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贝尔: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证券代码:688566 证券简称:吉贝尔 公告编号:2024-015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鉴于目前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正在进行中,为确保本次发行事宜的顺利推进,综合考虑公司发展及股东长远利益,公司2023年度拟暂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待本次发行事宜完成后,择机审议、实施利润分配事项。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9,087,891.18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24,076,644.54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鉴于目前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正在进行中,为确保本次发行事宜的顺利推进,综合考虑公司发展及股东长期利益,公司2023年度拟暂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待本次发行事宜完成后,择机审议、实施利润分配事项。
上述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一)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目前,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正在进行中,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
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鉴于上述原因,考虑到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安排和推进计划,为确保公司上述事项顺利实施,公司决定2023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待本次发行事宜完成后,择机审议、实施利润分配事项。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公司情况及特点、所处发展阶段等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药物研发、生产的医药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功能涵盖提升白细胞、抗高血压、增强免疫力、治疗关节疾病、抗眼部感染、治疗支气管炎、保护肝功能等多个治疗领域,并正致力于治疗抑郁症、肿瘤、胃病等疾病的创新型药物的研发。近年来,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利可君片、尼群洛尔片等主要产品收入实现了较快增长,公司2021~2023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 2022年 | 2021年 |
营业收入 | 860,933,244.79 | 654,730,646.35 | 509,693,982.7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19,087,891.18 | 154,667,820.31 | 114,901,343.1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09,137,599.61 | 139,432,351.71 | 93,176,587.3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9,500,018.77 | 150,724,074.86 | 150,556,993.47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904,838,829.13 | 1,688,429,785.82 | 1,601,985,101.69 |
总资产 | 2,209,668,213.23 | 1,964,575,110.90 | 1,818,686,866.85 |
未来几年,随着公司抗抑郁新药JJH201501、抗肿瘤新药JJH201601等新药研发进度不断推进,研发投入将不断增加,有一定的资金投入需求;同时,公司目前正在实施研发中心(新址)建设项目、生产基地(新址)建设项目、在研抗肿瘤新药(JJH201601)原料及制剂车间项目等工程建设项目,也需要资金投入。综上,公司未来几年有一定的资金需求。
(三)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公司计划待本次发行事宜完成后,择机审议、实施利润分配事项。公司于 2024年4月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中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增加了中期现金分红、独立董事就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有权发表独立意见等内容。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情况、现金流等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侵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事项的推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利益,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审核意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事项的推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工作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事项的推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利益;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