000.00315.482,461.09-2,538.9149.22建设中-不适用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840.524,840.524,840.52125.32125.32-4,715.202.59建设中-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0,000.0010,000.0010,000.00-10,003.793.79100.04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9,840.5219,840.5219,840.52440.8012,590.20-7,250.3263.46----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合计19,840.5219,840.5219,840.52440.8012,590.20-7,250.3263.46----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受资本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840.52万元,低于预计募集资金使用规模35,913.94万元,公司相应对“水处理系统集成中心及PTFE膜生产项目”以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进行了调整。同时,2021年以来,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公司
相关建设项目的施工作业、设备采购、物料运输、人员流动等均受到了一定限制,由此影响了“水处理系统集成中心及PTFE膜生产项目”以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订可使用状态的时间。 公司为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经审慎评估和综合考量,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前提下,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相应延期至2025年2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报告三(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本报告三(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详见本报告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项目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入金额,主要系募集资金专户存在利息收入所致。

(6)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12,765,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0股,以2022年5月30日为股权登记日,共转增45,106,00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57,871,000 股。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2.00
每10股转增数(股)4.00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22,553,000.00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22,553,000.00

(7)受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情况说明以及整改情况总结

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沈万中、沈学恩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公司于2023年1月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警示函》的有关要求,公司积极开展自查整改工作,通过整改进行全面梳理、分析。公司以本次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公司建立更为科学、规范的内部治理长效机制,杜绝上述情况的再次发生,积极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将引以为戒,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进一步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的培训,促使其忠诚、勤勉地履行职责,提升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强化规范运作意识,提高规范运营管理水平和财务核算能力质量。

通过本次整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深刻汲取教训,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与理解,增强规范运作意识,持续不断提高公司运作水平及信息披露质量,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维

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二、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1、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十三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2年1月5日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议案。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2年3月11日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2年3月22日会议审议通过《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4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2年4月19日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关于确认2021年度关联交易并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议案。
5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2022年4月27日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

6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2年5月27日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议案。
7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2年5月30日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议案》。
8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2年7月20日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认定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议案》。
9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2年8月19日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10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2年10月28日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议案》全部议案。
1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2年11月2日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1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2年11月14日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资金的议案》、《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议案。
13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2022年11月21日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次会议

2、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2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3、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2年度,各专门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意见。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2年度共组织召开了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按时制定及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按照绩效评价标准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激励员工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审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共组织召开了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计通过了以下议案:《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1年度关联交易并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审计委员会各委员定期查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及经营数据,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与注册会计师面对面沟通审计情况,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认真审计的情况下及时提交审计报告,充分发挥审查、监督作用,履行职权范围内的责任。

4、股东大会的召开与执行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四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
1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1月21日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全部议案。
2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5月13日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2021度财务决算报告》、《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关于确认2021年度关联交易并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部议案。
3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6月13日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

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全部议案。

4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11月30日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三、2023年主要工作计划

(一)加强政策及市场研究,不断提升公司经营效益。2023 年,董事会将统筹公司水处理业务和氢能源业务,提升管理效率和降低运营成本,积极回报股东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把握新能源发展机遇,进一步壮大公司规模。2023 年,董事会将严格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要求有序推进工程进度,积极推进新能源、新材料项目建设投产。把握新能源产业的良好机遇,进一步提升公司规模和市场竞争力。

(三)加强董事会建设,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2023 年,董事会将充分发挥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业职能,不断提升科学决策能力和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同时,持续贯彻《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作、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促进的机制,不断规范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

(四)持续做好信息披露等工作,维护全体股东权益。2023 年,董事会将严格按照证监会、上交所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推动公司信息披露水平持续提升。进一步加强内部重大信息报告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的管理工作,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积极维护投资者沟通渠道,通过解答互动易问题、接听投资者热线、参加集体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等多种形式,准确传递公司价值和经营理念,维护全体股东权益。

(五)不断提高合规运作水平,加强风险防范意识。2023 年,董事会将不

断优化完善合规管理体系,将合规管理融入日常业务,通过合规运行机制来规范公司生产经营,不断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同时,敦促公司强化依法治理、合规经营、规范管理、守法诚信的经营管理理念,在日常业务工作中践行合规审查程序,不断提高履行合规义务的能力,保证合规管理工作切实开展,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二: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人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人,股东代表监事2人。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召开程序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022年度,监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1、2022年1月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全体三名监事出席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2年3月11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全体三名监事出席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2022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全体三名监事出席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1年度关联交易并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4、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全体三名监事出席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5、2022年5月2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全体三名监事出席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6、2022年8月19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全体三名监事出席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2022年10月28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全体三名监事出席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议案》。

8、2022年11月2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全体三名监事出席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9、2022年11月1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全体三名监事出席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认真行使了《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通过审阅相关文件资料、列席董事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等形式,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管理层依法经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时恪尽职守,以维护公司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工作的整体评价

2022年度,面对不利的外部的市场环境,公司依托深厚的资源积累及前瞻性的产品布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围绕科技与环保方向的核心技术,不断拓展和创新,积极贯彻落实企业发展战略与年度经营计划,2022年度,公司初步的完成了业务布局,核心客户总体发展稳定,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

3、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经审阅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完善,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较好的风险防控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的实际情况。

4、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细致、全面的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较为健全,财务运作规范,各项费用提取合理,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后,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5、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公平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2年12月31日的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6、对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作出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全面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7、检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

本公司认真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8、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目前公司存在的问题及监事会意见

1、提升管理效率,提高精细化水平。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稳健发展的前提下,提高股东及投资人的收益。

2、持续提升技术核心竞争力,积极寻找企业新的增长点。

四、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计划

2023年,公司将不断强化市场需求、客户需求对研发的输入,推动新产品研发卓越交付;把握行业趋势,跟踪热点业务,推动业务创新;有效执行业务需求价值运营,提升生产力和生产效率,提升客户价值,推动公司业绩稳步增长,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精细化水平,开创稳定发展的新局面。监事会确立的2023年的总体工作思路为:“紧紧围绕公司2023年生产经营目标和工作任务,推动企业精细化管理,加强风险管控,注重协调落实;加强对重大经营管理活动的跟进监督;拓宽监管工作的覆盖面。”具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并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开展监事会日常议事活动,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召开监事会定期和临时会议,做好各项议题的审议工作;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增强监督的灵敏性。

2、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进一步监督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进行。加大对公司权力机构、决策机构协调运作的关注,同时,关注各股东和投资人与公司经营团队的和谐关系;关注各级

管理人员的道德修养、尽职敬业、成果业绩等。

3、加强对公司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等重大事项的监督,保证资金合规高效使用,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效率的提高,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

4、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完善内部审计机制,加强审计工作。

5、加强监事的内部学习,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升监督检查工作质量,更好配合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工作;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积极开展工作交流,增强业务技能,创新工作方法,提高监督水平。

公司2023年的任务目标明确,监事会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和配合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依法开展工作,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维护大局稳定;维护股东利益,诚信、正直、勤勉工作,圆满完成公司2023年度的工作任务和目标,促进企业长足发展。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附件三: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作为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力源科技”)的独立董事,2022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在履职过程中做到勤勉尽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和各专业委员会会议,就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柴斌锋: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6月至2011年6月,任职于浙江工商大学财务与会计学院;2011年7月至2016年12月,任浙江工商大学财务与会计学院财务系主任;2017年1月至2021年5月,任浙江工商大学财务与会计学院竞赛与创新项目主任;2021年5月至今,任浙江工商大学社会科学部副部长、社科科学研究院副院长;2016年6月至2022年1月,任华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9月至今,任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月至今,任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1月至今,任力源科技独立董事。

李彬: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复旦大学法律硕士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1998年8月至2001年10月,任上海高桥石化丙烯酸厂设备工程师;2006年12月至2008年7月,任上海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法务部副经理;2008年8月至2018年12月,任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19年1月至今,任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19年11月至今,任力源科技独立董事;2022年10月至今任苏州利来工业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学斌: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材料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1996年7月至1999年9月,任合力叉车总公司合肥铸锻厂技术员、工段长;2005年5月至2005年12月,任合肥

工业大学金属材料系讲师;2006年至今,任合肥工业大学金属材料系副教授;2020年3月至今,任扬州华翀电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11月至今,任力源科技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管理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我们具有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中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3次,召开股东大会4次。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参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出席次数
柴斌锋13130043
李彬13130044
张学斌13130043

注:“亲自出席”包括现场出席和通过电话、视频等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柴斌锋、张学斌因工作原因无法列席,其余股东大会均列席。

我们分别在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担任职务。2022年内,我们按照规定组织召开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并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战略 委员会审计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
柴斌锋/11/
李彬/11/
张学斌/11/

(二)发表意见和参与表决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议案,报告期内,我们发表了如下意见。

1、2022年1月5日,出具《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2、2022年3月11日,出具《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3、2022年4月19日,出具《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4、2022年5月27日,出具《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5、2022年8月19日,出具《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6、2022年10月28日,出具《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7、2022年11月2日,出具《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8、2022年11月14日,出具《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参与了董事会相关议案的表决,未曾投出弃权或者反对票。

三、独立董事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因生产经营需要发生,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定价公平合理,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管理事项上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担保和资金占用情况,不存在其他违法行为,未发现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过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不存在违规的情形。

(四)并购重组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并购重组情况。

(五)信息披露情况

2022年度,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六)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2年度,公司能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自身经营特点,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我们认为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按照相关制度执行,不存在内部控制失效等情况。

四、培训学习情况

我们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协会等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不断补充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提高议事能力,切实提高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五、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总体评价和工作展望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始终保持独立性、审慎性,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2023年,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谨慎、公正、独立的履职尽责,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继续发挥作用,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柴斌锋、李彬、张学斌

附件四: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单位 :人民币元

项目2022年末金额(元)2021年末金额(元)本期期末与本期期初金额变动比例%
货币资金101,785,840.66133,848,178.75-23.95
应收票据31,742,852.3229,144,190.248.92
应收账款193,828,907.03270,941,506.33-28.46
应收款项融资4,568,356.676,190,000.00-26.20
预付款项56,707,571.7324,399,259.57132.42
其他应收款7,262,980.316,178,088.2317.56
存货140,587,007.4366,740,403.91110.65
合同资产110,117,295.6675,159,225.2446.51
其他流动资产30,402,161.6021,002,911.9444.75
投资性房地产4,368,307.644,511,710.16-3.18
固定资产120,084,700.5675,776,613.2558.47
在建工程29,314,894.06931,176.333048.16
使用权资产69,651.2181,942.57-15.00
无形资产103,120,841.13128,893,075.37-20.00
长期待摊费用4,294,582.731,254,872.83242.23
递延所得税资产21,823,890.2510,328,164.15111.30
其他非流动资产485,840.7122,700,365.10-97.86
短期借款96,895,037.5034,445,217.52181.30
应付票据50,993,272.1533,080,567.3354.15
应付账款91,036,623.38118,720,702.21-23.32
合同负债80,292,733.6247,353,692.7669.56
应付职工薪酬2,497,864.33231,041.68981.13
应交税费1,329,735.811,602,679.98-17.03
其他应付款48,810,792.62425,176.3811380.1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1,342.705,017,296.46-99.77
其他流动负债3,957,390.604,385,208.37-9.76
租赁负债52,351.0063,693.70-17.81
预计负债2,519,374.552,332,480.508.01
股本157,857,000.00106,950,000.00-97.64
资本公积323,281,414.20316,696,032.312.08
盈余公积21,556,454.6721,556,454.670.00
未分配利润126,819,065.06185,221,440.10-31.53
营业收入203,153,854.95316,400,916.59-35.79
营业成本160,221,265.54252,251,593.30-36.48
税金及附加1,109,885.301,803,208.03-38.45
销售费用13,659,299.8011,572,193.0718.04
管理费用26,607,952.1712,770,752.09108.35
研发费用18,242,954.9715,822,353.5415.30
财务费用90,125.361,153,792.10-92.19
其他收益5,708,755.451,435,147.42297.78
信用减值损失-15,622,572.61-17,269,574.069.54
资产减值损失-19,993,413.34-1,473,904.61-1256.49
资产处置收益-103,408.14-100.00
营业外收入232,300.689,001,204.33-97.42
营业外支出73,343.62215,676.82-65.99
所得税费用-10,278,046.59-1,020,069.29-907.58
净利润-36,321,775.0413,627,698.15-366.5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2,064,974.42-23,290,141.64-166.4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5,926,116.23-73,479,069.4523.8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0,558,896.44174,217,920.53-53.76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