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源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股网  2024-03-22  力源科技(688565)公司公告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简称:力源科技股票代码:688565

二〇二四年三月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一、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4

二、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7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须知。

一、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中介机构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

三、股东到达会场后,请在签到处签到。股东签到时,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五、本次大会现场会议于2024年3月29日10点正式开始,要求发言的股东应在会议开始前向大会登记处登记。大会登记处按股东持股数排序发言,股东发言时应向大会报告所持股数和姓名,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大会的主要议题,并请

简短扼要,对于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无关的发言及质询,本次股东大会主持人有权要求股东停止发言。

六、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投票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请与会股东认真填写表决票,大会表决期间,股东不得再进行发言。

七、本次大会表决票清点工作由四人参加,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推选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和一名律师组成,负责计票、监票。

八、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九、本公司将严格执行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以维护其他广大股东的利益。

十、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二、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等有关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1)。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2024年3月29日10点00分

(二)会议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长安北路585号会议室

(三)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3月29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4年3月29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登记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人员宣读议案

(四)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提问

(五)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六)推举股东代表和监事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

(七)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八)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九)与会人员签署会议相关文件

(十)现场会议结束

一、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并于2024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2023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原授予的激励对象吴钊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按照回购价格(5.91元/股)对前述激励对象分别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58,8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024年1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原授予的激励对象蔡卓龙担任监事,职务发生变更,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按照回购价格(5.91元/股)对前述激励对象分别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8,4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2024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披露的《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2024年1月6日披露的《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自2023年12月12日和2024年1月6日起45天内,公司均未接到相关债权人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的申报。

公司于2024年3月4日完成了前述67,2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实施工作。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54,253,400元减少至人民币154,186,200元,总股本由154,253,400股减少至154,186,200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发展和经营状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三、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鉴于前述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章程的相关情况,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425.34万元。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15,418.62万元。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5,425.34 万股,均为普通股。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5,418.62万股,均为普通股。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四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财务总监一名,董事会秘书一名,由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两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财务总监一名,董事会秘书一名,由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注: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58,800股限制性股票以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的8,400股合并办理回购注销手续,章程的修订以公司实际注册资本和总股本的变更为准,故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54,253,400元减少至人民币154,186,200元,总股本由154,253,400股减少至154,186,200股。

除以上条款的修改外,原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于2024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管辞任暨补选董事、聘任高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金史羿、林虹辰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

为保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正常开展相关工作,现拟聘任补选侯俊波、王洁川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审查,上述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对公司经营有重要作用,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