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贝尔: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基本情况
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股票数量为2,900,000股。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9月5日出具了《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9月4日验资报告》(报告文号:XYZH/2024SHAA2B0142),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4年9月4日止,公司已收到71名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缴纳的出资款合计人民币32,132,000.00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2,900,000.00元,余额合计人民币29,232,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024年9月12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股份总数由196,530,865股变更为199,430,865股。2024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公司注册资本由196,530,865元变更为
199,430,865元。
二、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情况
基于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发生变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修改前 | 修改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653.0865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943.0865万元。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9,653.0865万股,全部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一元。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9,943.0865万股,全部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一元。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登记机关登记为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予以披露。
2021年8月2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8),本次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