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贝尔:关于获得发明专利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发明专利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1项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具体如下:
发明专利 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 申请日 | 授权 公告日 | 专利权人 | 专利期限 |
一种用于测定卤米松乳膏中有关物质组分的高效液相色谱分析方法 | ZL 2021 1 1367171.4 | 2021.11.18 | 2024.1.5 |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20年(自申请日起算) |
上述发明专利涉及一种药物分析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用于测定卤米松乳膏中有关物质组分的高效液相色谱分析方法。
上述发明专利的取得是公司核心技术的体现和延伸,本次发明专利的获得不会对公司近期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发挥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优势,促进技术创新,从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特此公告。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