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贝尔:关于获得发明专利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发明专利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2项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具体如下:
发明专利 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 申请日 | 授权 公告日 | 专利权人 | 专利期限 |
JJH201601在初发性脑胶质瘤和复发性脑胶质瘤治疗中的新用途 | ZL 2024 1 0179585.1 | 2024.2.18 | 2024.5.7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20年(自申请日起算) |
一种治疗脑胶质瘤的联合用药物组合物 | ZL 2024 1 0179586.6 | 2024.2.18 | 2024.5.7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20年(自申请日起算) |
发明专利“JJH201601在初发性脑胶质瘤和复发性脑胶质瘤治疗中的新用途”属于生物医药技术领域,具体地,涉及一种药物的新用途,更具体地,涉及JJH201601在初发性脑胶质瘤和复发性脑胶质瘤治疗中的新用途。
发明专利“一种治疗脑胶质瘤的联合用药物组合物”属于生物医药技术领域,具体地,涉及一种治疗脑胶质瘤的联合用药物组合物。
上述发明专利的获得不会对公司近期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发挥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优势,促进技术创新,从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特此公告。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