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贝尔: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查股网  2024-04-26  吉贝尔(68856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566 证券简称:吉贝尔 公告编号:2024-017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14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73.54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3.69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07,161,626.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6,273,164.8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20,888,461.19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5月12日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5月12日出具《验资报告》(XYZH/2020SHA20316号),对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1,020,888,461.19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05,714,190.47
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130,679,981.88
年度使用金额275,034,208.59
其中: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275,022,611.37
银行手续费11,597.22
减: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结余240,000,000.00
加: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净收入8,138,535.30
其中:以前年度利息净收入4,764,058.98
年度利息净收入3,374,476.32
理财产品收益49,146,572.57
其中:以前年度理财产品收益33,317,919.58
年度理财产品收益15,828,652.99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432,459,378.59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1,020,888,461.19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26,039,012.44
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405,714,190.47
年度使用金额320,324,821.97
其中: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320,303,020.41
银行手续费21,801.56
项目金额
减: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结余270,000,000.00
加: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净收入9,549,879.37
其中:以前年度利息净收入8,138,535.30
年度利息净收入1,411,344.07
理财产品收益59,884,654.45
其中:以前年度理财产品收益49,146,572.57
年度理财产品收益10,738,081.88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94,283,982.57

注:2023年6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7,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长江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丁卯桥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丹徒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使用,并与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12月31日余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长江路支行811050101290152793016,855,983.3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丁卯桥支行545674604246619,978.66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丹徒支行1031500104023800676,808,020.59
合计94,283,982.5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度,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置换事项。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度,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6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7,000万元。

2023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合作方产品名称产品 类型购买金额(元)起息日到期日年化收益率实际获得收益(元)实际收 回情况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7天通知存款通知存款10,000,000.002023-3-302023-5-112.91%33,384.80已收回本金及收益
7天通知存款通知存款10,000,000.002023-2-292023-3-300.25%69.44已收回本金及收益
7天通知存款通知存款15,000,000.002023-6-12023-6-60.46%937.50已收回本金及收益
1天通知存款通知存款20,000,000.002023-7-32023-10-202.84%169,888.89已收回本金及收益
7天通知存款通知存款30,000,000.002022-12-302023-2-131.63%60,139.75已收回本金及收益
7天通知存款通知存款30,000,000.002022-12-302023-5-123.15%344,360.85已收回本金及收益
7天通知存款通知存款100,000,000.002023-12-26未到期
7天通知存款通知存款15,000,000.002023-9-282023-12-111.57%47,791.67已收回本 金及收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科技支行7天通知存款通知存款50,000,000.002023-1-112023-1-120.25%347.22已收回本金及收益
7天通知存款通知存款30,000,000.002023-1-122023-4-63.68%253,819.44已收回本金及收益
7天通知存款通知存款20,000,000.002023-1-122023-5-152.92%197,083.33已收回本金及收益
7天通知存款通知存款60,000,000.002023-1-122023-6-143.46%869,916.67已收回本金及收益
7天通知存款通知存款20,000,000.002023-1-122023-3-142.66%89,013.89已收回本金及收益
7天通知存款通知存款20,000,000.002023-12-28未到期
7天通知存款通知存款80,000,000.002022-12-282023-1-121.01%33,333.33已收回本金及收益
7天通知存款通知存款30,000,000.002023-5-232023-6-143.35%60,500.00已收回本金及收益
7天通知存款通知存款90,000,000.002023-7-72023-9-182.91%523,625.00已收回本金及收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丹7天通知存款通知存款150,000,000.002023-7-72023-9-183.39%1,016,597.23已收回本金及收益
7天通知存款通知存款30,000,000.002023-7-7未到期
合作方产品名称产品 类型购买金额(元)起息日到期日年化收益率实际获得收益(元)实际收 回情况
徒支行7天通知存款通知存款20,000,000.002023-7-72023-12-121.47%127,277.78已收回本金及收益
7天通知存款通知存款200,000,000.002023-1-132023-6-143.35%2,786,666.67已收回本金及收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定期存款定期存款70,000,000.002023-9-182023-12-183.01%526,166.67已收回本金及收益
定期存款定期存款80,000,000.002023-9-182023-12-183.01%601,333.33已收回本金及收益
定期存款定期存款40,000,000.002023-2-22023-6-123.47%494,888.84已收回本金及收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营业部7天通知存款通知存款50,000,000.002022-12-292023-1-171.72%44,861.11已收回本金及收益
7天通知存款通知存款50,000,000.002022-12-292023-1-171.72%44,861.11已收回本金及收益
单位结构性存款2023年第3期90号105天结构性存款50,000,000.002023-1-192023-5-43.35%481,250.00已收回本金及收益
单位结构性存款2023年第3期90号105天结构性存款50,000,000.002023-1-192023-5-43.35%481,250.00已收回本金及收益
单位结构性存款2023年第20期63号28天结构性存款50,000,000.002023-5-172023-6-142.75%105,388.89已收回本金及收益
单位结构性存款2023年第29期18号96天结构性存款50,000,000.002023-7-212023-10-242.75%366,666.67已收回本金及收益
7天通知存款通知存款120,000,000.002023-12-28未到期
单位结构性存款2023年第38期16号97天结构性存款90,000,000.002023-9-222023-12-272.85%691,125.00已收回本金及收益
单位结构性存款2023年第47期17号33天结构性存款50,000,000.002023-11-242023-12-272.50%114,583.34已收回本金及收益
7天通知存款通知存款50,000,000.002023-11-142023-11-211.57%15,069.44已收回本金及收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天通知存款通知存款10,000,000.002023-2-282023-3-70.71%1,352.56已收回本金及收益
合作方产品名称产品 类型购买金额(元)起息日到期日年化收益率实际获得收益(元)实际收 回情况
镇江新区支行结构性存款结构性存款20,000,000.002023-7-142023-8-142.55%43,315.07已收回本金及收益
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结构性存款20,000,000.002023-9-262023-11-302.40%85,479.46已收回本 金及收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丁卯桥支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结构性存款10,000,000.002023-1-132023-1-301.40%6,520.55已收回本 金及收益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结构性存款10,500,000.002023-1-132023-1-313.71%19,216.38已收回本 金及收益

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收到理财收益10,738,081.88元(含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金额为27,000.00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3年度,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自筹资金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3,088.85万元增加生产基地(新址)建设项目、研发中心(新址)建设项目投资金额。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年6月2日,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将“利可君片、尼群洛尔片、玉屏风胶囊、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益肝灵胶囊等生产基地(新址)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新址)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2024年12月31日。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未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1月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如实地履行了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均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我们认为,吉贝尔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吉贝尔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国金证券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02,088.85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2,030.3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2,599.7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 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利可君片、尼群洛尔片、玉屏风胶囊、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益肝灵胶囊等生产基地(新址)建设项目44,254.3377,343.1877,343.1826,882.6356,571.39-20,771.7973.14注2----
研发中心(新址)建设项目7,926.487,926.487,926.482,141.654,677.40-3,249.0859.01注2----
国家一类抗抑郁新药(JJH201501)、16,819.1916,819.1916,819.193,006.0211,350.96-5,468.2367.49注3----
国家一类抗肿瘤新药(JJH201601)研发与试验项目
合计69,000.00102,088.85102,088.8532,030.3072,599.75-29,489.10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注1: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自筹资金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3,088.85万元增加生产基地(新址)建设项目、研发中心(新址)建设项目投资金额。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年6月2日,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注2:2023年12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将生产基地(新址)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新址)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2024年12月31日。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注3:本项目主要根据临床试验情况推进,JJH201501、JJH201601项目预计2025年完成Ⅲ期临床研究,申报生产批件和新药证书。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