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贝尔: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经公司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于2024年5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耿仲毅先生主持,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规划,同意公司与确定的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
1、《与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2、《与魏巍签署<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3、《与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4、《与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泰康资管-农业银行-泰康资产悦泰增享资产管理产品”)签署<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5、《与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19L-FH002沪”)签署<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6、《与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团体分红-019L-FH001沪”)签署<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7、《与深圳市时代伯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深圳市时代伯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时代伯乐定增10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签署<江苏吉贝尔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8、《与深圳市时代伯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深圳市时代伯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时代伯乐定增11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签署<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9、《与富安达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签署<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10、《与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