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源科技: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2-12  力源科技(688565)公司公告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秘书聘任情况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叶珊珊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为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即日起公司董事长沈万中先生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叶珊珊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叶珊珊女士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其简历见附件。

二、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电话:0573-86028565

传真:0573-86028565

邮箱:psrzqb@psr.cn

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长安北路585号

特此公告。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2日

附件:叶珊珊女士简历叶珊珊女士,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嘉兴学院,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康安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雅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伯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自2023年11月加入公司,拟任力源科技董事会秘书。叶珊珊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