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贝尔: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6 年4 月3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26 年 4 月10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 名,实际参加表决 董事7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及《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江苏吉贝 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及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等相关规定,结合《激励计划》 公告日以来公司权益分派的实施情况,拟对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 称“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含预留部分)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经过本次调 整,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含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由12.14 元/股调整为11.62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本议案已经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和0 票弃权,关联董事耿仲毅、俞新君、张 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等相 关规定,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同意 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6 年4 月10 日,并同意以11.62 元/股的 授予价格向93 名激励对象授予16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本议案已经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和0 票弃权,关联董事耿仲毅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授予事项在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11 日